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42條7大著數2026!(小編貼心推薦)
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致漏報所得或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請於102年12月31日以前自動補繳所漏稅款或超額分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及依法應加計之利息,可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其於103年1月1日以後,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查獲者,無前開免罰規定之適用。 每年一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免扣繳憑單申報期間延長至二月五日止,免扣繳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二月十五日止。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得免辦理結算申報。 但申請退還扣繳稅款及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可抵減稅額,或依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課稅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覈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六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不適用第一項暫繳稅額之計算方式。 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當次交易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四、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 額。 五、本條例施行後法律新增之減免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或扣除額,經財政 部公告者。 前項第三款規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之計算,準用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第七類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 所得稅法第42條: 條文內容 如上述 貴公司除了處分國外基金之利得應課徵所得稅外,舉凡國外基金配發孳息、基金轉換(即贖回基金再申購新基金)或合併消滅等交易認列之收益,亦屬營利事業的境外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前項除外之有關人員及機構,係指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代理人或辯護人、合夥人、納稅義務人之繼承人、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監察機關、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以及經財政部覈定之機關與人員。 營利事業違反第一百零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未依限申報或未據實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者,處七千五百元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屆期不補報者,得按次處罰至依規定補報為止。 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未依第三條之四第二項規定之比例計算各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者,應按其計算之所得額與依規定比例計算之所得額之差額,處受託人百分之五之罰鍰。 營利事業或個人依本條例規定計算之一般所得稅額高於或等於基本稅額者 ,該營利事業或個人當年度應繳納之所得稅,應按所得稅法及其他相關法 律規定計算認定之。 計算該稅額時,僅得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依第十七條規定計算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餘符合規定之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並不得再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特支費、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 五、本條例施行前民間機構業與主辦機關簽訂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並於投 資契約約定日期內開工及完工,且未變更投資計畫內容者。 五、經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行政執行分署)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相對地,若有間公司,有營業開發票同時也持有其他公司股權,像是藝術品投資公司除了買賣藝術品外,也會用公司入股其他公司當法人股東,像投資這樣的公司,就會被定義為”兼營投資公司”。 4.由交易關係人提供資金,俟股權交易完成後,資金復迴流至提供者帳戶者。 只是近年來受反避稅影響,這樣的操作是否符合所得稅法中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PEM)的規定,要再找專業人士進行規劃。 上面二個函釋清楚說明瞭,成立投資公司出售股票及所取得之股利收入,依法既準免徵營業稅並得免開立統一發票,但相對的投資公司所取得進項憑證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申報扣抵或退還。 所得稅法第42條: 投資公司相關法規與函釋 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其於所得發生年度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所得,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於第七十一條規定期限內,按規定之扣繳率申報納稅,其依第八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計算之已扣繳稅款,得自其應納稅額中減除;其扣繳率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發布之。 上段第①種情形,財政部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