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制」顧名思義為按月計薪,換句話說,並不區分大小月,每月均為同一金額;且因為法令規定例假、休息日均應工資照給,所以在一個月之內,日日等值。 然而「時薪制」在實務上常依出勤時數給薪,導致勞工在例假、休息日因未出勤,將無法領到薪資。 勞動部為維護時薪制勞工權益,在制定時薪制基本工資時,已將例假、休息日工資預先折算進基本工資裡了,因此時薪制基本工資,會比月薪制基本工資換算時薪還高。 附帶一提,後來因政府政策考量,將基本工資月薪與時薪之調整幅度逐漸脫鉤,兩者於每小時工資的差距就逐漸擴大了。
1986年11月21日,中華民國立法院廢止1936年12月11日在大陸制定,12月23日公佈,但施行日期一直沒有以命令定之的《最低工資法》23條,1986年12月3日總統公佈廢止。 很多人好奇,那俗稱爆肝產業的工程師到底算不算合法責任制的其中一個類別呢? 電腦工程師常要負責確保硬體、軟體等資訊產品的運作順暢及成敗,是「有可能」符合84-1條的規範。 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金融機構辦理。
勞基法基本工資: 勞資Q&A
勞保局表示為簡政便民,將針對第一級投保薪資者主動辦理逕調作業,投保單位毋須另行申報,推估影響逾400萬人。 《勞基法》規定,工資是由勞資雙方議定,指的是勞工因為工作或獲得的報酬,因此只要是可以經常性領到的薪資項目都可以算是工資,包含底薪、津貼、獎金(勞基法第2條第3款),也就是說,常常在薪資單中看到的本薪、底薪低於基本工資並不違法,還必須加上其他「應發項目」來看。 但因為面試錄取時,老闆、人資通常不會向我們清楚解釋薪資結構的組成,每月領到薪資單時,你可能需要自行再確認薪水是否多扣或少發了。 基本工資指的是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指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內最低可以領到的薪水總額,「不」包含平日、例休日、國定假日加班時領到的加班費金額(2022年最新基本工資每月為25,250元、每小時為168元)。 部份企業可能會與月薪制勞工事先約定,在到職/離職當月改為日薪制,依勞工實際出勤天數計薪。 不過必須特別注意:日薪制基本工資應由時薪制基本工資換算。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勞基法基本工資 四、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要注意的是,所謂的獎金不是什麼名目都可以代表,如果操作不慎的話,是非常容易被認定為工資,還是得要全部加進去投保級距及加班費計算,這部份不可不慎。 根據勞基法第2條規定,「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基本工資訂立的目的是保障底層勞工,例如:打工族、中高齡勞工等。
勞基法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明年調升 逾400萬勞工投保級距受影響
臺東縣部分鳳梨釋迦受今年暖冬影響,鳳梨釋迦落果情況愈來愈嚴重,農民欲哭無淚,地方呼籲農政單位因應;縣府農業處表示,請農民… 勞保局表示,為維持勞的財務平衡及永續發展,勞保條例明定勞保保險費率自2009年起採「費率自動調整機制」,由7.5%逐步微調至上限13%,2023年依法應調整為12%,扣除內含就保費1%,即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11%。 勞基法基本工資 2012年9月26日,行政院長陳衝決議,2013年1月1日起,如期調漲時薪至新臺幣109元,而月薪制則暫緩調漲,維持每月18,780元,並提出經濟成長率須連兩季大於3%,以及失業率低於4%的兩項附帶條件。
- 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
- 延長工時: 原本每日不能超過12小時,每月不能超過46小時(勞基法第32條);責任制約定後可超過規定時數,但有上限。
- 適用勞基法移工的僱主,較去年多負擔225元/月、移工負擔增加68元/月。
- 2008年,馬英九政府上臺後,因遭遇全球金融風暴,臺灣經濟不景氣,許多企業祭出無薪假因應,基本工資的調整也就無望。
- 6伙食津貼婚喪喜慶由僱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勞基法》規定,勞資雙方約定的薪水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為的是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和購買力,因此老闆和你約定的薪水,和約定後實際發給你的薪水,高於基本工資就不違法。 勞基法基本工資2025 同時在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中,也明確指出所稱「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依據勞基法第59條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僱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事假、病假、生理假、安胎假等,均有法令規定工資計算方式,依法計算自然無違法的問題。 但特別提醒:遲到、早退、曠職,都只能依照勞工未出勤提供勞務的時數或分鐘數不予計薪,不可多扣,否則可能有低於基本工資、或是工資未全額給付而違法的問題。
勞基法基本工資: 基本影響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僱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但受同一僱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僱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勞基法基本工資2025 前二項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必要資料之內容、範圍、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前項第一款所稱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基法基本工資: 全臺20萬名家事移工強制投保職災保險 僱主負擔保險費
以111年年1月1日為基準,計月制人員基本工資為每月25,250元,計時制人員基本工資為每小時168元,也就是說不論員工職位或工作內容,只要正常出勤工作,最低工資最少都不能低於這個金額唷! 至於很多企業會用到的計件人員,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計件工資之勞工所得基本工資,以每日工作八小時之生產額或工作量換算之。 雖然部分工時勞工常見約定為時薪制,但實務上也存在著月薪制型態。
勞基法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調漲!教你算調整後的加班費
常見的科目有:本薪、伙食津貼、交通津貼、全勤獎金、主管津貼、職務津貼、各項加班費等等。 勞基法基本工資 從這張表格可以看出勞保的投保級距最高到45,800元;職保最高到72,800;健保為219,500;勞退則為150,000。 這四種社會保險的最高投保級距都不同,這也是大家常常忽略的細節。
勞基法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意義
但依法令規定,舉凡伙食津貼、職務加給,只要是正常工作時間所獲得(即不算加班費)、符合勞基法「工資」定義的項目,加總後不低於「基本工資」即可。 家事移工不適用勞基法,所以外籍看護、幫傭無負擔勞保費用,但僱主須支付職災保險費每月48元。 另,家事移工基本薪資為2萬元/月,低於勞基法基本薪資26,400元,故健保比照勞基法基本薪資級距投保。 家事移工僱主較去年多負擔51元/月、移工負擔增加17元/月。
勞基法基本工資: 什麼是薪資結構!?
1997年,調整至每月新臺幣15,840元過後,因亞洲金融風暴、產業大量外移等影響,至2007年為止,曾近十年不調整基本工資。 所謂的「扣薪」,在實際職場上層出不窮,例如有些公司會在工作規則中,規定勞工如果違反工作規則將扣薪資多少錢等。 勞基法基本工資2025 若僱主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特休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意旨勞工除可領得原本該國定/特休假日工資,可額外再獲得1日薪水。
勞基法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最低薪資)是什麼?
除此之外,在勞基法第69條有規定,技術生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簡易來說就是從要計算的當天(不含當天)往前算起,前六個月的基本工資加總金額除以總日數或直接除以6,所得出金額稱為平均工資;通常用在計算資遣費、退休金、職災未能痊癒的一次性補償、職災殘廢補償、職災死亡補償及喪葬費及競業禁止之補償等情況。 項次經常性給予科目非經常性給予科目1底薪紅利2各式加班費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勞基法基本工資: 責任制勞基法規範有哪些?責任制有加班費嗎?怎麼算? – 法律010
而勞基法第21條跟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1條有提到,「基本工資」就是指以1天8小時計算,正常出勤應領到的法定最基本工資,且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每年的基本工資調漲、勞健保投保級距的調整都算是企業的年度基本功課,但除此之外,應該考慮到未來因應企業目標所產生的人事佈局規畫及成本問題,加上缺工潮的來臨,人才的爭奪大戰,企業應將重點放在「誰該被調整?」來達到有效的留才策略。 當企業有實行績效考覈制度時,較容易做到賞優罰劣,針對表現好的員工進行薪資調整,這樣既能有效控制公司的人事成本,也能讓其他員工心服口服,甚至能創造其他員工積極進取的組織文化,對企業未來的目標達成,才會有真正的幫助。 其次,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及第14條規定,勞工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員工)「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 實務上企業薪資結構常有「底薪」、「基本薪」等名詞,容易與「基本工資」混淆。
勞基法基本工資: 勞動法解析 工資篇 – 「基本工資」概念整理
請各位老闆、人資夥伴在進行調整投保級距,需務必牢記此差異,纔不至於投保錯誤,特別是勞、健保局每年都會與國稅局連線,進行資料查覈,如果因為投保不實,造成勞方的權益損失或是資方被開罰「高薪低報」,那就很冤枉了,所以公司在這方面不可不慎。 112年起,最低基本工資為26,400元,隨著基本工資調漲,民國112年的社會保險的投保級距表已經出爐,如下列表格。 以上就是我們今天的文章,各位企業夥伴有沒有對基本工資調漲之後,更有應對之策了呢?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的話,歡迎在下方留言讓我們知道,我們會盡快給您回覆喔! 也歡迎分享本篇文章,讓更多的企業夥伴知道基本工資調整之後,應該注意的相關事項,讓我們一同建立起良好的勞動環境,共創勞資和諧的局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資料為準。
勞基法基本工資: 企業內訓
經中央主管機關覈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僱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本法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第五章童工、女工,第七章災害補償及其他勞工保險等有關規定,於技術生準用之。 勞基法基本工資2025 勞基法基本工資 僱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比率之擬訂或調整,應經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覈定。 僱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僱主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6伙食津貼婚喪喜慶由僱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勞基法第21條跟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1條提到,「基本工資」是指以1天8小時計算,正常出勤應領到的法定最基本工資,且這個金額不包括額外的加班費金額。 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提到的「按件計酬之勞工」,與一般勞工相同,都是受僱於僱主而為僱主服勞務;而兩者不同的地方在於,按件計酬的勞工的薪資是以工作的件數累積計算薪資總額,並不是以該勞工為全時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作區分。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工作場所,在原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範圍內,或為原事業單位提供者,原事業單位應督促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對其所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
勞基法基本工資: 民國112年( 勞保、健保、勞退級距及負擔金額總表(112.01.01起生效)
其中花蓮汽車客運因多次使勞工連續出勤7天以上,未依法給予一例一休,遭重罰100萬元。 1988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通過《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之後,制定基本工資的相關政策,並開始逐年審議調整。 1936年12月23日,國民政府公佈《最低工資法》,法規定成年工資以維持其本身足以供給無工作能力親屬二人之必要生活為準。
勞基法基本工資: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新)
1968年,行政院發佈《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將基本工資定為每月新臺幣600元,是中華民國政府首次以法規命令規定全國性的最低工資。 在例假日若沒有突發事變、天災,原則上僱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 但如果受這些原因影響,需使勞工出勤,僱主該日應加倍給薪,並事後提供勞工補假休息。 律師這篇將解答你的疑惑,如果有需要,文末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參考。 今天將帶你一起來瞭解基本工資和工資、底薪、本薪有什麼不同,如果你是曾領過低於基本工資薪水的上班族更要留意,公司是否因為誤會薪資結構中各項名詞的定義而因此算錯薪水,可以透過常見4種情況來確認當實領薪資低於基本工資時,僱主是否違法了。
國定假日: 原本逢國定假日、節日,勞工都可以休假(勞基法第37條);責任制約定後可以進行變動,但須給予加倍工資或補假。 前面說過,根據勞基法第2條,「工資」定義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薪資結構也就是薪資組成的基礎,而這個基礎來自於「薪資科目」,簡單來說就是薪資單上的明細項目,包含工資及福利,也就是在法令中我們常常看到的「因工作的所得」或「經常性給予」,以及「恩惠性給與」兩大類。
香港SEO服務由 featured.com.hk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