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全攻略
1.納保計費一科2.納保計費二科3.給付一科4.給付二科5.理費及帳務科6.收支管理科農民保險組(受農委會委託業務):接受委託辦理農民健康保險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業務。 1.生育給付科2.老年給付科3.就業保險給付科4.保險收支科5.給付帳務科6.積欠工資墊償科職業災害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傷病、失能、死亡及醫療給付之審核業務。 1.保費處理科2.欠費清理科3.職漁團體科4.機關團體科5.保險年資科普通事故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生育、老年給付、就業保險給付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等業務之審核。 企劃管理組:辦理保險綜合業務規劃、保險費率精算、法律事務、稽覈管考、辦事處管理、業務講習、資料之蒐集及分析等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另為方便沿海居民及投保單位就近辦理本局相關業務,自107年5月2日起於嘉義長庚醫院對面增設嘉義縣服務站,提供辦理本局各項臨櫃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原契約文件所定項目範圍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止,金額以預算金額30%為限,以議價方式辦理。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就原契約文件所定項目範圍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止,金額以預算金額30%為限,以議價方式辦理。 (三)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覈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2014年2月17日,勞工保險局隨勞委會改組升格為勞動部而改制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政機關);總員額1,915人,不列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所定員額。 1.生育給付科2.老年給付科3.就業保險給付科4.保險收支科5.給付帳務科6.積欠工資墊償科職業災害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傷病、失能、死亡及醫療給付之審核業務。 二、目前本系統僅提供預約取件之服務,如需要辦理業務諮詢者,仍請至各辦事處抽取號碼牌依序等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勞工保險局首長也由總經理改為局長,需有事務官任用資格,與之前的「總經理和主委具有準政務官的性質」不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稱勞保局)為中華民國勞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主辦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並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與農民健康保險。 吳委員美雲(本局企劃管理組組長)、林委員淑萍(本局納保組簡任視察)、郭委員玠秀(本局保費組專門委員)、顏委員立志(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專門委員)、王委員琴心(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簡任視察)、陳委員銅山(本局勞工退休金組視察)、李委員漢茵(本局農民保險組視察)、張委員暖暖(本局祕書室公共關係科科長)。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國民年金組(受衛生福利部委託業務):接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之承保受理、給付審理、收支管理與財務調度等相關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納保組:辦理事業單位、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之新投保業務;事業單位、公司行號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等業務。 (三)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覈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勞工保險局 行動水保服務網提供土石流潛勢溪流、山坡地範圍、特定水土保持區及查定分類、降雨沖蝕指數與土壤沖蝕指數等一站式地號查詢服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1.資訊作業一科2.資訊作業二科3.資訊作業三科4.資訊作業四科5.資訊作業五科6.資訊作業六科祕書室:印信典守、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出納、庶務、公關及工員管理等事項。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任)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新制業務、國民年金業務等。 1.新投保科2.工廠事業一科3.工廠事業二科4.公司行號一科5.公司行號二科保費組:辦理工會、漁會之新投保業務;工會、漁會、機關團體與職業訓練機構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業務;與其他有關保費處理、欠費清理及資料管理等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2014年2月17日,勞工保險局隨勞委會改組升格為勞動部而改制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政機關);總員額1,915人,不列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所定員額。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1979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三次修正條文規定,勞工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省/市政府;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業務辦理單位)改為臺灣省政府一級機構,其業務監理單位臺閩地區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亦改為臺灣省政府一級機構,與臺灣省政府各廳處之地位平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地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二、目前本系統僅提供預約取件之服務,如需要辦理業務諮詢者,仍請至各辦事處抽取號碼牌依序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