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2026詳盡懶人包!(震驚真相)
613坪半圓型舞臺空間可容納至少50人同時演出,搭配約600人之階梯式座位,可進行中小型戶外表演活動。 (一)獲本中心補助之申請案,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作為核銷及日後補助審核之依據;若計畫變更或因故無法履行者,應即函報本中心核備。 第四條 社福法人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所為之獎助或捐贈,除有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各款所定情形者外,不得超過當年度支出百分之十。 一、應受送達人蘇○鳳君於110年度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將依同法第26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因應受送達人行方不明,致其限期改善函無法送達,為此辦理公示送達。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提昇市民生活品質,推動市內表演藝術活動之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四)財團法人受補助經費結報時,所檢附之支出憑證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同一案件由二個以上機關補助者,應列明各機關實際補助金額。 三、附貼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以1/25000地形圖表明計畫地區10公里內之行政區、村落、都市計畫、河流、水庫及其集水區、對外交通系統相關設施。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配合停車場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汽車運輸業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等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五)財團法人留存之原始憑證,應依會計法相關規定妥善保存與銷毀,已屆保存年限之銷毀,應函報補助機關轉請審計機關同意。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 機關統計 主旨:公告本市「110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樁位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坐標表、樁位圖及樁位公告圖)。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三、附件樁位資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公告欄、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及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主旨:公告「110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作業」中壢平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各1份。 各項業務推展、工程綜合規劃、專案管理、統籌年度相關預算編列、經費執行控管、中央補助計畫及工程案件協調窗口等事項。 申請人於前二項所定期限內違反核定興辦事業計畫使用者,本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廢止原核定,並通知相關機關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辦理,及廢止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一)績效評核督管委員會:補助機關得針對財團法人執行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內容品質、成果效益等事項,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及本局代表組成「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績效評核督管委員會」進行定期考覈,於每年定期召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績效評核審查會議」。 十三、有關經費之收支應依補助機關之補助專案分別開立專戶,專款專用,財團法人並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結算當年度補助款支用數及應付保留數,檢具年度經費支用明細表(含總計畫經費、已撥付數、已執行數、保留數及結餘數)提報補助機關,辦理當年度應付保留款保留申請。 (二)計畫如需辦理採購,補助機關補助金額佔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1、兩年內曾受文化局及本中心補助但辦理成效不彰、延誤核銷作業、未依覈定計畫執行情節重大或違反本中心規定。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最新消息 本處設企劃科、工務科、機電工程科、土木科、建築科、工程行政科、祕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等單位。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0月26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0年11月3日下午2時整假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六)本計畫土壤、底泥及水質採樣與檢驗測定工作,由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琨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協助執行。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第10條第1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 申請設置路外停車場,需詳加說明停車場使用管理事項:應含停車場進出管制方式、費率、停車場維護保養及環境維護方式等。 停車場內設施配置圖說:應含車位大小、車道寬度、迴轉半徑、車行動線、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行人安全維護措施及相關設施之配置說明。 一、應受送達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因應受送達人之戶籍地址為中壢區戶政事務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上開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一、應受送達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因應受送達人之戶籍地址為桃園區戶政事務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上開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一、應受送達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因應受送達人之戶籍地址之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室以查無此人退回,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上開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八)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者檢附農地變更使用說明書,非農業用地者免附。 十七、財團法人於辦理計畫期間,有關推展業務範圍內各項財務收支,應遵循會計法、審計法、稅法規定、企業會計準則公報辦理。 十四、補助機關對財團法人之各項工作成果與決算,應就其設立目的、業務需要、營運績效、投資效益及財務狀況等評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