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平臺不光靠規模經濟,愛上新鮮採選擇與一、二級產業深度連結,透過合作,攤提掉食品傳產走向電商的轉型風險,創造好的食材能與消費者的幸福相遇。 司法部判決書2025 司法部判決書 「等於是用系統在數據裡挖礦,讓中小企業主們知道,消費者想要什麼食材,偏好什麼風味,能接受的價格與分量,以描繪出消費者現在最想看到的商品樣貌。」葉欣怡表示,過去中小企業進行產品開發,常常囿於老闆的主觀看法或偏好,在面對市場驗證時,即使賣不好也找不到原因,難以進行產品的修正。 司法部判決書 作為全臺最大的生鮮與食品電商平臺,成立於2013 年的愛上新鮮,挑戰過去被視為「無利可圖」的生鮮電商,打破過去毛利低、運費高、期限短與產品差異化低的瓶頸,以自建的海森食品有限公司合作,針對後疫情時代「剪刀智慧化冷鏈倉儲管理與自創品牌的「爆款商品」突圍,開站兩個月,營業額就突破千萬元,第二年達到損益兩平,第三年營收就破億。
- 透過輿情分析系統,鎖定現代人想喫米飯卻又擔心健康的痛點,打造出米飯即食產品。
- 在這種時候,你可以先選取「類別」中的民事案件,藉此排除家庭暴力中與刑事相關的部分判決;「裁判案由」輸入損害賠償,將範圍限定為賠償相關判決;「裁判主文」中輸入「應給付」,將範圍限定成有判賠的判決;最後在「全文內容」中輸入家庭暴力,將範圍限定成有出現家庭暴力字眼的判決。
- 最高行政法院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關於公立大學就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不得循序提 起行政訴訟部分,牴觸憲法第 11 條保障學術自由及第 16 條保障訴訟權 之意旨,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不再援用。
-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醫字第48號民事判決」就是與醫療相關的民事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則是與勞工相關的案件。
- 例如,想要搜尋「毒品案件」的判決是怎麼寫的,即可輸入「毒品」;如有更精確的關鍵字,例如「大麻」,則可更限縮範圍,幫助您找到更相關的資料(下圖1)。
[NOWnews今日新聞]2022九合一大選,臺灣民眾黨共推出86名議員參選人,最終14人當選。 針對選舉結果不如預期,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日於黨代表大會陳述檢討內容。 警政署以及高檢署日前公佈八八會館調查報告,其中新北檢的檢察官王塗芝表示,她在去年11月11日有收到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以及刑事局副局長指示,意圖串供偽證,對此,黃錦秋否認有這件事,而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則表示將對女檢座提告,捍衛自己的清白。 被害人乃被告以外之人,本質上屬於證人,其陳述被害經過,亦應依人證 之法定偵查、審判程序具結,方得作為證據。 另外,如果想要查詢比較舊的判決(例如民國60、70年代判決),則必須在「判解函釋」項目底下查找(下圖4)。 延伸與生態系合作鍛鍊出來的能耐,一旦有願意深度合作的農友或食品製造商,團隊能包辦產品開發方向、打樣測試、文案行銷,甚至連上架全通路電商與廣告投放,都能提供服務。
司法部判決書: 平臺成爆品IP加速器,提供管顧服務
「並非什麼東西都會賣,當中有幾個規則,例如說,第一個規則就是,產品是否符合市場需求,其次,規模與市場需求量是否夠大。」愛上新鮮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張佑承表示,很多食品業的創業者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辛苦開發出來的產品,上市後卻賣不出去。 司法部判決書 關鍵特務為關鍵評論網與讀者溝通品牌形象及表達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專區,內容由BRAND STUDIO團隊製作。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請點選【聯合服務中心】,進入網頁後,可瞭解各項司法行政事務及訴訟輔導資訊,網頁下方有各法院的官網路口及服務電話,請多加利用。 司法院為辦理111年學者申請轉任法官遴選作業需要,公告111年學者申請轉任法官人員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機關內職員、各界陳述意見。 現行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開放方式,只能自行下條件搜尋,且有搜尋200筆上限之限制,不易就資料做進一步的分析利用,希望能完整開放判決資料,以利作後續分析利用,促進臺灣司法產業的資訊數位化。 因此,你其實可以從判決名稱中的「字別」(也就是「字」前面寫什麼)去判斷這個案件是哪一種類型。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醫字第48號民事判決」就是與醫療相關的民事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則是與勞工相關的案件。 例如,我們想要知道「家庭暴力」是否能索取民事賠償,如果單以家庭暴力當作關鍵字搜尋,可能同時會找到與賠償不相關的判決,因為家庭暴力可能涉有刑事的傷害罪或其他犯罪問題,而刑事判決只決定被告的刑事責任,不會涉及賠償,導致你搜尋到許多不相關的判決,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使用各種條件來特定、排除這些不相關判決。
司法部判決書: 刑事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堪比本土劇劇情的「流水席人生」看似沒有劇終的一天。 日前女主角「輔大陳若儀」本人出面替自己抱不平,昨(14日)深夜她又再度發出7點聲明指出,提告求償不是為錢,是為了社會公平與正義,「只希望臺灣司法能還我一個公道」。 對此,法官也考慮到劉男學歷僅國中肄業,同時又在家裡幫忙上山從事護坡防止土石流的工作,家庭經濟狀況本來就不佳,2022年全年薪資收入還不到3萬元,不過也考量到被害者家屬的情況,判決劉男應分別賠償131萬元、152萬元、155萬元、181萬元和170萬元,合計792萬元,全案可上訴。 雖然劉男一審獲刑後並未再上訴,但也一毛都沒有賠償給家屬就直接入獄服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明知自己沒有駕照仍執意騎機車上路,並於2021年9月16日上午從臺中沿臺21線往南投方向以60公里超速行駛,最後更於過彎時未減速直接跨越對向車道逆向行駛,並與迎面而來的魏男撞上,導致對方胸部頓性傷、肋骨骨折以及臟器損傷等嚴重傷勢,引發創傷性休克,送醫急救2小時後仍不幸被宣告死亡。 民視新聞/廖錦雄、曾虹雯 高雄市報導真的嚇到了,高雄楠梓驚現鱷魚,有民眾喫飯喫到一半,發現旁邊的水溝居然竄出一隻長約60公分的鱷魚。
相關機關應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 2 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之。 逾期未完成修法者,上開原住民身分法 第 4 條第 2 項及 司法部判決書 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公佈同法第 8 條準 用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部分失效,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 ,取得原住民身分,並得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一、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11 款規定:「警察人員有下 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遴任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學校應予以免職:… …十一、同一考績年度中,其平時考覈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二大 過。」與憲法第 7 條、第 18 條保障人民平等服公職權及第 77 條 司法院掌理公務員懲戒之規定,均尚無牴觸。 最高行政法院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關於公立大學就不予維持其不續聘教師措施之再申訴決定,不得循序提 起行政訴訟部分,牴觸憲法第 11 條保障學術自由及第 16 條保障訴訟權 之意旨,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不再援用。 一、農田水利法第 1 條規定:「為確保糧食安全及農業永續,促進農田 水利事業發展,健全農田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及管理,以穩定供應 農業發展所需之灌溉用水及擴大灌溉服務,並維護農業生產與提升農 地利用價值及妥善處理農田水利會之改制事宜,特制定本法。」與法 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且不生侵害憲法第 14 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 之問題。
司法部判決書: 司法新聞Judicial News
但舊系統在輸入案號時,需要經過特別挑選,除了要先挑選法院與訴訟種類,字號的年字號都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漏填或填錯都會找不到案件,現在可以用相當簡單的方式輸入案號。 勞動事件由法院專業法官審理、迅速解決爭議、減少訴訟障礙、便利尋求救濟、促進審判實效、即時權利保全為目標。 [週刊王CTWANT] 國道一號北向65公里平鎮系統路段,昨下午有民眾發現,一旁小客車駕駛疑邊開車邊睡覺,僅靠自動輔助駕駛開在國道上,立即向警方報案,影片曝光後更有人發現,同輛車去年也有危險駕駛行為。
司法部判決書: 內容—
在查詢判決的時候,你會發現每個判決有著不同的名稱,例如「最高法院108年度臺上字第1264號民事判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68號民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2087號刑事裁定」,這些名稱叫做「案號」或「卷宗號數」,也就是每一個案件的編號。 在這種時候,你可以先選取「類別」中的民事案件,藉此排除家庭暴力中與刑事相關的部分判決;「裁判案由」輸入損害賠償,將範圍限定為賠償相關判決;「裁判主文」中輸入「應給付」,將範圍限定成有判賠的判決;最後在「全文內容」中輸入家庭暴力,將範圍限定成有出現家庭暴力字眼的判決。 如果想要查詢北部、南部或特定縣市的判決,再於左側欄位中選取法院即可(下圖2)。 法院判決依照法院組織法原則上是公開的,而司法院建置「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供大家上網查詢司法相關資料,其中包含裁判書、函釋與各類司法資料。 一、原住民身分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 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 民身分。」中華民國 97 年 12 月 3 日修正公佈同法第 8 條準用 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部分,暨 110 年 1 月 27 日修正公佈同法 第 8 條準用第 4 條第 2 項規定部分,違反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 認同權及平等權之意旨,均違憲。
司法部判決書: 前國軍少將韓豫平特赦 法院:不影響犯罪事實
貼文一出引發兩派論戰,更有網友點出殘酷真相,直言「我也不喜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臺北報導 屏東新園有位中年男子去年4月酒後騎車,在家門前的大馬路上被警察攔檢,酒測值超過0.15,監理站對他開罰1萬50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男子在監理站分期繳了部分款項後就對這張酒駕罰單置之不理,案件於去年底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人員著手調查義務人所得及財產狀況,發現男子在某上市公司屏東廠上班,火速核發執行命令… 律師呂秋遠透露,有徵信社業者會挑手機號碼尾數有某2數字的人,打給對方稱受委託調查,有「外遇證據」,結果竟有3至4成的人會上當掏錢,還說就算事後發現被騙也不會報警,只能自認倒楣。 娛樂中心/吳峻光報導跨性別網紅小A辣(黃唯恩)日前證實和交往5年的男友阿富分手,她痛哭表示這段感情是她的初戀,也透露雙方都知道這一天終將到來,因為自己特殊的身分,2人在一起時多多少少都有壓力,「我們沒有對不起對方,只是單純因為沒辦法」。 不過昨(13)日小A辣也打起精神,她在IG曬出一段「性感轉圈片」,並透露這1個月來瘦了7公斤,粉絲們看到後也紛紛為她打氣。
司法部判決書: 行政
組建生態系的這一年,愛上新鮮平臺上品項翻倍,從五百項成長到一千項,過程中利用輿情分析系統,也幫助水餃專家龍信食品打造出22公克的大個頭水餃爆品;也幫助蘭揚食品的植物肉,突破小眾的框架,找到需求者。 透過輿情分析系統,鎖定現代人想喫米飯卻又擔心健康的痛點,打造出米飯即食產品。 此時,生態系裡的夥伴,成為轉型路上的重要支柱,資策會扛起品牌輔導的責任,引薦佳佳百貨的設計團隊,幫助海森與鄭月虹逐步找到品牌與個人的定位;而愛上新鮮一肩挑起文案、產品定位與下廣告等數位行銷的任務。 找對方向,專業分工,果然炊飯與多穀飯系列上市後,打中後疫情時代的市場,成為爆品,數量不斷追加。 海森也循此模式,開發了其他新品,順利將疫情下的危機化為轉機,甚至開始增建產線,積極投資未來。 「生態系的初衷,就是讓大家能專注做好自己最擅長的事。」張佑承表示,透過生態系合作,大家拿出各自的看家本領,便可以以自己的專業為支點,創造「以小利大,越利越大」的綜效。
司法部判決書: 他一天打7次110叫警察來勸不聽 法官判罰5千
逾期未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者,當事人得請求停止 上開目的外利用。 刑事訴訟法為配合由職權主義調整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乃採行起訴 猶豫制度,於同法增訂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許由檢察官對於被告所犯為 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之案件,得參酌刑 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為適當者,予以緩起訴處分 ,期間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以觀察犯罪行為人有無施以刑法所定刑事處 罰之必要,為介於起訴及微罪職權不起訴間之緩衝制度設計。 其具體效力 依同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於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同條第一 款或第二款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即學理上所稱之實質 確定力。 且依第二百六十條 第一款規定,於不起訴處分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仍得以發 現新事實或新證據為由,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本於同一法理,在緩起 訴期間內,倘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而認已不宜緩起訴,又無同法第二百 五十三條之三第一項所列得撤銷緩起訴處分之事由者,自得就同一案件逕 行起訴,原緩起訴處分並因此失其效力。
司法部判決書: 裁判
其應照舊使 用之土地,如屬人民所有,而未以租用、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權源,因其 已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即應依法徵收,給予相當之補償,並於 3 年內 擬定徵收補償相關計畫,籌措財源,俾於合理期限內逐步完成徵收補償, 始符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 一、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修正公佈並自 105 年 7 月 1 日 施行之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其中涉及同法第 38 條之 1 第 1 項及第 2 司法部判決書 項所定沒收部分 ,不生牴觸憲法罪刑法定原則之問題,無違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 賴保護原則,與憲法並無牴觸。 二、聲請人一關於上開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聲請 駁回,其餘聲請不受理。 四、聲請人三關於上開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聲請 駁回,其餘聲請不受理。 五、聲請人四關於上開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法規範暨裁判憲法審查 之聲請,均駁回。 六、聲請人五關於上開刑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法規範憲法審查之聲請 駁回,其餘聲請不受理。
民眾見狀,趕忙合力將鱷魚抓到籃子裡,交相關單位安置;這隻鱷魚可能是有人養的寵物,主膽單位呼籲,提出購買證明就可以領回,如果是任意棄養,要依《動保法》處罰3萬~15萬。 臺北一名人夫曾在多家國外上市公司擔任CEO、CFO等職務20多年,該男在中國工作時,竟然外遇生下2子,原配後來因中風癱瘓,男子惡意遺棄原配,拒絕返臺同居,讓原配精神上痛苦至深,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判人夫須賠償400萬元,可上訴。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之一第一項之賄選罪係以對於有投票權之人 ,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 行使為構成要件。 亦即須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行賄之犯意,而約使有 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客觀上行為人所行求期約或交付 之賄賂或不正利益是否可認係約使投票權人為投票權之一定行使或不行使 之對價;以及所行求、期約、交付之對象是否為有投票權人而定。
以過去《法操》曾分析過的〈關於逃漏稅,過去法院都怎麼判決呢? 〉為例,我們整理了從法源搜尋: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全文內容「如易科罰金」+期間「105至今」的數據,去了解關於逃漏稅的案件相關法院判決。 雖然這樣的資料還是要經過整理才能才能篩選出需要的資料,但已經限縮相當多資料的範圍。 財政部中華民國 66 年 3 月 9 日臺財稅第 號函,與憲法第 19 條租稅法律主義尚無牴觸,亦不生違反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之問題 。 惟所得稅法第 39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之跨年度盈虧互抵制度,其政策 選擇影響國家財政、經濟與產業發展,並涉及人民之租稅負擔,為避免疑 義,有關該管稽徵機關覈定各期虧損之基準,仍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 權之命令予以明定為宜。 一、最高法院 111 年度臺簡抗字第 13 號民事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 ,發回最高法院。
司法部判決書: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
其所為判決,應屬於「第一審判決」,檢察官仍得 依通常上訴程序上訴於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之審判違背法令,包括判決違背法令及訴訟程 序違背法令,後者係指判決本身以外之訴訟程序違背程序法之規定,與前 司法部判決書 者在理論上雖可分立,實際上時相牽連。 第二審所踐行之訴訟程序違背同 司法部判決書2025 法第三百七十九條第七款、第二百八十四條之規定,固屬判決前之訴訟程 序違背法令。 但非常上訴審就個案之具體情形審查,如認判決前之訴訟程 序違背被告防禦權之保障規定,致有依法不應為判決而為判決之違誤,顯 然於判決有影響者,該確定判決,即屬判決違背法令。 案經上訴第三審, 非常上訴審就上開情形審查,如認其違法情形,第三審法院本應為撤銷原 判決之判決,猶予維持,致有違誤,顯然影響於判決者,應認第三審判決 為判決違背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