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不實2025必看攻略!(小編推薦)
請求離婚、子女親權、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贍養費及損害賠償等,雖可同時提起,但法律規定相當複雜,宜委任律師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表示, 原po提出的情況確實發生過,但畢竟買賣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事後獲得賠償的機率不高,建議消費者應多對照幾筆的實價登錄,千萬不要急躁,或過度相信代銷,以免買到高價。 貴婦級「英倫產後護理之家-市民館」以總價5.5億元交易,買方是機械設備商。 賣方則為建設公司,其在2020年12月才以5.25億元購入,如今脫手帳面增值2500萬元。 房仲分析,該物件租金推估達120~200萬元,投報率上看3%,但屋齡新穎,至少還需20年才能顯現出改建價值。 專家表示,買賣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獲得賠償的機率不高,建議消費者可多等幾筆實登出來後再購屋。 (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臺南報導)不動產實價登錄自101年8月1日施行至今,已成為社會廣為關注運用的房地產價格資訊,蓄意申報不實資訊,買賣雙方及地政士恐喫上刑責。 劉韋德律師表示,政府實施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自上路以來,對房市透明確有相當幫助,而政府於108年7月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將申報義務責任由過去的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回歸到買賣雙方,申報時間也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 臺大法律系畢業,86年律師高考及格,擅長不動產糾紛處理、遺產繼承、遺囑撰寫、婚姻等案件。 2019年起自費百萬創設遺囑、離婚協議書等免費App提供民眾下載使用,現任職某上市公司資深法務主管。 但由於怎樣算「申報不實」,最後的解釋權還是在主管機關手上,如果民眾對於新制申報書充滿疑問,將來多數案件勢必又會委任地政士代辦,這樣一來,又跟現行差異不大,只是民眾變成要額外多花一筆代辦費而已,因此建議主管機關能予以適度調整或補充說明,不要讓良法美意變成一場空。 過去這些都不是依法令規定的必要記載事項,所以就算沒寫也沒關係,即使地政機關要求說明,但因為地政士都具相當經驗,所以申報上比較不會有問題。 實價登錄不實 申報者是新北市淡水區的地政士,地政局接到移轉案件,調查資料,請他到案說明,地政士雖主張依規定格式之契約(俗稱公契)申報,並推說是助理算錯、不清楚申報流程。 臺北市某停車位200萬元交易,卻申報18萬元,這是新北市首件登錄不實遭裁罰案。 實價登錄不實: 市場攤販嘆「頭期款多幾百萬」 上個月才買房!遇1情況崩潰了 財政部長蘇建榮也說,如房市炒過頭,會祭出稅制工具,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法,最快明年上半年會提出調整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檢討提高囤房稅率則規畫2年內提出。 政院5大面向打炒房,除短期的預售屋聯合稽查等10項措施,中長期還有「查覈房屋實際用途」、「加強管控預售屋銷售行為」、「持續檢討房屋稅率」、「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覈准制度」等4項措施。 千呼萬喚「實價登錄2.0」終於送出行政院,修法後,實價登錄門牌、地號將「全都露」,凡交易申報不實或不申報,罰3次還不改,罰鍰可從現行的3至15萬提高到15至75萬元,且可「連續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警告,炒房再不降溫,不排除推出「私法人購買住宅覈准制」。 地政局指出,申報者是新北市淡水區的地政士,地政局接到臺北市移轉的案件,請這名地政士到案說明,地政士雖主張依規定格式的契約(俗稱公契)申報,並推稱是助理算錯、不清楚申報的流程。 新制施行後,除了關係人交易、特殊交易等要揭露,未涉及價格的資訊,包括格局是幾廳幾房、車位的價格、坪數、類型、數量,編號和所在樓層,也都得據實以告,若資訊不實,三房兩廳登錄為兩房一廳,或是車位為「坡道機械」,登錄成「坡道平面」,也都不行。 依新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如有實價登錄申報價格不實情形,可按交易戶數每戶最高處罰15萬元;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並可加重處罰至100萬元。 另申報人亦將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移送檢調偵辦,呼籲業者及民眾務必依法按實申報。 外傳市場上有不肖業者以不實的高價,登記到實價登錄系統,墊高周邊房價等消息,內政部8日表示,為嚴格遏止不實申報炒作行為,將聯合縣市政府加強建案申報交易資訊稽查,對於違規案件按次處罰,最重可罰100萬元,並依法將不實申報人移送檢調偵辦。 實價登錄造假涉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要成立本罪必須經他人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即有登載之義務,並依其所為之聲明或申報予以登載,而其登載之內容又屬不實之事項,就會構成本罪。 實價登錄不實: 公設比霧煞煞 專家一句話分清算不算「公設」 以線上申辦為例,需插入自然人憑證,並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密碼方可登入,待資料填寫完成後,即可選擇線上送件;經由紙本送件者,雖無需憑證登入,但仍需線上填寫,並印出後在紙本上簽章,再送交至地政事務所纔算完成。 主管機關對於登載之內容仍有實質查證之義務,是縱使人民申報不實,仍與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構成要件有別。 張旭嵐強調,新制上路,價格揭露可望提早1個月,將能提供民眾更即時的價格參考依據。 雖然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但忙碌或不諳流程的民眾,仍可委託地政士代為處理申報事宜,避免登錄的遺漏或錯誤,但如果申報價格不實,責任歸屬仍在買賣雙方。 當交易申報的成交價格有誤,直接向雙方開罰3~15萬元,如果有隱匿頂樓加蓋、增建等價格以外資訊,則開罰6,000元至3萬元。 行政罰部分,依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2項規定,申報登錄價格資訊不實者,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按次處罰。 以線上申辦為例,需插入自然人憑證,並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密碼方可登入,待資料填寫完成後,即可選擇線上送件;經由紙本送件者,雖無需憑證登入,但仍需線上填寫,並印出後在紙本上簽章,再送交至地政事務所纔算完成。 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表示,實價登錄是依照《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所要求的法律申報義務,若申報的、與實際狀況不符,甚至並非真實交易,就有可能是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2 人明知實際成交價格,卻簽署不實價格之買賣契約,使不知情之地政士將此資訊申報登載於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查詢服務網,不但足生損害於地政機關對於土地交易管理之正確性,並損及上開實價登錄之制度目的,被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