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期限11大優勢2025!(震驚真相)
法令依據:房屋稅條例第7條、第8條 處理天數: 一、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9天 二、 拆除、焚燬、坍塌:一般:9天;會勘:24天 申報注意事項: 一、 同時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及房屋稅住家用房屋者,請點選[連結]填寫資料。 二、 申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適用單一稅率,請點選[連結]填寫資料。 三、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一)請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是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二者相差至少4倍。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把握時間於本年9月22日前檢具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及戶口名簿影本,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該局指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其屬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 如果自用與營業用的用地面積可以明確劃分的話,那就可以依照「 實際使用面積佔土地面積的比例 」,分別適用一般用地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來課徵地價稅。 三、請將附件上傳或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並且註明【線上申辦案件】及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有 57% 的自用住宅戶平均地價稅會增加 184 元、另外 2‰ 的自用住宅戶與 10‰ 適用第一級稅率的一般土地戶,每戶平均地價稅約增加 378 元。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108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適用自用住宅2‰優惠稅率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並經覈准後才能適用。 答: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另外,網路上有傳言,戶籍需要先掛進去一年,才能申請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已覈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土地,如其適用原因未變更,不用重新申請,但如適用原因、事實已消滅,應即向土地坐落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恢復課徵或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納稅義務人為塗銷因未繳納稅款經稅捐稽徵機關辦理之禁止財產處分,得提供不動產作為繳納稅款擔保,該不動產擔保價值的計算,可主動提示銀行貸款評定房屋及土地款價格等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由稅捐稽徵機關核實認定,即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座落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二者適用條件及申請期限均不相同。 房屋稅自用住宅申請期限: 公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