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過期6大優勢2025!(小編貼心推薦)
1.被保險人於本附加險有效期間內駕駛被保險汽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能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附加險所稱之『被保險人』,指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並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上,且經其簽名同意者為限。 有別於傳統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身故/傷害,或財損個別約定保額且各有限額,單一保額型保險,於事故發生時,可彈性運用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第三人之身故/傷害或財損理賠,為總額約定不個別限制。 彭金隆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 現任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保險科技實驗室執行長,Cardif銀行保險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系主任、財團法人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監察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臺灣風險與保險學會祕書長、金管會人身保險保單審察委員、金融總會副祕書長;研究專長為保險市場、銀行保險、金融控股公司、保險科技與保險監理法規與制度等。 阿亮聯絡保險公司要處理理賠事宜的時候,保險公司說阿亮的保險過期了,沒辦法用強制車險替他理賠。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5條「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30天前通知要保人續保,若怠於通知而於原保險期間屆滿後30天內發生保險事故,要保人辦妥續保手續,保險始期溯自屆滿時,保險公司仍負理賠責任。」,這項通知稱為「續保通知」。 只要經過要保人同意使用該輛汽車之人,發生承保範圍內之意外事故時,保險公司均會負擔理賠責任,但該駕駛人如為故意、從事犯罪行為或受酒精影響等原因而肇事,保險公司會於支付保險理賠金給受害人後,再向駕駛人進行追償。 駕駛人因駕駛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駕駛人之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該駕駛人如有加強保障之必要,可自行投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強制險過期: 相關文章 因此,除非有很明確很明確的證據能證明是保險公司把地址Key錯的,纔可能被認定保險公司有責任,不然可能也是無法認定責任的。 請先連結本公司服務網址,參考應備文件一覽表;如需辦理變更作業,可逕行下載批改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後,至本公司各服務據點辦理或洽原服務人員辦理。 強制險過期 1.被保險汽車發生故障、意外事故或因電力用罄而致無法行駛時,拖吊救援(含全載、拖載及其他特殊處理方式)至被保險人指定或可以修復該車、補充該車電力之處所所需之救援費用。 很奇妙的~昨天記者會我卻完全徹底被您們從口中消失了?! 就像您們開始從沒發過那份『聲明稿』評判過我,關於我這個人您們啥都沒說過提過講過一樣!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未投保或保險期滿後未續保者,被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汽車將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機車則處新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一般普通輕型、重型機車(排氣量在249㏄以下),是不用辦理定期檢驗的,但仍需定期接受環保署的機車排氣檢驗。 ;如車主未投保又肇事時,機車原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逾期未繳納,加重至1萬2,000元;汽車原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逾期未繳納,加重至3萬元。 但理論上,不論上路與否,應該所有機車都要投保強制險才對。 透過本保險之保險費提撥建立之特別補償基金,使部份受害人未能申請保險給付且未獲得賠償者,也能經由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獲得基本保障。 因此,我國政府爰參考其他國家立法體例,並且在許多社會賢達及熱心人士如柯媽媽等人的奔走推動下,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之立法程序,並自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機車險的”強制險”跟”任意險”,都可以投保「二年期」了! 強制險過期: 查詢結果依「保險到期日期」新舊排序。 若未投保又肇事,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還有一點要注意,依《強制險承保理賠辦法》規定,保險到期後,如果車主仍未投保,保險公司須在30天內,至少發送2次重新投保通知,但這只是提醒要保人記得投保,保期期間不會從之前到期日自動接續,而是從投保當下開始計算。 強制險過期 因此萬一逾期沒保,於保險空窗期間所發生的事故,就只能自行承擔。 「自負額」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小額賠款的理賠,降低理賠成本,同時也減輕要保人的保費負擔,並可以提醒駕駛人小心駕駛、注意行車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因為事故發生後,自己也要需要負擔部分的損失。 要保人或車主投保時,可以選擇較高之自負額,保險費會相對降低。 可同時附加駕駛人傷害、乘客傷害責任、超額責任、慰問金費用、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道路救援費用等附加條款;若您有相關保險需求,可連繫本公司業務人員依您的需求進行保險規劃。 ,主管機關已建置「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臺及輔助系統」,公路監理機關及代檢廠透過該系統可即時查詢投保紀錄,驗車不必帶保險證,但請先確認可以下載有效電子式強制證再前往驗車。 1.政府規定汽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者將處以新臺幣 3,000 元~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