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大環境不好,不管是公司僱主、人資或勞工,對公司減薪或 扣薪 ,普遍都會有一些疑惑,例如:「 減薪違法」嗎? 畢竟,違法減薪都會對勞資雙方帶來不小的損失,不可不慎。 經由剛剛的案例說明,雖然政府會對檢舉人的個資保密,但公司主管或人資也可能經由最近公司內部發生的事情,大概猜得出來檢舉人是誰。 因此就實務上來說,若遭遇公司違法情形,還是建議工作者審慎思考未來職涯規劃再下決定是否挺身而出。
- 一、勞動部為使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裁處罰鍰之案件,有一致性之處理規範,特訂定本原則。
- 而違法次數最多的是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總共有52次違法紀錄,其中33次紀錄集中在2015年。
- 過去我擔任人資主管時,也曾遇過公司因為被員工檢舉加班沒給加班費,被勞工局勞動檢查的狀況。
- 本文彙整相關法令規範與案例說明,提供人資朋友們計薪參考。
- 和解書的內容又是另一件事:2011年HOOK娛樂以購入建築物的理由獲得李昇基47億韓元投資,但權珍英代表沒有遵守關於投資的任何約定,直到李昇基要求解約才將投資轉為借貸,就李昇基作為投資人的權利撰寫了和解書。
- 至於勞政機關依據什麼基準裁罰被裁處人,又有什麼是僱主及人資夥伴應該注意的地方,說明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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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無故不履行上述規定,導致試用期違法,勞工可以向主管機關聲請調解,僱主也可能因違法事項與情節輕重,面臨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等的罰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勾結外國勢力,違反《港區國安法》,並涉用旗下公司透過《蘋果日報》發布煽動刊物的案件,原定今(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並會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會審。 惟開審前卻因黎獲準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從引發另一輪風波。 終審法院於本週初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黎可續由英御狀代表,惟特首李家超即宣佈會要求人大釋法,律政司亦去信法庭申請押後審訊,但黎的審訊今早仍如常開庭,控方開庭後申請案件押後7天,辯方沒有反對。 法官李運騰認為押後較長時間較理想,把案押後至12月13日再訊。
公司違反勞基法: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沒預告就消失的員工帶走公司的營業祕密,這時候老闆可以依照營業祕密法第12條請求賠償;而偷走營業祕密,可能還一併涉及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祕密罪、第342條背信罪,老闆也可以提起刑事上的告訴。 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3年者,於屆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僱主。 在美國汽車工人聯合會試圖將特斯拉 Fremont 工廠工會化的努力之下,NLRB 下令特斯拉恢復被解僱的員工的工資。 馬斯克也被命令刪除一條暗示「工會化意味著公司終止股票期權」的訊息,但他實際上並沒有刪。 聯名信中提出的問題也涉及 SpaceX 內部長期存在的騷擾問題。
- 我國法院認為,如果確實是員工違反懲處規則在先,那麼僱主將勞工調動「不同」的工作內容,給予不同的薪水也是合理的,不是工資總額下降就違法。
- 該員工稱,這封信的產生經過了一個月的辛勤工作和徵求反饋意見,以確保獲得儘可能多的意見。
- 顯微影像專家祥泰綠色科技,用一滴水的樣本,即可在顯微鏡下辨識微生物狀態;但這樣的knowhow希望擴大規模,若能以AI來判讀廢水處理各單位的顯微影像資料,對於水廠的現場運作及遠端監控,很有幫助。
- 二、主管機關裁處罰鍰,應遵守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並踐行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所定之法定程序。
- 雖然試用期沒過有點傷感,但不管上工多久,既然是被離職,就算錢少,但該拿的資遣費可別忘了!
- 不過僱主如果有犯第6款的狀況,勞工可以在「知道這個情形」或「知道損害結果」當天起算,30天內提離職。
第3條:(第1項)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80條之1第2項及《行政罰法》第18條第一項規定,於裁處罰鍰時,審酌下列各款情事,為量罰輕重之標準:(1)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勞動相關法令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58項相關附屬法規,如: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等等。 未參加員旅的員工,仍有上班工作的出勤義務,因此當然也需給薪。 如果商店門市因為員工旅遊而暫停休業,也不得強迫未參加旅遊的員工放特休假,當然僱主也不可擅自給勞工「放無薪假」。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雖然勞基法沒有特別規定,但根據契約自由原則,以及勞委會86臺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認定「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是允許的」,也就是勞動部認為,有沒有試用期、試用期多久,都可以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
公司違反勞基法: 公司營運不佳減薪 ? 原則上老闆要減薪、扣薪,須得勞工同意,纔不會 減薪違法 !
即便勞檢針對超時加班開罰了,但在「過低的底薪結構」未改變前,狀況只會不斷重演。 此份報導的資料來源為「勞動部違法僱主查詢系統」,不過由於該查詢系統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上傳資料,可能因各地方政府上傳資料的時間區間不同,導致此篇所列違法大戶與各地方政府的完整資料有些許出入。 五、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四項所定事業規模,參照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以事業單位違反本法義務時僱用適用本法之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支機構之僱用人數;所定違反人數,依事業單位該次違反本法義務之人數認定。 四、上市或上櫃之事業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審酌其資力,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同條第四項規定,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彭宏達分析,現行的勞檢制度,即便檢查到公司少給員工加班費,也無法要求公司還員工加班費,僅能透過開罰方式懲罰公司;在罰金遠低於所欠加班費的情況下,公司根本罰不怕,最後就造成公司不斷重複違規,違規次數飆高的結果。 在這次取得的2,9360筆資料中,共涵蓋19,454家公司。 而違法次數最多的是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總共有52次違法紀錄,其中33次紀錄集中在2015年。 現同步擔任104高年級職涯顧問,針對勞動權益、人資領域人才晉升與企業制度建立等領域,提供一對一諮詢服務。 遇到違法公司總讓人心累,除了影響工作表現,還有可能影響個人生活情緒。 因此在每一次找工作或轉職前,建議求職者先對公司進行一定的調查,讓職涯走得更順利。
公司違反勞基法: 員工表現不佳,能不能扣薪、罰款或降職?
也就是當勞工在試用期間,到職未滿3個月向老闆提離職,並不需要任何的預告期,提離職就可以走,但律師及資深人資都會建議,最好還是預留交接的時間比較好,畢竟僱主都照著法律走,雙方好聚好散沒有損失或虧欠,至少也不會留下負評。 其實試用期薪資是可以由僱主勞工雙方來協調約定的,有些公司給付全薪,有些會打折,但要經過勞工同意且絕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目前勞動部已經於2022年1月將基本月薪資調為25,250元、時薪168元,因此不論以月計薪或以鐘點費計薪,勞工的試用期薪資都不能低於這兩個金額。
公司違反勞基法: 公司違法減薪或扣薪,會怎樣?
但此員工在公司修改為此休息時間後,現在又改為一小時如廁4~5次,時間約5分鐘左右不等,所以公司想再做以下規定,請想問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今年九合一大選即將於本週六(11月26日)舉行,選舉日若上班,出勤與加班費應該怎麼算? 本文彙整相關法令規範與案例說明,提供人資朋友們計薪參考。 第5條:本法第79條第4項所定事業規模,參照本法施行細則第22條之1第1項規定,以事業單位違反本法義務時僱用適用本法之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支機構之僱用人數;所定違反人數,依事業單位該次違反本法義務之人數認定。
公司違反勞基法: (一) 試用期提離職要提前告知嗎?
佔據第一名的遠雄營造,違法次數中超過六成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關,該條法規規定僱主應該具有「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第二名的瑞助營造也高達八成的違法紀錄與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第三名的新亞建設則是超過九成有關。 本文藉由分析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僱主)查詢系統資料,尋找這些答案。 公司違反勞基法 公司只有在明訂員工旅遊為上班出勤日的情況之下,纔可以要求員工參加(也就是強制參加的概念),但上班出勤日需計算薪資,僱主需在員工旅遊期間照常給予工資。
公司違反勞基法: (一) 試用期沒過!?
運輸倉儲業容易違反七休一,仍和扭曲的薪資結構脫不了關係。 客運業產業工會祕書彭宏達指出,客運業人力非常短缺,公司習慣透過「低底薪、高獎金」的方式來控制司機,當司機底薪偏低,只能靠著載客獎金、趟數獎金來賺到合理的薪資時,便會自願停休多跑幾趟。 從去年年初的蝶戀花翻覆、去年年底多起公車事故到近日的國道三死事故,都是運輸業過勞的血淋淋證據。 1.上市櫃公司人資、法務人員:請特別注意第4條,貴公司違反勞基法的罰鍰從新臺幣五萬元起跳、(其他公司依法是2萬元起跳),一百萬元以下,並得依勞基法第79條第四項規定,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公司違反勞基法: 薪資結構導致瘋狂加班──血汗運輸倉儲業
基本上只要確認僱主有聽懂並瞭解你要離職這件事,不管離職預告口頭上講或傳訊息、白紙黑字通知都可以! 不過僱主如果有犯第6款的狀況,勞工可以在「知道這個情形」或「知道損害結果」當天起算,30天內提離職。 特定性工作: 是指可以在「特定期間內完成的非繼續性工作」。 如果這個特定性工作期間會超過1年的話,僱主應該要報請主管機關核備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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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違反勞基法: 文章分類
若公司僱主將員工旅遊視為上班出勤日,那麼勞工出勤需支薪,僱主不可擅自給勞工「放無薪假」,也不可「強迫勞工放特休假」。 臺灣本土疫情趨緩,近期公司企業的員工旅遊紛紛計畫「重啟」,但員工旅遊一定得參加嗎?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FB知名抱怨社團「爆怨公社」近期有網友投稿公司員旅採取強迫參加制度,除了要自己掏錢參加之外,還得請特休假或事假,是否為變相的扣薪資等疑問。 如果是做好做滿才離職,那試用期離職薪水當然也是領好領滿;但如果是中途就烙跑,薪資就必須要依天數比例發放囉! 其實這些薪水計算方式都與正職員工離職相同,不會因為試用期離職就冠上奇怪名目扣東扣西。 因此當上工的那刻,僱主就必須要為勞工投保,不可以等「試用期間過後再投保」或「過幾天再投保」,萬一勞工不幸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僱主不但要接受處分,還得負擔起所有賠償責任,這點勞工上工時也需要特別注意。
而各縣市的違法數量也有差異,最高的是新北市,在2011至2017年之間,共有7,862筆違法紀錄,其次是臺北市7,073筆違法紀錄,而澎湖縣僅有九筆紀錄。 另外,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附屬法規,則是在2015年時才施行,所以在2015年後,關於機械、設備、器具驗證、化學品登錄及分級管理制度等違法,纔有紀錄查詢。 由勞動部架設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僱主)查詢系統」,在2017年12月29日時正式上線,這個系統可查詢各縣市,不同公司在過去幾年的違反相關勞動法令的情形。
一位要求匿名的寫信員工辯稱,其他員工的普遍看法是 Shotwell 的電子郵件是在裝聾作啞。 該員工稱,這封信的產生經過了一個月的辛勤工作和徵求反饋意見,以確保獲得儘可能多的意見。 以勞基法來說,第12條規定勞工欺騙僱主訂立契約、損害僱主機具或是對僱主實施重大侮辱時,僱主可以解僱勞工,就是一種法定的解僱懲戒權。
公司違反勞基法: 離職預告期怎麼算?勞基法離職4要點,算法超簡單! – 法律010
李俊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瘋子,是「神探」,加入戰團,跳進狂徒的佈局,必須跟時間競賽,破盡舊案新案,才能將殺人「神探」緝拿歸案。 上月30日,D社又爆出權珍英代表濫用法人卡做個人消費、揮霍28億韓元,卻不允許李昇基用法人卡買一餐三明治。 之後權珍英就改變了說法,承認錯誤並表示會處理個人財產、負起責任。 歐美人的身型和亞洲人不同,當我們到不同國家生活時,或許得花很多功夫才能買到合適的衣服,對此,從英國來臺學習中文的Micaela就分享,… 定居美國的妹妹因父母年邁且體弱多病,辭去工作回臺陪伴多年,然父母相繼過世,返美後因大環境及年紀關係,讓自己已臨六十歲仍需為退休生活打拼,… 一名來臺4年的德國正妹訓犬師Aky採熙日前分享自己在臺灣遇到車禍的經歷,表示自己發生車禍當下,…
公司違反勞基法: 狀況二:非強制性,公司將員工旅遊視為「福利」
為了改善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打造一個讓大家安心發表言論、交流想法的環境,讓網路上的理性討論成為可能,藉由觀點的激盪碰撞,更加理解彼此的想法,同時也創造更有價值的公共討論,所以我們推出TNL網路沙龍這項服務。 這樣的差異,可能與各縣市公司數量、勞檢數量、勞檢人力有關。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例如:2016年勞動條件檢查的執行數量,各縣市最多可以差距將近50倍,當年澎湖縣總共檢查203廠次,而臺北市則是9,775廠次,新北市則是8,397廠次。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第24條是關於加班費的給付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加班兩小時內,加班費是三分之一時薪起跳,加班四小時內,是三分之二時薪起跳,若加班時間更多,則是加倍(原始條文在此)。
結果顯示,勞基法第24條是最常違法的法條,其次是第32條、第30條、36條與39條。 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日前遭週刊爆料職場性騷、上班時間帶女祕書搭乘公務車道咖啡廳視訊兼課。 謝曉星30日到立院備詢遭媒體追問「以前作法有待商榷?」他回應,「我不認為」、「如果一切都是為了公務,我覺得沒什麼」並建議記者可以去GOOGLE機要祕書的定義。 香港接連出現多宗殘忍至極的兇殺案,死者全是逍遙法外的嫌疑犯,兇手自稱「神探」,私刑執法,挑戰警察。 精神病患者李俊(劉青雲 飾),發病前是警隊的皇牌,當年外號就是「神探」;如今活成廢柴,淪落街頭。
公司違反勞基法: 違反勞基法裁處罰鍰最新之修正
而她藉機盜領74次,共529萬元,李女後知後覺,一直到2年後才發現,報警抓出內鬼S女,臺中地院判法官她74個「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一個竊盜罪,併科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公司違反勞基法 在生活中,總是會有些人老是跟著別人的建議去走,沒有自己的想法跟主見,往往人家說一他就認為一是對的;對此,運勢專欄《旺好運》就點出這3種星座的人,很容易被別人牽著鼻子走,老實顧慮他人想法,最後喫虧的總是自己。
但法庭的保安則如常,所有上法庭的人,必須先在地下大堂接受安檢。 處理黎案的7號庭位於法院五樓,該層明顯有較多保安員駐守,進入法庭的人士都要先取籌並經查證後纔可進入。 第16條第1項: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就算不用招募新員工遞補,但交接業務給其他同仁也需要時間,尤其越資深,負責項目數量與複雜度也越高,相對就需要更多時間交接。 差評君在去年寫了一篇科普星鏈( Starlink )的文章,這是一個由馬斯克旗下SpaceX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公司負責的項目。 週四,關注馬斯克訊息的人都知道發生了一件事:他被幾位 SpaceX 內部員工聯名寫信舉報了,這封信直接送到了公司總裁兼 COO Gwynne Shotwell 的辦公桌上。
公司違反勞基法: 試用期註解
但是,企業往往為了吸引人才目的,如果跟員工約定年終獎金固定並屬於年薪的一部份時,此時就可能屬於工資,老闆不給年終就會違法唷(詳細可參考另篇文章:【勞資法律問題】公司可以故意不發年終獎金嗎?)。 有可能的,法院認為,就算僱主違法片面減薪,如果勞工明知此事但都不吭一聲,繼續上班長達一定時間(實務上有發生的案例是3年、8年、10幾年等),那麼,法院比較可能會認為,員工既然都沒有抗議,應該是同意這樣的減薪,勞工既然有同意減薪,那就視為雙方約定減薪。 勞工遲到,僱主也可以不給薪水,但要注意,只能依「遲到時間比例」扣發薪水(例如,如果勞資雙方約定一天的工作時間是8小時,工資換算是800元/小時,則如員工遲到1小時最多隻能扣100元),超過扣發薪水就違法。 公司違反勞基法2025 以加班為例,勞基法規定,只要勞工在正常工時8小時之外加班,僱主就必須給加班費。 公司內部應頒布加班辦法,一般來說員工如果需加班,應先報準主管同意。
在這些違法紀錄中,屬於違反勞基法的紀錄,共有22,938筆,佔了全部違法紀錄的78%,而其中一些紀錄內記載的違法法條,超過一個以上。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資長,企業人力資源主管資歷30年。 更殘酷的是,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時,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麼辦,只能任人擺佈。 大嘆一聲「是我當年識人不淑!」……本文由104資訊科技人資長的鍾文雄分享職場上常見的勞資糾紛,幫助工作者適時維護自己工作權益。 編按:作者徐世鑫(棒喬飛)五專畢業後曾到機車行應徵學徒被拒絕,參加政府職訓課程後獲得無線基地臺測試人員工作,…
若對公司的企業文化及環境有信心,藉由向勞工局申訴方式能夠維護自身勞動權益,也有機會改善勞動環境。 但也很有可能因檢舉被公司主管狹怨在心,反而在工作上處處刁難,此時大概也很難在原公司繼續待下去。 如果真的遇到公司違反勞基法的狀況,建議先蒐集證據,例如上下班打卡紀錄,向公司內部主管或人資部門溝通反應。 若公司不予理會,或違法情形並無改善,則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勞工局就會派人對公司進行勞動檢查,若查有違反勞基法狀況就會向公司開罰,並限期改善。 民眾向政府申訴都是全程保密,公務人員若有洩漏檢舉人個資的情況會面臨刑責,因此不必擔心檢舉身份被洩露。 根據觀察,公司不給加班費也沒有補休、請員工走人沒給資遣費,以及沒有特休假、不準假等等,都是公司常違反勞基法的狀況,工作者需特別留意。
公司違反勞基法: 內容—
雖然工資下降了,但第一階的工作內容確實較輕鬆,那麼這樣的降職就是合法的。 依照勞基法第26條,僱主不得「預扣」勞工的工資當作違約金或賠償的費用。 預扣的意思是指,你不能像租屋收押金一樣,事先扣一筆像是違約保證金的東西,來預防還沒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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