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15大優點2025!(震驚真相)
2.刑訴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應為告發。」此項告發,乃公務員所負之義務,即不得自由斟酌,而係強制告發性質。 本法所指之公務員,則指除偵查機關以外之所有一切公務員而言,乃因身分關係,國家所科以之義務。 至偵查機關之公務員,其本身具有偵查犯罪之職權,其知悉犯罪嫌疑,應即開始偵查,無待於他人之告發。 所謂告發:凡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訴權人以外之第三人,或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而向偵查機關報告犯罪事實者,謂之告發。 於偵查階段若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並不會有案件紀錄,若給予緩起訴處分則在緩起訴期間後即無紀錄;而於法院判決階段,若爭取到緩刑且為被撤銷,緩刑期間一過等同未受刑之宣告,又若判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拘役者,於繳納罰金5年後即無紀錄。 詐欺罪一般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警機關一旦知悉就須依職權調查偵辦,不能藉由和解撤告,只有在詐欺的對象和詐欺行為人之間具有一定的親屬關係時,案件才會轉為告訴乃論。 詐欺罪雖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與被害人和解後向地檢署進行撤告,但雙方仍可和解。 為求慎重,最好能請律師協助撰寫和解書,或者由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調解庭中協助雙方… ,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署,則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纇告訴乃論的案件,當然也就沒有後續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的刑事庭判決的問題。 告訴乃論: 法律熱門新聞 刑法上的犯罪,分別「公訴罪」及「告訴乃論之罪」,所謂公訴罪,就是指被害人不予追究,但警察、檢察官發覺犯罪事實的話,都可以主動偵辦,而任何人也都可以向警察、檢察官提出告發。 而公訴罪的追訴時效都很長,依刑法第80條的規定,短則5年、長則無限(∞)。 刑事訴訟存在「公訴」與「自訴」兩種模式,前者是由檢察官代表國家起訴被告,後者則是由被害人自行對被告提起訴訟。 誣告罪乃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檢調系統一旦經報案告發,發現犯罪事實,可逕行開始偵查調查犯罪。 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告訴乃論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本案的誹謗罪,依刑法規定須告訴乃論,B提出告訴後,檢察官才會偵辦,現在B如果與A和解,B也可以撤回告訴,檢察官就不會繼續偵辦。 例如刑法第287條規定刑法第277條的普通傷害罪須告訴乃論,因此被打到受傷的人若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即使知道這件事也無法起訴打人的人。 告訴乃論: 詐欺是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詐欺公訴罪可和解嗎?詐欺罪公訴期限、刑責為? 所以翁偉倫最後強調,告訴期間一旦開始進行,也就是告訴人知悉犯人之時起就開始進行,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停止進行,因此不要再相信有所謂的「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說法,不然你再怎麼「保留」,6個月的告訴期間轉眼過去,你的告訴權利就永遠喪失了。 以上非告訴乃論之罪的光,也是多數法律人的共同認知,不過在此莫非提供一個非告訴乃論之罪的法律隨想,至於實務有無可能發生就請自行發揮想像力。 以下的祕訣在於《刑事訴訟法》第300條變更法條的運用。 常見的例子像是肇事,某甲開車不小心撞傷某乙,但傷勢並不是很嚴重(未構成重傷)。 從這個例子可以知道,並不是把所有的犯罪都規定成非告訴乃論就是有利無害的。 告訴乃論的罪,是指所犯的罪,要有告訴權的被害人表示要追究而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受理偵查,法院才能判決的案件,如果告訴人不提出告訴,檢察官就不會主動偵辦,法院也不會判罪。 司法人員的角度來看,多半也是樂觀其成,至少在證據調查或是事實釐清部分都省去了很多麻煩。 未滿16歲未成年的青少年因為還處於身心發育的階段,尚未有完全的性判斷能力和自主權,為了保護他們發育中的性自主意識,因此立法者針對與未滿16歲未成年發生性行為訂定了刑事規範,且本罪須以雙方有性行為之合意為前提。 至於名譽上的問題,也只能透過教育的管道,讓被害人以及一般有個較健康的認知,在強制性交罪當中,就像其他的任何犯罪一樣,做錯事情的是加害人,不是被害人。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造句:強暴罪屬告訴乃論,因此受害的女性應該勇敢的站出來對歹徒提出告訴。 更多相關訊息,請至Google「告訴乃論」搜尋頁面。 告訴乃論 問題來了,從被告角度而言,觸犯非告訴乃論之罪時,還有誘因去和解嗎? 例如詐欺罪好了,把騙來的錢返還給被害人,結果還是會判刑,雖然刑度輕一點,但對某些人來說似乎寧願把錢偷偷藏起來不歸還。 若是從刑事法的角度來看,就有一些不同;可以肯定的是,某些罪名縱然當事人全部和解了,也無法讓你完璧歸趙。 告訴乃論: 傷害罪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