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繼承人2025詳盡懶人包!(震驚真相)
繼承順序依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定繼承人 定繼承人 若先順位無人繼承時,由後順位者繼承,若同一順序繼承人有2人以上時,則按人數平均繼承。 定繼承人 不過,要注意配偶的應繼分與不同順位的繼承人,有不同的分配方法。 古代曾將死者生前的遺物毀掉,以保護生者不受其靈魂的騷擾。 另一信念是將死者衣物火化,以為其靈魂之用,在石器時代及青銅時代即已有之。 但另一種對待死者遺物的方法,是將財物分配於其親族或朋友。 某些馬克思主義著作家則認為,人類早期對財產普遍實行共有,至少土地是如此,曾經一度在人類之中普遍地存在著,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反駁。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 定繼承人: 個人工具 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首先要確定哪些財產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 被繼承人的財產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以及其個人財產。 共同財產主要是指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 定繼承人 夫妻可約定其個人特有財產全部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這部分財產也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首先要確定哪些財產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 單身、頂客族沒有子女,離世後財產又該怎麼辦呢? 如遇男性繼承人缺乏的狀況,除採用家族內部過繼、收養的方式之外,亦有過繼母系的方式。 在奉行長子繼承製的東亞國家,女性作為被繼承者的女兒、配偶通常被排除在繼承順序之外。 另外,為保護善意買受人的利益,附表2第4條還規定:任何人如真誠地以有值代價(包括婚姻但不包括象徵式的金錢代價)從遺產代理人取得對財產所享有的權益,則尚存配偶將不享有任何不利於該人的權利。 如有未出嫁的女兒則需為其保有一定份額的財產,以作嫁妝。 另外要注意,配偶有相互繼承權,具有特別地位,係當然繼承人,得與任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 如各順位血親繼承人倶無時,配偶即單獨全部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為養子女,而收養關係仍存續中,則養父母有繼承權;本生父母無繼承權。 但是,有些人基於各種理由,選擇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這種不確定的指定方式,由於遺族都不懂民法,極易引起爭議。 定繼承人: 繼承(二):拋棄繼承及遺產分割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平等權利,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平等權利,父母有繼承子女遺產的平等權利。 在同一親等中,同一繼承順序中,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也不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均有同等的繼承權,不因性別的差異而有所區別。 繼承權的絕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終局的喪失,該繼承人絕對不得也不能享有繼承權。 貫徹男女平等主義:廢除原本以男子為中心之宗祧繼承,女子並無任何繼承權,改採男女平等皆有繼承資格,即繼承人之繼承地位及應繼分不分性別而有差異。 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姨母,是指被繼承人父親的兄弟姊妹,他們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但繼承權的位階較低。 公民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不能隨意剝奪,只有公民有《繼承法》規定的嚴重違反人倫道德的罪行或嚴重不道德的行為才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