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數2025詳細介紹!(震驚真相)

另外,他指出標準工時有如加班費,令員工更願意超時工作,故標準工時並不符合縮減工時及增加作息時間的原意。 他認為僱員面對的不單是工時長短的問題,而是如何令不同行業的僱員能夠真正享受到工作及生活的平衡,達成勞資雙贏。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博士認為標準工時未必能真正減低工時,可能出現就業下降及引日本於80年代調整標準工時後人均勞動力下降指出標準工時會令經濟失去動力。 他又指標準工時即使降低員工每週工作時數,但因收入不足,可能需要延後退休,工作年數增長,一生總工時仍不變。 香港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濼生教授指出由於不同職業人士的勞動程度和壓力不同,不贊成「一刀切」設標準工時,但他認為可以設立50小時的每週最高工時以保障勞工健康和安全。

  • 新紀元環保服務常務董事的甄瑞嫻表示,她表示有員工或因財政需要,希望多勞多得;若過了標準工時而要給予員工倍半工資,她認為僱主多會聘請另外員工來工作,令希望加班賺多個錢的員工需要分別受聘於兩家公司,浪費時間。
  • 南韓進行工時規管,是由2004年7月1日開始分階段推行。
  • 在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法規下,標準工時為每日8小時及每週40小時;最高工時為48小時。
  •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僱主應發給工資。
  • 點我預約體驗地表最強雲端人資系統 Swingvy。
  • 僱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僱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
    督委員會監督之。
  • 他希望政府可以迎難而上,在今屆議會會期內,提出標準工時草案。

沒有讓員工脫離監督的狀況下,還是會被視為待命工時。 如果員工用餐時是在店裡面喫飯,只要有客人進來就要立刻接待;這就不會被視為是休息時間。 僱主只要沒有規定員工確切的休息時間,俾使勞工不受僱主支配,可讓員工自由支配的時間,就不得認定休息時間,而認定為工作時間。 勞工雖處於隨時準備提供勞務的狀態,然並未實際上提供勞務。 且由於合理地可預期該段時間內,常態上無須實際提供勞務,故其實際上提供勞務係屬例外。 在此,若為使勞工能隨時立即地提供勞務,則對其停留處所加以限制,似屬難免。

工作時數: 服務信箱

前項派遣事業單位應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及期限,發
給派遣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僱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僱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關勞工事務之人。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
工作時數 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僱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
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僱主照給。 僱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
作者,亦同。

工作時數: 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認定及計算

他表示標準工時的議題比最低工資複雜,對勞動市場和經濟的影響深遠,亦具爭議性;政府就標準工時的研究可令他們對議題有更深的認識;他另表示在社會各界未能就標準工時達成共識之前決定立法規管標準工時或就此制定時間表是言之尚早。 勞工處已在6月下旬向上屆行政會議提交有關標準工時的研究報告,就著該屆行會提出的問題,當局在整理資料後會重新向新一屆行政會議提交報告,現已重新提交。 普遍來說,商界贊成香港社會要尋求工作生活平衡,但認為 標準工時並非達致工作生活平衡的良方。 香港工時長的根本原因在於勞動力不足,即使香港政府為標準工時立法亦會無助解決長工時的根本問題,政府應著眼研究如何協助僱員達致平衡作息及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並鼓勵企業推動平衡作息的人事管理。 新紀元環保服務常務董事的甄瑞嫻表示,她表示有員工或因財政需要,希望多勞多得;若過了標準工時而要給予員工倍半工資,她認為僱主多會聘請另外員工來工作,令希望加班賺多個錢的員工需要分別受聘於兩家公司,浪費時間。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僱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
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僱主
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工作時數: 資料來源

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
請行政院覈定之。 僱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僱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
督委員會監督之。 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其組織準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僱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比率之擬訂或調整,應經事業單位勞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覈定。 金融機構辦理核貸業務,需查覈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狀況之必
要資料時,得請當地主管機關提供。

工作時數: 工時規管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工作時數2025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或其遺屬依本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

工作時數: 延長工時-實施

「經常性給與」指的是有明訂發放標準,每個月都領得到的錢(如:底薪、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績效獎金等)。 貳、適用
事業單位僱用部分工時勞工,除依其應適用之勞工法令外,並參照本
注意事項辦理;僱用中高齡及高齡之部分工時勞工,亦同。 本注意事項所引用或涉及之法令如有變更,應以修正後之法令為準。 壹、前言
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下稱「部分工時勞工」)在歐美國家佔有相
當大的比率,近年臺灣隨著產業型態變遷,勞務給付型態日趨多元化

工作時數: 延長工時-加班費

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僱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工作時數: 勞資Q&A

此外,他在僱主同意下或根據僱主的指示,於下午6 時至7 時期間超時工作。 該僱員由上午9 時至下午1 時以及下午2 時至7 時的時間,均屬於計算最低工資的工作時數。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本章所定僱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

工作時數: 工時表

但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該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加班時間,僱主應於事後給勞工補休。 (勞基法第32條第4項)簡言之,平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既要給予加班費,亦要給予補休。 A1:隨著《勞動事件法》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上路後,「出勤」問題搖身一變,成為最容易讓僱主踩到違法線的重要項目之一。 根據《勞動事件法》第 38 條規定:「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僱主同意而執行職務。」,即為「工時推定」條款。

我國勞基法在第四章針對法定正常工時、加班、休息、例假等事項,制定勞資雙方之最底基準,另一方面,僱主基於經營考量,不斷在原定勞動型態上,調整工時規定,而產生非典型僱用型態,對於傳統工時制度形同新的挑戰,勞資雙方均應認知相關法律,以免自己權利受損。 延長工時之上限,根據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前項僱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工作時數 意思就是,平日工作時間為每天八小時,超過就算加班,而平日加班是不得超過四個小時的。

勞工執行交付工作於正常工作時間將結束時,如認為應繼續工作始能完成者,經僱主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勞工於完成工作後,以勞資雙方約定之方式回報僱主,並留存紀錄,僱主應記載勞工回報延長工作時間之終止時間。 我國勞動基準法第30條法定正常工時規定,將每日工時規定為8個小時,每週40小時。 加班即是「延長工作時間」,所指的是「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作時間。 依《勞動基準法》原則上每天的法定正常工時最高為8小時(尚有「變形工時」),勞資雖然可以約定不同於勞基法的的工時,但不能比勞基法的規定更不利,所以只能約定低於8小時的每日正常工時。 一、全時就業係指每週工作時數達到標準工作時數的從事工作者。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資料為準。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並應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金或罰鍰。

勞動部官員表示,每人每年平均工時會大幅下降,大多是因為法定工時下降,修法後臺灣法定工時為單週40小時,跟上國際趨勢;去年製造業加班工時較前1年有下降,連帶讓平均工時減少5小時。 勞動部官員說明,由於臺灣部分工時從業者所佔比率較其他國家來得低,全時工時的工作時數會拉高平均工時,所以比較基礎有些不同。 根據國際勞動統計資料2019年就業者平均每年工時資料,臺灣2019年平均每人每年工時為2028個小時,在39個國家中,排名僅次於新加坡、墨西哥和哥斯大黎加。 〔記者李雅雯/臺北報導〕勞動部國際勞動統計資料顯示,2019年臺灣平均每人每年工時為2028個小時,較前1(2018)年減少5小時,在39個國家中排名第4,亞洲國家僅次於新加坡2324個小時。

上訴人稱此行車班次間之未駕駛時間應計入工時,尚不足採。 僱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事業單位拒絕檢查時,檢查員得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強制檢查之。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但僱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就此意義而言,工作時間不僅包括勞工實際提供勞務之時間,亦應包括勞工係處於僱主得隨時指揮監督命令其提供勞務狀態之時間在內,較為合理。 工作時數 但勞工在工作一定時間後,需有休息時間(勞基法第35條參照),而休息時間係指勞工得自由活動,不受僱主指揮監督支配之時間,故休息時間並非工作時間。 僱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工作時數: 加班費的時薪如何計算?

勞委會81年4月6日臺81勞動2字第09906號函釋:「……勞工於工作場所超過工作時間自動提供勞務,僱主如未為反對之意思表示或防止之措施者,其提供勞務時間即應認屬工作時間,並依勞動基準法計給延時工資」等語,亦同此旨。 工作時數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僱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僱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 工作時數 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工作時數: 工作時間定義及其認定

要派單位應自前項派遣勞工意思表示到達之日起十日內,與其協商訂定勞動契約。 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僱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但僱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工作時數: 加班費該如何計算?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勞工依本法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
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勞保則有上述規定,但是健保,就業保險,勞退金提撥則不受員工人數多寡之限制,僱主都需依法替其所屬員工辦理加保及勞退金提撥手續. 僱傭地點是指僱員按照僱傭合約、在僱主同意下或根據僱主的指示,為執行工作或接受培訓而留駐該地點當值的任何地點。 除了福利方面的差異,對企業而言,僱用月薪制的勞工,在管理上可能較方便,排班也較有彈性;而相對來說,時薪制勞工可以補足正職人力,但流動率可能較高。

香港總商會主席周松崗認為因行業特性實施標準工時有困難,另標準工時實施後工人工時下降,收入未必增加、兼職和散工增加,市民工作或變得不穩定。 他又指標準工時立法是複雜、困難的問題,並認為標準工時立法會窒礙工商界的空間。 根據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和企業及社會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有16%受訪公司認為標準工時政策可「積極考慮」和「值得考慮」,並有55%的受訪公司認為標準工時推行有困難。 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劉展灝指標準工時會徹底改變香港的營商環境,對中小企的影響很大,並會削弱企業競爭力及靈活性,可透過教育等措施鼓勵僱主發放超時補水,無需立法強制。 按照法律規定,一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平均每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加班上限為一天3小時及一個月36小時,逾時工作薪金不低於平日工資的150%。 僱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第一項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之認定基準、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勞工年齡、工作性質及受國民義務教育之時間等因素定之。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
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 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佈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
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