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自住需求並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民眾出售自住房地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符合重購租稅優惠條件者,可申請退還或扣抵。 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房屋稅自住用房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及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等租稅優惠,因有涉及子女成年與否的規定,將會有實質影響,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節稅撇步,呼籲民眾可提前預作準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父母將財產移轉給子女,贈與稅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基準,當年度累計贈與金額超過免稅額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以不動產向他人抵押貸款,嗣後依借貸契約給付之利息,屬於債權人之利息所得,因債務人為個人,無須辦理扣繳憑單申報,該利息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無法於國稅局查詢或下載。
- 因此,財政部今天核釋,個人重購自住房地後5年內,因「未成年子女就讀或擬就讀學校訂有應設戶籍於該學區的入學條件」、「本人或配偶因公務派駐國外」、「原所有權人死亡」三大原因之一,導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戶籍在重購房屋,如果經查明該房屋實際上仍為自住,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則可認屬為未改作其他用途,免依規定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的稅額。
-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分別出售自用住宅2棟,並於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1棟以上,重購房屋總價超過出售房屋總價額者,原出售自用住宅所繳納之綜合所得稅額,可適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 不動產買賣的4大流程:簽約、用印、完稅、點交中,買賣雙方最期待的應該是點交。
- 然而甲君嗣於109年8月2日將戶籍遷出B屋,且無上述原因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戶籍於該重購房屋之例外情形,據此認定甲君重購B屋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因此對甲君補徵原退還之房地合一稅額10萬元。
- 中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已申請重購自住房地退還或扣抵房地合一稅,如重購之自住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 三、出售舊房屋土地與新購新房屋土地的時間(以房屋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為準)差距2年以內。
舉例而言,阿明以 5,000 萬元賣出自用宅後,又以 2,000 萬元買入另一棟自用宅,假設原本應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為 100 房地合一重購2025 萬元,那麼此時可依重購退稅規定退還的金額為100 x ( 2,000 / 5,000 )=40 萬元。 而針對房地合一稅11月結束連四月衰退,陳玉豐說明,主因是適用新制案件持續成長,單月及前11月累計呈現成長,但是11月單月成長幅度僅9.8%,顯示交易放緩。 千鈞一髮之際,只好跑一趟仲介公司,還好皇天不負苦心人,資料還在沒有作廢,取得當初的發票影本後,直奔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重購: 公告地價調漲 全國地價稅開徵稅額成長4%
2年內重購新自住房地者,可於重購新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新房地價額佔出售舊房地價額之比率,退還出售舊房地時所繳納之所得稅,且無論是「先售後購」,或是「先購後售」皆適用。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已申請重購自住房地退還或扣抵所得稅,重購之自住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或再行移轉,請納稅義務人多加留意。 預售屋交屋後再出售成屋,應適用成屋交易所得課稅規定,也就是需以取得所有權登記日為取得日,並以取得日起計算至交易日為持有期間,「不得合併計算預售屋持有期間」。
- 重購退稅優惠適用條件包含原有房地產簽約買賣之前,一整年都沒有出租或作營業的情形;出售原有房地產與重購新屋的移轉登記日在2年以內;新購房地產5年內不可以移轉或出租、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新舊房屋且為自住。
- 該局舉例,甲君於2016年1月買進A房地並設籍居住,2017年10月以1,200萬元出售A房地,並繳納房地交易所得稅60萬元;甲君於2019年8月以1,000萬元買進B房地並設籍居住。
- 個人交易的房地產如果是屬於前面所述的課稅標的,那即使是交易產生虧損也要在前面說的 4 個申報時間起始點後的 30 日內申報。
- 五、重購的自住房屋土地,於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如未設戶籍登記及居住,或出租、供營業、執行業務使用)或再行移轉,國稅局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 復依同法條第2項規定,得自該所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應以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而當次交易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超過前述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部分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 加上正面對13期,連結八期、南區、公益商圈,形成的繁榮新生活圈,與周邊優質區塊效益加乘,將讓臺中南區市容建設、生活圈完全大進化。
不過,日前有位地政士分享客戶案例,他的客戶是在 2017 年 9 月,花 972 萬買了一間房子,並在 2022 年 11 月以 1,050 萬元出售(獲利 78 萬)。 地政士想要把當初購買房屋的 2% 仲介服務費扣除(總計 19 萬 4,400 元),扣除後獲利金額將降至約 58 萬,房地合一稅也可以從原先的 15.6 萬,降至 11.7 萬,可省下將近 38,880 元的稅費! 但因為房屋持有多年,客戶早就把仲介費用的發票搞丟,原以為可以使用履保對帳單作為相關憑證補件,結果國稅局表示「仲介費」如果沒有發票,就沒辦法從稅額中扣除! *註:自行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60 萬元超過出售時公告土地現值 40 萬元部分,不得從土地交易課稅所得減除;但該部分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則可以額外列為費用。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君於106年4月買進A房地,106年11月以1000萬元出售A房地,繳納房地合一稅30萬元,甲君另於107年3月以1200萬元重購B房地,因甲君符合2年內重購及自住規定且重購價格高於出售價格覈准退稅30萬元。
房地合一重購: 個人仲介不動產佣金收入,應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財產買賣,視為贈與,依法應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有支付價款的事實,且該已支付的價款並不是向出賣人借貸或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便不在贈與稅的課徵範圍內。 財政部推出「地稅小幫手」智能客服,整合全國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稅務資訊,提供全年24小時不間斷的地方稅諮詢服務。 或許,某些因素導致未能在納稅人所期望的期限前完成查覈,或者結果與納稅人期許不一樣,使納稅人透過行政救濟以外的管道向機關陳情。 然而,這些陳情在既有的制度與規範下可能無法改變任何事,只是讓承辦人挪出時間為陳情人寫報告。 理論上,當納稅人符合前述法令規定,且備齊前述的證明文件,承辦人在收件當日完成查覈並辦理退稅並非難事。 政府祭出房地合一稅以抑制短期房市炒作,同時,為保障自住需求並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的租稅負擔,給予重購退稅或抵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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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重購: 繼承房地遺產,當年度「房地稅」該怎麼計算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適用重購退稅者如果在五年內將重購房地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者、未符合設籍規定等,國稅局將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的房地合一稅款。 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陳玉豐表示,房地相關主要稅收包括土地增值稅、契稅以及印花稅中的不動產稅,這三項稅收11月單月呈現衰退,且「連八黑」。 陳玉豐說明,主因是央行升息影響房地市場交易,再加上去年基期較高,因此土增稅、契稅及印花稅不動產部分稅收都持續衰退。 房地合一重購2025 重購自用住宅除了土地部分可退土地增值稅以外,在這兒還要告訴您,如果出售房屋的部分屬於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範圍也有扣抵綜合所得稅額的優惠。
房地合一重購: 繼承房地贈配偶後再出售 小心這個稅上門
巨大客流量形成的新商圈效益,也連帶周邊購屋需求迅速成長,讓人無法忽視這個優質的站點。 臺中市資訊網統計,臺中捷運「文心大慶站」有紅線、綠線雙捷交會,目前每月進出人次來到驚人的24萬人次,僅4站8分鐘車程直通高鐵站是其重要優勢。 臺中軌道經濟效應持續發酵,最新市調顯示,在臺中捷運通車帶動下,文心、大慶新商圈儼然形成,預期將帶動13期重劃區急速發展,周邊區塊補漲空間大,目前房價基期低,未來幾年內最看好居住首選。 不動產詐騙案件頻傳,如果您擔心印鑑證明書被有心人冒用,除了隨時變更、廢止,或許您可以參考本文所述的方式,避免舟車勞頓,免除無謂的煩惱。
房地合一重購: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重購退稅(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先售後購案件)(健保卡)
重點是超過5年,依照商業會計法第38條規定,這些發票銷毀是依法有據的,想到這裏就讓您頭皮發麻。 202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籲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如果稅捐稽機關或法官檢察官亂課稅,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對人民徵用財產利用解釋法律職權為舞弊方法來募財罪。 新制下大屋換小屋還可以依比例退稅,需特別留意的是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做其他用途或出售,不然需繳回退稅。
房地合一重購: 房地合一重購退稅 條件鬆綁
(一)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於2年內重購樓房1棟,其中第1層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第2、3層供自用住宅使用,如該2、3層之房屋價款超過原出售自用住宅價款者,仍可以適用重購抵稅。 以自益信託方式移轉房屋登記予受託人,如該房屋無出租使用,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內,仍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地合一重購2025 土地所有權人確因疫情戶籍遭遷出,且無其他符合條件的人設籍,只要在2023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該戶籍遭遷出者出具其出境未回國期間無法返國係因受疫情影響之切結書,2021年、2022年可準恢復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土地設有地上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減除估定之地上權價值後辦理估價。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2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將於同月30日(星期三)截止,該署提醒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者,請即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房地合一重購 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為交通用地,如作農路使用,屬政府闢設供公眾通行使用者,移轉時取得道路主管機關核發「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房地合一重購: 地價稅單仔細瞧 納稅權益不睡著
(二)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均須為自用住宅(出售及重購年度須有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 所以奉勸各位2016年以後購買不動產的消費者,趕快檢視一下當初的取得成本、服務費發票、相關憑證。 房地合一重購2025 尤其是仲介服務費發票,趁著現在將影本存檔,避免未來出售不動產時,找不到發票,無法舉證的窘境。
房地合一重購: 讓法律人 APP 幫你實現「法規隨手查自由」!
惟考慮到個人派駐海外、死亡或未成年子女因學區遷移等三種戶籍變動情況,本次適度放寬,比照適用自住優惠。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分別出售自用住宅2棟,並於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1棟以上,重購房屋總價超過出售房屋總價額者,原出售自用住宅所繳納之綜合所得稅額,可適用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王先生的兒子之後出售房地時,取得成本以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400萬元)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的價值認定,不可以用合約價1,000萬元申報成本。
房地合一重購: 個人租金債權讓與第三人「注意這件事」
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 2 次移轉房屋所有權的行為間隔不超過 2 年,就符合重購退稅的規定。 賦稅署指出,實務上確實有類似案件,尤其近年受疫情衝擊,部分民眾派駐海外無法返臺遭除籍,以及學校的學區限制等,因此財政部以函釋放寬規定。 而根據財部昨日最新函釋,針對戶籍部分,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新舊屋皆持續設有戶籍並居住,就可享有優惠。 房地合一重購2025 由於這張發票攸關房地合一稅費用的證明,如果以20%稅率,194,400元計算可以少繳38,880元,因為時間久遠,實在無法尋獲,賣方想到當初承買是向大型品牌加盟店承買,而且有承作履約保證,有履保對帳單可以舉證,應該沒有問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可免依該條但書規定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列管5年。 以前面阿明的例子為例,若阿明以 房地合一重購 5,000 萬元賣出自用宅後,又以 8,000 萬元買入另一棟自用宅,當初出售房屋時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為 100 萬元,則因為買價大於賣價,故當初繳納的 100 萬元稅款可以全額退還。
舉例來說,假設小明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 2.0 之土地 1 筆,該次出售時之公告土地現值為 40 萬元,小明自行申報土地增值稅的土地移轉現值為 60 房地合一重購2025 萬元,前次移轉現值為 30 萬元,那小明可以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就是 10 萬元(出售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40 萬元−前次移轉現值 30 萬元)。 在房地合一稅法通過之前是採土地、建物分開的雙軌制,如果是因為土地交易而獲得的利潤就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是因為房屋交易而得的利潤則是按實價課徵所得稅。 不過,有關房地合一稅類似條款的自住減免,賦稅署本次因考量無類似案件、未併同處理,等於未做放寬。 所謂自住減免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自住且設籍達六年以上,在出售該房屋時,其課稅所得400萬元內免稅,超出部分適用優惠稅率10%。 不過,日前立委鍾佳濱在財委會指出,我國1994年土增稅的重購退稅函釋明訂因子女就學需要、公務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原因遷移戶籍,該土地仍屬自住,惟房地合一重購退稅無類似規定,部分民眾被迫遷籍時可能導致權益受損。
房地合一重購: 土地所有權人變更 重新申請自住稅率
稽徵實務上,房地合一稅自105年實施以來都是由綜合所得稅的承辦人兼辦,在稽徵人力沒有增加,但原有綜所稅的申報案件不斷增加、房地合一申報案件連年倍增且低於1成的納稅人委託報稅代理人申報、租稅法令趕不上新興且複雜的交易樣態、電腦將人工查覈不易發現的巧漏行為呈現在選案報表上,部分單位的業務量已與中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忙季有拚。 中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已申請重購自住房地退還或扣抵房地合一稅,如重購之自住房地於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本網站所提供之股價與市場資訊來源為:TEJ 臺灣經濟新報、EOD Historical Data、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房地合一重購: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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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重購: 房地合一重購,多久可以收到退稅款?
個人向國稅局申請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可以在什麼時候領到退稅款是許多納稅人經常詢問稽徵機關的問題,社羣網站上則有幾則網友間的討論,快則1個半月,慢則超過4個月,甚至半年以上都有,雖然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及我的E政府網頁上均載明作業天數為60天,但兩者對60天的計算方式不但不相同,在稽徵實務上亦面臨困境。 符合重購退稅優惠者,可申請依重購價額佔出售價額的比例,退還稅款,舉例而言,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按比例退稅;依照所得稅法規定,重購後5年內,個人若把重購房地改作其他用途或再進行移轉,國稅局將追繳原退還或扣抵的稅款。 因為不論你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買屋及賣屋之間的時間間隔(以完成移轉登記當日為準)在 2 年以內,且你買的與賣的房產都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土地的規定時,你便可以申請「重購退稅」。 在房地合一稅制中,個人把自住舊屋賣掉、轉購自住新屋,原本符合四大條件即可適用重購退稅優惠,只要舊屋出售前一年未做營業或出租、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在兩年內、新屋購入五年內未作其他用途或再移轉就可享退稅優惠。 (五)申請扣抵或退還之綜合所得稅額,係指出售該年度(以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綜合所得稅確定時,因增列該財產交易所得後所增加之綜合所得稅額。 新制房地合一稅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登記取得的不動產為舊制,不動產買賣時土地只課徵增值稅,不課徵所得稅,房屋課徵交易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