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第三百八十二條 【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七條 刑法313 【毒品的範圍及毒品數量的計算】本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爲,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 第一百五十九條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被告人彭麗、黃志未虛構事實、隱藏罪犯,也未隱藏罪證,其行爲不構成包庇罪。
-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 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三條 刑法313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林木罪】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313: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案例分析
公訴機關對被告人沈志明、黃偉、彭麗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刑法313 刑法3132025 被告人沈志明、黃偉、彭麗及其辯護人提出三被告人不構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辯護意見成立,予以採納。 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生產、銷售的產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或行業標準而進行生產或銷售,對可能發生的危害後果採取放任的主觀心態。
第五十一條 【死緩期間及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刑法3132025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313: 刑法司法解釋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本罪造成危害結果的原因不是因爲行爲本身,而是因爲產品不符合標準,失火罪和過失爆炸罪造成危害結果的原因是行爲本身,而不是因爲產品不符合標準。
- 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因涉嫌犯包庇罪於2000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被逮捕。
-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七條 【武裝掩護走私、抗拒緝私的規定】武裝掩護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零六條 【與境外勾結的處罰規定】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九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之含義】本法所稱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佈的決定和命令。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刑法313: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構成要件
因爲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實質上具有對世效力,只是具體裁判確定由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履行。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的本質決定了不僅要求有執行義務的人爲一定行爲,也同時要求無任何執行義務的所有案外人不爲一定行爲即不得阻礙人民法院裁判目的的最終實現。 刑法313 案外人(如被執行人的同事、鄰居)單獨實施了諸如幫助隱藏、變賣執行標的等妨礙裁判執行的行爲,同樣侵害了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的權威性,同樣可以造成人民法院的裁判不可執行,其行爲性質與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裁判完全一樣。 此外,《民事訴訟法》第102條亦規定了“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妨礙人民法院裁判執行的,亦有可能獲罪。 刑法313 所以即使案外人沒有用暴力脅迫手段,只要其以非暴力手段不執行裁判情節嚴重亦可治罪。 由上述,筆者認爲本罪的犯罪主體應是一般主體,即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爲本罪犯罪主體。
刑法313: 刑法253條情節特別嚴重是指什麼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僞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僞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九十八條 【告訴才處理的含義】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所謂易燃易爆產品,是指容易引起燃燒或者爆炸的物品,爲鍋爐、閘門、發電機、煤氣製造系統的煤氣發生爐、煤氣罐、炸藥(包括黃色炸藥、黑色炸藥和化學炸藥)等。
刑法313: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刑法條文
根據上述立法解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或者濫用職權,實施本罪行爲,同時又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的,從一重罪處罰。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利條件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回覆] 1、經濟條件。 哪一方收入更好,能給孩子帶來更優異的生活學習環境,會爲自己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上有着有利條件。
刑法313: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四百三十條 【軍人叛逃罪】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國家軍事利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二十一條 【戰時違抗命令罪】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條 【軍人違反職責罪的概念】軍人違反職責,危害國家軍事利益,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爲,是軍人違反職責罪。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前款所列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對應當檢疫的檢疫物不檢疫,或者延誤檢疫出證、錯誤出證,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313: 刑法215條情節嚴重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第四百五十一條 【戰時的概念】本章所稱戰時,是指國家宣佈進入戰爭狀態、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刑法3132025 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三百六十七條 【淫穢物品的範圍】本法所稱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爲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 刑法3132025 【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313: 第一編 總則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第二百四十條或第二百四十一條之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收受、藏匿被誘人或使之隱避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條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 刑法313 “國家審判機關的正常活動”表述過於寬泛,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動多種多樣,妨礙其活動的行爲也是各不相同,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動是本罪與類似罪名(如擾亂法庭秩序罪)的同類客體,而非本罪的直接客體。 另外,裁判雖由人民法院作出,但人民法院並非裁判的唯一執行者,公安機關及其他行政執法機關也有可能作爲人民法院裁判的執行者,妨礙上述機關執行法院裁判活動也是拒不執行人民法院裁判行爲。 因此筆者認爲本罪的客體是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的權威性,只有如此界定才能準確完全揭示所有拒不執行人民法院裁判行爲侵害的本質。
3月11日上午9時30分許,因配藥工李華(在事故中死亡)在配藥時違反操作規定,摩擦起火引起和硝間爆炸,繼而引爆存放大爆竹和大地紅鞭炮的大廳等4處發生爆炸,致使磚瓦結構的廠房倒塌,導致死亡33人,重傷3人,輕傷8人,輕微傷2人。 經現場勘驗提取的每個大爆竹的裝藥量爲12.64克,其中氯酸鉀含量佔46.2%,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中爆竹產品單發裝藥量在0.05克以上的禁止使用氯酸鹽作爆響劑成分的規定。 被告人沈志明、黃偉、彭麗組織參與生產的大爆竹裝藥量超過國家規定的251.8倍。 但何謂“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當被執行人暫無客觀存在可供執行的錢物時不易判定。 筆者認爲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判定①被執行人有相對固定的工作,有較穩定收入的,只要有證據證實其平均收入在扣除其法定扶養人必需的生活費後高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定限度,即應視爲有可供執行財產。 ②在無法查實被執行人有收入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限制其進行高消費活動,只要有證據表明其暗地裏進行高消費,即應認定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刑法313: 刑法134條
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六十六條 【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刑法313: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客觀要件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三百三十三條 【非法組織賣血罪】【強迫賣血罪】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313: 刑法33條情節嚴重
被告人曾小芳及其辯護人辯稱,曾小芳只是石嶺鞭炮廠的1名普通工人,不是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其行爲不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 作爲本罪的犯罪對象“判決、裁定”的含義到底是狹義還是廣義,衆說紛紜。 通說認爲本罪的犯罪對象僅是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理由是刑法313條明文列舉的僅是判決裁定,且隨後的司法解釋及立法解釋亦僅界定爲判決裁定。 但筆者認爲這是因法規文字表述上的不當造成的對法律適用範圍的縮小理解。 所以上述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的表述本身有缺陷,本應清楚的含義因囿於“判決裁定”的字眼而被解釋的渾沌。
刑法313: 刑法313條司法解釋
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條 【行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八十七條 【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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