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室內通陽臺或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自陽臺或排煙室進入樓梯間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 (三)安全梯間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其開設採光用之向外窗戶或開口者,應與同幢建築物之其他窗戶或開口相距九十公分以上。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三、通達供本編第九十九條使用之樓層者,應為安全梯,其中至少一座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
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規定強度極限係指結構之最大承載能力,其與結構之安全性密切相關;使用性極限係指正常使用下其使用功能之極限狀態。 三、結構物各部分須考慮結構計算時之假設、施工之不當、材料之不良、腐朽、磨損等因素,必要時木構材須加補強。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2025 二、木構造建築物之外牆版,在容易腐蝕部分,應舖以防水紙或其他類似之材料,再以鐵絲網塗敷水泥砂漿或其他相等效能材料處理之。 磚構造所用材料,包括紅磚、砂灰磚、混凝土空心磚、填縫用砂漿材料、混凝土空心磚空心部分填充材料、混凝土及鋼筋等,應符合規範規定。 基樁之垂直支承力及抗拉拔力,根據基樁種類、載重型式及地層情況,依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之分析方法及安全係數計算;其容許支承力不得超過基樁本身之容許強度。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法規異動
中華民國69年4月18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3089號令修正發布140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中華民國67年1月14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779369號令修正發布第113條、第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2025 114條、第141條;增訂第16條之1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中華民國65年6月24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23條、第 24條;增訂第24條之1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中華民國65年6月1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691136號令修正發布第59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中華民國65年4月22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第26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中華民國65年1月16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659213號令修正發布第140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三、基地及北向鄰近基地均為商業區,且在基地北向境界線已依都市計畫相關規定,留設三公尺以上前院、後院或側院。 二、前款範圍外之基地,以其他道路中心線各深進十公尺範圍內,自次寬道路境界線深進其路寬二倍且未逾三十公尺,以次寬道路視為面前道路,並依此類推。 三、基地僅部份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自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之部份,向未臨接或未面對之他側延伸相當於臨接或面對部份之長度,且未逾三十公尺範圍者,適用前二款規定。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第八章 施工安全措施 Top
五、風力或其他載重之載重組合大於地震力之載重組合時,建築物之構材應按風力或其他載重組合產生之內力設計,其耐震之韌性設計依規範規定。 一、建築物最高居室樓層容許尖峯加速度值:為控制風力作用下建築物引起之振動,最高居室樓層側向加速度應予以限制,其容許尖峯加速度值依規範規定。 (一)任一地點之基本設計風速,係假設該地點之地況為平坦開闊之地面,離地面十公尺高,相對於五十年回歸期之十分鐘平均風速。 (二)軌道無接頭,行駛速度在每分鐘九十公尺以下時,加車輪載重的百分之十,九十公尺以上時,加車輪載重百分之二十。
- 三、依本編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規定設置戶外直通樓梯者,樓梯寬度,得減為九十公分以上。
- 二、結構物之立面配置有勁度、質量、立面幾何不規則;抵抗側力之豎向構材於其立面內明顯轉折或不連續、各層抵抗側力強度不均勻者。
- 二、無斜撐系統構架:構架依靠剛接之樑柱系統保持側向穩定者,其受壓構材之有效長度係數k應以分析方法決定之,且其值不得小於一‧○。
- 於不產生共振及空氣動力不穩定現象情況下,橫風向之風力應依規範規定計算。
- 建築物內裝設蒸汽鍋爐或熱水鍋爐,其製造、安裝及燃油之貯存,除應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二一三九「陸用鋼製鍋爐」、CNS一○八九七「小型鍋爐」、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或其他有關安全規定外,應依本節規定。
- 二、前款範圍外之基地,以其他道路中心線各深進十公尺範圍內,自次寬道路境界線深進其路寬二倍且未逾三十公尺,以次寬道路視為面前道路,並依此類推。
(三)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表面材(含緩衝材),其樓板表面材衝擊音降低量指標△Lw 在二十五分貝以上。 (一)橡膠緩衝材(厚度一點六公分以上,動態剛性四十百萬牛頓/立方公尺以下),其上再鋪設混凝土造地板(厚度七公分以上,以鋼筋或鋼絲網補強),地板表面材得不受限。 (七)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表面材(含緩衝材),其樓板表面材衝擊音降低量指標△Lw 在十七分貝以上,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四)玻璃棉緩衝材(密度九十六至一百二十公斤/立方公尺)厚度零點八公分以上,其上再鋪設木質地板厚度合計在一點二公分以上。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建築技術規則110年版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
一、按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應有每小時三十立方公尺以上之新鮮外氣供給能力。 但使用空調設備者每小時供給量得減為十五立方公尺以上。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2025 一、地下通道應按其樓地板面積每三○○平方公尺以內,以自天花板面下垂八十公分以上之防煙壁,或其他類似防止煙流動之設施,予以區劃分隔。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通風換氣之規定
建築基地應依據建築物之規劃及設計辦理地基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以取得與建築物基礎設計及施工相關之資料。 地基調查方式包括資料蒐集、現地踏勘或地下探勘等方法,其地下探勘方法包含鑽孔、圓錐貫入孔、探查坑及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中所規定之方法。 設計及施工前均應先調查鄰近建築物之現況、基礎、地下構造物或設施之位置及構造型式,為防護設施設計之依據。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內政部公告:預告「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部分規定、「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第3.2.1點、第3.2.2點修正草案
中華民國77年12月12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650756號令修正公佈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公共建築物殘障者使用設施,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這本法規書捨棄常見的A4尺寸,選擇17×23公分的尺寸適合外出用,便攜帶但又同時兼顧閱讀性,字體適中重點分明. 書中特別針對法條結構還不熟捻的入門學習者,提供【注音】來查找法規中的專有名詞.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條文內容
收集最新的建築技術規則資訊,更配合內政部編修方法,將排版方式改為橫式編排,各圖例部份也利用修圖的方式再清晰化,能使讀者更清楚也更容易的閱讀與查閱建築技術規則的相關法令。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2025 二、冷軋型鋼結構施工前應依設計圖說,事先繪製施工圖;施工圖應註明構材於製造、組合及安裝時所需之完整資料,並應依設計及施工規範規定。 設計冷軋型鋼結構構材之斷面或其接合,應使其應力不超過設計規範規定之容許應力,或使其設計強度大於或等於由因數化載重組合計得之需要強度。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建築技術規則110年版在建築技術規則110的價格推薦- 2021年12月| 比價比個夠BigGo的討論與評價
第一項樓梯間、昇降機間、梯廳、昇降機道、排煙室、坡道及最低層之下部空間,得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其下部空間並得不計入建築物之層數及高度。 二、前款最低層下部空間,僅得作為樓梯間、昇降機間、梯廳、昇降機道、排煙室、坡道、停車空間或自來水蓄水池使用;其梯廳淨深度及淨寬度不得大於二公尺,緊急昇降機間及排煙室應依本編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規定之最低標準設置。 五、前款私設通路為連通建築線,得穿越同一基地建築物之地面層;穿越之深度不得超過十五公尺;該部份淨寬並應依前四款規定,淨高至少三公尺,且不得小於法定騎樓之高度。 四、基地內以私設通路為進出道路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寬度為六公尺。 三十八、私設通路:基地內建築物之主要出入口或共同出入口(共用樓梯出入口)至建築線間之通路;主要出入口不包括本編第九十條規定增設之出入口;共同出入口不包括本編第九十五條規定增設之樓梯出入口。 中華民國83年10月28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 號令修正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三條;增訂第一百六十四條之一、第十二章高層建築物。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建築物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 (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分區之規定)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分區時,空地及建築物樓地板面積之配置不予限制,但應保留空地面積應依照各分區使用規定,分別計算。 第一百五十二條 (圍籬之設置)凡從事本編第一五○條規定之建築行為時,應於施工場所之周圍,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設置高度在一‧八公尺以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設施,但其周圍環境無礙於公共安全及觀瞻者不在此限。 二、建築物用途類組為A-1組者,按觀眾席面積每十平方公尺寬十公分之計算值,且其二分之一寬度之樓梯出口,應設置在戶外出入口之近旁。
本編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十四條第一項有關建築物高度限制部分,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不適用實施容積管制地區。 四、同時申請建照之建築物,其應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得集中附建。 但建築物居室任一點至避難設備進出口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三百公尺。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2025 (二)觀眾席主層之主要出入口前面應留設門廳;門廳之長度不得小於本編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出入口之總寬度,且深度及淨高應分別為五公尺及三公尺以上。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內政部令:修正「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部分規定、「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第3.2.1點、第3.2.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一)都市計畫法或其他法律劃定並已開闢之公園、廣場、體育場、兒童遊戲場、河川、綠地、綠帶及其他類似之空地。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三)雨水貯留利用系統設備、淨水設備、露天機電設備、煙囪、避雷針、風向器、旗竿、無線電桿及屋脊裝飾物。 六、觀眾席樓地板面積:觀眾席位及縱、橫通道之樓地板面積。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構造編第12條條文、建築設備編第92條條文,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6條修正條文自110年7月1日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空氣音隔音指標Rw在五十分貝以上之隔音性能,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空氣音隔音指標Rw在四十五分貝以上之隔音性能,或取得內政部綠建材標章之高性能綠建材(隔音性)。 第三十八條 設置於露臺、陽臺、室外走廊、室外樓梯、平屋頂及室內天井部分等之欄桿扶手高度,不得小於一.
建築技術規則109年版: 第三章 建築物之防火 Top
連接昇降機間之走廊,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獨立之防火區劃。 (一)建築物在第五層以下之樓層供前條第一款使用,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上者;供其他各款使用(學校校舍免設),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上者。 但建築物為防火構造,合於本編第八十八條規定者,其樓地板面積加倍計算。 四、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3組之廚房,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樓層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其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並依建築設備編第五章第三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