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638大分析2025!(震驚真相)
因此造成受託人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請求賠償損失。 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造成委託人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託人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就餐、住宿等活動,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爲保管,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 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爲的效力。 親屬法上所謂的“特有財產”,指法律規定專屬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特有財產,在夫妻共同財產關係中,屬部分的分別財產,效力適用分別財產制的規定。 我國的夫妻特有財產是在共同財產制前提下的,是對夫妻共同財產制的限制與補充,目的在於保持和方便夫妻一方個人生活的連續性和完整性,爲夫妻雙方提供靈活處理財產關係的空間,保障夫妻各自合法的個人財產。 民法1063: 法律怎麼把我的孩子變成別人家的孩子?|黃伊平 在現行特別法並無相關規定優先適用下,若採取代理孕母的方式擁有子女時,親子關係的認定即須回歸民法。 在現行民法採取分娩者恆母原則下,代孕者即為代孕子女之法律上母親,而受術夫妻僅能以認領或收養之方式,與代孕子女產生親子關係。 民法1063 故現行法下,若代孕者未婚之情形,受術夫得認領代孕子女。 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 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 多式聯運經營人可以與參加多式聯運的各區段承運人就多式聯運合同的各區段運輸約定相互之間的責任;但是,該約定不影響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承擔的義務。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 但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由該債務人負擔。 旅客堅持攜帶或者夾帶危險物品或者違禁物品的,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 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並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關於利息或其他定期給付,如債權人給與受領一期給付之證書,未為他期之保留者,推定其以前各期之給付已為清償。 前項情形,債務人關於到期之債權,自通知或公告時起,未到期之債權,自到期時起,二年以內,與承擔人連帶負其責任。 前條債務人或承擔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債權人於該期限內確答是否承認,如逾期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 民法1063: 子女不孝,父母如何讓子女喪失繼承權? 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肖像權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章程、村規民約向本集體成員公佈集體財產的狀況。 同一土地有區分地上權與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同時存在者,其後設定物權之權利行使,不得妨害先設定之物權。 受任人為自己之利益,使用應交付於委任人之金錢或使用應為委任人利益而使用之金錢者,應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 關於物或權利之喪失或損害,負賠償責任之人,得向損害賠償請求權人,請求讓與基於其物之所有權或基於其權利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 前項第一款所定之遺產清冊,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之;第四款所定債權之清償,應先於遺贈物之交付,為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之必要,管理人經親屬會議之同意,得變賣遺產。 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