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勞基法2026詳盡懶人包!專家建議咁做…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僱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僱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關勞工事務之人。 外勞勞基法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 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特休假也有別於一般請假性質,且因為排定權在勞工,如果僱主限制請休,可能因此受罰。 建議僱主有經營急迫需求,主動和員工協商調整特休日期,或制定在合理天數前預告特休假的規定,避免員工同時請特休人手不足的問題,也能夠事先協調人力支援。 僱主除了現僱領基本工資的員工必須配合基本工資調漲規定調漲薪資,如果跨年度有徵才需求,也要留意職缺薪資是否已修改為調升後的基本工資,以免涉及廣告刊登不實受罰。 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佈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 外勞勞基法 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外勞勞基法: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基此,僱主終止員工勞動契約時間(即員工在職最後日)為107年9月11日,以勞動契約終止日依曆向前逆算10日至應預告日數最後1日為107年9月2日,通知當日不計,故僱主至遲應於107年9月1日(含)前告知員工終止勞動契約。 外勞勞基法 外勞勞基法 外勞勞基法 2.由於外國人不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因此外籍勞工資遣費之計算適用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規定. 僱主依前項但書規定變更休息時間者,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 僱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僱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之。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僱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僱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僱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延長之工作時間,僱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性別平等法明定外國人外勞在臺灣還運權利與臺灣人民相同,僱主不可因此跟外勞解約或簽定禁孕條款。 僱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僱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 督委員會監督之。 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僱主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僱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臺灣移工聯盟下午舉辦的「我要休假移工大遊行」,要求政府將超過十六萬的外籍看護工納入勞動法令保障;並恢復聘用外勞家庭的「喘息服務」,提供重症患者必要的居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