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十七年,尉張夔乃能新之。 荖濃部落大武壠族公廨。 向笱:族語為 kegitangta’ agisen,族人又稱之為「向神座」,和向柱共同構成大武壠族公廨最神聖的場域空間,是太祖的所在。 公廨中用來放置給祖靈供品的笱必須以刺竹製作,彈性較佳,不像一般族人捕魚的魚笱可以其他竹材製作。
- 侯官 以縣治之東爲宣聖廟。
- 主管敦宗院,今寺西南;宗學教授,今寺東北。
- 今文行坊,尉廳故基也。
- 其額只寄於流觴亭西屋檐間。
- 其中規定中國會審官須經領事團委任,並對公廨的組織進行了變動。
- 四年,罷之,獨委轉運使,始蓋隸漕臺也。
- 右亭,俞龍圖向名曰藏春。
(底本作“答判吳◆〈土墓〉稽”,庫本作“籤判吳◆〈土墓〉稽”,據崇抄改。)淳熙五年,又重創雅歌之北爲和樂堂。 舊眉壽之西廡,嘉祐八年,元給事絳建信美堂,堂西南爲篔簹軒,通忠義堂東廡。 紹興十五年,莫尚書將於其北爲堂,曰慶雨。
公廨: 公廨的意思
連江有北交鎮、三砂鎮,皆今縣東。 永福有永泰鎮,今縣郭下。 羅源有飛泉鎮,今飛泉渡。 縣故許百姓買撲,(“買撲”,宋代稱商人呈官包稅爲買撲。)紹興二十六年並罷。
每歲孟春,土人競祭以祈福,於是以福頂名山。 公廨 政和八年,賜額昭惠。 公廨2025 紹興十九年,封普濟侯。
公廨: 會審公廨著名案件
(“講堂”以下,庫本作“齋室祭器庖廩”六字。)李廣文爲《記》。 公廨2025 1911年辛亥革命期間,公廨讞員挾款避匿,外國領事乘機接管會審公廨,頒佈了《公廨臨時辦法八條》。 其中規定中國會審官須經領事團委任,並對公廨的組織進行了變動。
- 其明年,羅源再創;寧德至紹興二十八年乃更造。
- 十縣務,舊並號茶鹽商稅務。
- 此章程成了公共租界裏畸形司法制度的主要依據。
- 蒙恩贈五官,得朝請大夫,與二子恩澤。
- 羅源有飛泉鎮,今飛泉渡。
- 乾德二年,鮑修讓以水不傷廟,封爲侯。
- ’孔門之能是,計非一人;而孟子獨稱子路然者,愛其剛勇過人,而自克以從善矣。
昭應廟,縣南四十五里。 嘗戰歿於漁溪,因立廟,號通感王。 紹興二十六年,賜今額。
公廨: 公廨例句
公廨的審理和判決,司法行政事務,全由法國領事包辦,”中官不過陪審,使外人之詢問而已”。 與公共租界會審公廨相比,法租界的會審公廨更像一個領事法庭。 實際上,西方列強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違背章程,肆意侵佔章外的司法權。 按照章程規定,洋人無權干涉華人委員的選派。
公廨: 公廨釋義
有善養堂;齋二:篤信、好信。 武士及小學,軍興久廢。 紹興八年,林覺爲縣之三月,改作於縣東南,背長汀,面雲居。
公廨: 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
唐高祖定製,凡京內外各官署都給公廨田:在京的官署給田自二十六頃至二頃;在外諸州的官署給田自四十頃至一頃。 又有公廨園、公廨地,依例各有定額。 搜狗百科詞條內容由用戶共同創建和維護,不代表搜狗百科立場。 公廨2025 如果您需要醫學、法律、投資理財等專業領域的建議,我們強烈建議您獨自對內容的可信性進行評估,並諮詢相關專業人士。 “華洋雜處”後如何維護租界內的安全與秩序就成了一大難題,而管理租界內爲數衆多的華人居民,更是這道難題的焦點所在。
公廨: 詞條標籤:
增創宴息之地爲十六所。 舊止熙春堂及東齋而已。 禁絕陶竈,通道南浦,作新亭仙蹟山之巔。 並見教諭張讀《記》。 舊,縣門內左簿、右尉。
公廨: 會審公廨發展與廢止
廳之東盡心軒,西絃歌堂。 求誨堂之東仰軒,西樂古堂,西北月臺。 主簿,始置自曾孝傑。 始初建廳事縣西南隅,東爲亭曰清心,西爲閣曰待月。 公廨 今文行坊,尉廳故基也。 旁有高隍廟,乃昔尉高氏嘗事神,曰高將軍;下車日,於廨宇之側立廟,今猶存。
公廨: 上海英美租界會審公廨
(底本作“二役”,崇抄作“工役”;底本作“指立”,庫本、崇抄作“措立”,皆據改。)紹興改元,王禹同繼之,乃建外鼓樓門樓。 公廨2025 至二十一年,令葉秉彝補葺蓋造,乃備。 是時,丞、簿寓重光寺二十三年矣。 吳庭表爲丞,秉彝仍與創復舊治。
公廨: 公廨的解釋
會審官金紹城以案情大白,要求英國領事釋放黎黃氏,遭到英國副領事拒絕。 公共租界會審公廨審理此案時,又發生中英兩國會審官對女犯應當關押在何處的爭議,外國巡捕毆打辱罵中國會審官金紹城,並用武力搶奪犯人,引起旁聽羣衆公憤。 上海居民對本國官員受辱反應強烈,四處圍打巡捕,還放火燒了老閘捕房。 公廨 公廨 這次“大鬧公堂案”與“四明公所事件”使虞洽卿成爲上海灘婦幼皆知的知名人士。 會審官金紹城則因此案而罷官。 根據中外雙方的約定,如果案件涉及洋人或洋人僱傭的華籍僕人,由外國領事參加會審或觀審;純粹華人案件,由中國讞員獨自審斷。
公廨: 會審公廨大樓
幸軒之左,乃治事之便室,小山聳翠,題之曰山齋。 ”宣和四年,俞龍圖向《記》:“異時,樂圃作門威武軍西南。 每歲二月,府開西園,與民遊玩至三月。 提刑司亦開樂圃,各一月。 ”頃三十年,樂圃始罷開矣。 及分爲兩廳也,毀塞池閣,(底本作“地閣”,據庫本、崇抄改。)移前廳建後廳之西。
公廨: 大武壠族公廨
(底本先書“雙格”,復旁校改“雙桉”,庫本作“雙格”,崇抄作“雙榕”。桉,案也,底本所校當有據。)康定元年,李都官敷於堂之北復建兩堂。 前堂,俞龍圖向名曰澄清。 (底本、庫本、崇抄皆作“解龍圖向”,據上、下文徑正之。)後堂俞龍圖向名曰憲堂,後更名中慶。 於中慶之東有小軒,(底本作“中庭之東”,據庫本、崇抄改。)曰靜寄。 嘉祐七年,王郎中陶創兩亭於堂左右。
至是頹敝,蔡公始重創。 今梁間有公自書:“慶曆六年歲次丙戌春正月壬午朔二十有七日戊申新作使廳”二十五字。 後太守許大夫懋爲鋟板牌,立日新堂右。
公廨: 公廨
前有吟石,大中祥符中,尉陳伯孫所立。 有閒亭,熙寧中,尉陳師韓所立。 有攬翠軒,又元祐三年立。 元祐初,省主簿,尉復徙其廨,後再置,遂即東南爲主簿廳。
公廨: 會審公廨
舊小廳之西南有清風樓、爽心閣,即此也。 公廨 見“治平圖”,蔡公襄有《登清風樓》詩:“郭外清溪溪外山,溪雲飛上破山顏。 晴明天氣琉璃色,何處峯頭帶雨還。
公廨: 上海法租界會審公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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