法源依據8大分析2026!內含法源依據絕密資料
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外國法、國際法一般原則等,非經由國內一定製定程序,無法直接於國內發生效力,而須經國家承認始能發生法的拘束力。 例如,在以上判決書中,法官引用了不同判例去論證自己對法律的解讀符合當今主流趨勢。 這裡有個專業術語叫 Chain Cite ,可解釋為「一系列引用」,即連續引用多個類似判例去說明一件事,以歸納的方式、眾多具體個案累積形成法原則,或者也可以說,法律原則是經法官內化後,以個案判決方式體現。 但在大陸法系國家,一般來說判例是不具約束性值得,其效力低於成文法。 若以權利行使主體區分,則「自請退休」行使權在勞工;而「強制退休」之行使權在僱主。 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而保留舊制年資者(若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者無法辦理結清年資)。 A:若事業單位有變更負責人、單位名稱、地址、調整提撥率及改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委員(含任期屆滿改選),或有制定/修訂優惠退休辦法、申請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等事項者,均需備齊申請文件報本局辦理。 法源依據: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從新從優原則是什麼意思?1分鐘輕鬆掌握 基於確定判決,或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調解,第三人應移轉或設定不動產物權於債務人者,執行法院得因債權人之聲請,以債務人之費用,通知登記機關登記為債務人所有後執行之。 第一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 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 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直轄市自治改依該法規定辦理。 由於《行政區劃法》尚未通過,為了推動地方行政改造,《地方制度法》於2009年4月通過修正,增定各縣市得經議會通過,申請改制為直轄市。 法源依據 特殊教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等支援服務,並適用於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家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應交付之動產、不動產或船舶及航空器為第三人佔有者,執行法院應以命令將債務人對於第三人得請求交付之權利移轉於債權人。 債務人管有之非公用財產及不屬於前條第一項之公用財產,仍得為強制執行,不受國有財產法、土地法及其他法令有關處分規定之限制。 法源依據 第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債權人,或將金錢、動產或不動產支付或交付執行法院時,執行法院得因債權人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為強制執行。 法源依據: 法規資訊 拍賣物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願承受或依法不能承受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 但其最高價不足底價百分之五十;或雖未定底價,而其最高價顯不相當者,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債權人不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撤銷查封,將拍賣物返還債務人。 執行法院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認為必要時,應依職權於拍賣前預定拍賣物之底價,並得酌定保證金額,命應買人於應買前繳納之。 但此種事實上之抽象拘束力終究不應等同於政治部門所制定之法律。 執行法院應對前條債務人先發執行命令,促其於三十日內依照執行名義自動履行或將金錢支付執行法院轉給債權人。 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三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 相對的,在大陸法系國家,也存在陪審員,但陪審員和法官兼沒有像上述一樣在職權上做出分工。 姓名是否不雅的判斷(判斷餘地)是依據社會通念來評價系爭姓名,求得其是否不雅的結果。 大法官的意旨:原則上不能以到案日期為唯一的裁量基準,因無法反應立法目的。 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有關申報、接受檢疫或輸入之物品,得不經檢疫,逕令其退運或銷毀,並不予補償。 疑因預防接種致死之屍體,中央主管機關認為非實施病理解剖不足以瞭解死因,致有影響整體防疫利益者,得施行病理解剖檢驗。 法源依據 一、採檢:傳染病檢體,由醫師採檢為原則;接觸者檢體,由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採檢;環境等檢體,由醫事人員或經採檢相關訓練之人員採檢。 採檢之實施,醫事機構負責人應負督導之責;病人及有關人員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