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約賠償之責任。 為增進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暨相關勞工法令之瞭解,釐清勞僱雙方權利義務,針對大廈管理委員會常問相關法令疑義,彙整常見問答集,歡迎多加利用。 項規定,僱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五年。 項規定期間預告僱主或未完成交接工作,如有造成僱主之損害,僱主得依民法規定向法院為對勞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惟仍不得拒付工資。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所稱「盈餘」之意義,該法未見規定。
因此,國民年金於制度設計及立法過程,皆採按月計算保費及年資方式,希望提供民眾較有利的年金給付保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5 條分別定有例假及休息日、休假及特別休假規定,前開假別工資應由僱主照給, 另勞工如因有婚、喪、事、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依該規則規定辦理;惟勞工請假規則係最低標準,事業單位如有較優之規定,自可從其規定。 惟勞工之工作時間尚非全然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且勞僱雙方依該條規定另行約定之工作時間,仍應以書面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為之。 至非屬前開工作者或縱屬前開工作者,惟未曾將勞僱間之約定以書面報該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一般規定辦理。 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則係勞資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又按日計酬者約定之日薪,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仍不得低於168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111年度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案
備工資清冊:僱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發給之工資數額等事項記入。 故管理委員會與管理負責人不會併存,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才會推選管理負責人。 前開公告適用範圍係以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者為限,並不包括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而推選管理負責人者。 ,以執行計畫主持人個人之計畫為主,屬定期契約制僱用人員;而「約聘職員」則為負責校內行政業務,部分屬不定期契約僱用人員,兩者除經費來源不同外,嚴格來說,僱主亦不同,如併計年資,會造成認定上之疑義。 2014年,勞工保險局與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正式由「國營事業單位」改為「行政單位」。 勞工保險局首長也由總經理改為局長,需有事務官任用資格,與之前的「總經理和主委具有準政務官的性質」不同。
- 條規定意旨,除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外,原則上應適用一切勞僱關係。
- A:私立各級學校除編制內之教師、職員及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外,其餘工作者均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 惟如有給付爭議,大廈管理委員會具有訴訟當事人能力,勞工訴訟後之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區分所有權人,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最後清償責任。
- 1979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三次修正條文規定,勞工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省/市政府;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業務辦理單位)改為臺灣省政府一級機構,其業務監理單位臺閩地區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亦改為臺灣省政府一級機構,與臺灣省政府各廳處之地位平行。
- 另,研究計畫助理所從事之工作,如係為以學校為名申請之相關研究計畫工作或從事校內行政業務,其僱主皆為學校,研究計畫主持人則僅係為僱主之代理人。
- 受到全球股票及債券市場均大幅下跌影響,加計就業保險等基金之整體勞動基金,單月收益率-3.57%,收益數-1,919.9億元,今年迄9月底止評價後收益數為-5,124.6億元,收益率-9.87%。
1960年4月16日,「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成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 「國民年金保險」是超值的社會保險,提供「老年年金」、「生育」、「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五大給付保障,參加國保好處多多,政府掛保證補助高,五大給付保障廣,年金給付抗通膨,金額隨物價指數調整,保障不縮水!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無重大違約,於契約期滿3個月前,以書面徵求機關同意後,得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 98年1月1日勞保條例及相關子法修正施行後,為保障被保險人請領失能給付的權益,失能給付的失能標準適用有多處變革,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7年12月25日發布「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修正前的殘廢給付標準表,障害項目共178項,修正後的失能給付標準附表,增列42個障害項目,共220項。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工保險局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 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並督責改進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所稱編制外之工作者,指未納入各學校主管機關覈定或備查之組織規程之員額編製表內者。
- 凡由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應有該法之適用,與僱用該勞工之經費來源無關。
-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 1.保費處理科2.欠費清理科3.職漁團體科4.機關團體科5.保險年資科普通事故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生育、老年給付、就業保險給付與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等業務之審核。
- 申報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的期間即將到來,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如勞工有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應將其自願提繳之金額自給付薪資總額中全數扣除,以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 納保組:辦理事業單位、公司行號及機關團體之新投保業務;事業單位、公司行號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等業務。
至於第12條第2項所定期間,俟職業災害醫療期間屆滿後,前後合併計算。 條規定給付資遣費,如僱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則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爰僱主欲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當依前揭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與勞工終止契約或強迫勞工自行離職。 答:管委會如係將大廈管理維護工作委任保全公司、管理維護或物業公司辦理,其所派駐之人員係受僱於保全、管理維護或物業公司,早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應由該公司負擔僱主責任。 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應成立之勞工參與機制,其功能與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不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相關條目
惟勞動基準法業經多次修正,工時制度已具相當彈性,且勞工退休金負擔亦已明確,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已無不適用該法之理由。 為保障渠等勞動權益,爰公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任)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新制業務、國民年金業務等。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110年度如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在明年報稅時,請記得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給付薪資總額中全額扣除。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
新制及舊制勞工退休金亦由政府提供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保證收益,請勞工朋友安心。 基金局向本於專業辦理各項之投資運用,秉持獲取長期穩健收益為原則,依每年擬定之年度資產配置暨投資運用計畫,審酌國內外經濟情勢、金融市場變化適時進行投資及逢低佈局,以保障全體勞工經濟安全及退休福祉為目的。 基金局111年9月公告辦理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111年度第1次國內投資(絕對報酬類型)700億元委託案為例行之資金配置,係正常之資金運用,基金局再次申明,這並非外界所稱之護盤,盼關心基金運用者可就歷年委託案件詳予辨明。 基金局經管基金之投資運用係將資金多元配置於不同種類金融商品,收益情形深受國內外利率、匯率及股市等因素影響。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服務專區
為因應技術快速發展,秉持本局『服務、便民、效率、創新』的理念,提供民眾使用多元化設備查詢,乃推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動服務APP。 答:管委會雖非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但仍得自願參加勞保,如不願參加勞保,但只要有僱用勞工即係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應依法向勞保局申請成立就(職)保投保單位併同辦理勞退新制開戶,為所僱勞工申報就保、職保加保及勞退新制提繳。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5 答:不用,已成立勞(就、職)保投保單位之管委會,勞保局會依勞(就、職)保加保資料,將適用勞退新制勞工以勞(就、職)保投保薪資為勞退月提繳工資及依僱主提繳率(不低於6%),自加保日提繳新制退休金,並開單通知管委會繳納。 (4)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僱主,應以其僱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第四重 10/1-10/31 國民年金LINE POINTS萬點抽
(三)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覈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中外語LINE@移點通
條分別定有例假、休假及特別休假規定,前開假別工資應由僱主照給, 另勞工如因有婚、喪、事、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依該規則規定辦理;惟勞工請假規則係最低標準,事業單位如有較優之規定,自可從其規定。 規定,如僱主未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或勞工因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合理補償,尚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且服務年限與受訓期間之比例,若經綜合考量已逾合理範圍,且顯失公平者,其約定無效。 僱主如認勞工有提前違約行為要求員工損害賠償時,應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以據此確定賠償金額,尚不得逕自工資中扣除或強制員工簽署契約。 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原相關人事管理辦法須配合修正。 1.傷病給付科2.失能給付科3.死亡給付科4.醫療給付科勞工退休金組:辦理勞工退休金之收支、保管、滯納金之加徵、罰鍰處分、強制執行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提繳等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工保險
惟適用該法致使成本增加之情形,非可作為窒礙難行而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理由。 1.納保計費一科2.納保計費二科3.給付一科4.給付二科5.理費及帳務科6.收支管理科農民保險組(受農委會委託業務):接受委託辦理農民健康保險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業務。 198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四次修正,勞工保險之中央主管機關改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地方主管機關仍為省/市政府。 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經民眾反映國保保費可否改為按日計算,行政院已提出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將國保計費方式改為按日計算。 但是在法令尚未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前,國民年金保險仍須依目前的法令規定按月計算。 民眾如果未全月在職工作參加勞保,當月份勞保中斷期間會被納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造成同月份參加勞保及國民年金保險,必須同時負擔勞保費及國民年金保費現象,但保費繳納後,勞保年資及國保年資都會分別累計,以後將可以各自的年資分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及國保老年年金給付,享有雙重的權益保障。
勞資雙方得依前開規定,自行約定按月、按日、按時計酬;於檢視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時,應分別適用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答:查勞動基準法第13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已有明定,僱主除有同條但書或災保法第84條所定各款情形外,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另勞動基準法第13條屬強行禁止規定,所以勞工如有第12條第1項所定情事,於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僱主仍不得終止契約。
)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係屬社會保險,有關是否投保勞保、就保及職保係依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與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無涉。 勞工退休金分為新制及舊制,舊制工作年資採計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新制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工作年資採計不限同一事業單位。 新制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亦享有銀行二年期定存利率之保證收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業務專區
勞動基金自舊制勞退基金成立迄今已逾三十年,歷經85年飛彈危機、97年金融風暴、100年歐債危機及107年美中貿易摩擦等金融波動,投資收益仍持續增長,迄110年底累積收益達2兆3,020億元。 111年以來全球主要股、債市受通膨及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大幅下跌,前述截至9月底勞動基金減損金額,並非均屬勞保基金,係為整體勞動基金帳面上所受影響總額。 勞保基金自84年勞健保分隸以來,積極進行多元投資,至111年9月底止,累計收益數5,030億元,全額挹注於勞保基金,近10年多來平均收益率為4.27%。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基金秉持穩健經營原則,仍將持續審酌基金風險承受度,適時調整資產配置及投資策略,以追求基金永續經營。 七、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28%,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答:提繳人員名冊將列在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每月25日前寄發)之計算名冊,請務必仔細核對,提繳資料如有不符,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前來函勞保局辦理更正。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另因主任委員係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代表人,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向主任委員為之。 項規定,該條例之強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獲準居留在臺工作者。 故符合上開規定者,即應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其「是否具雙重國籍」無涉,僱主依法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勞動基金係包括勞工保險基金(即勞保或勞保基金)、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就業保險基金、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之統稱,基金管理受法規規範及嚴格監管,且各基金採分戶立帳,各有其獨立帳戶存儲及運用。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現行提供民眾查閱有關個人勞保、就保、農保、勞退、國保等涉及個人基本資料之資訊,須以臨櫃辦理、致電查詢、書面申請、登入e化服務系統或使用勞動保障卡於ATM等方式查詢。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僱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A:勞工於工作場所超過正常工作時間自動提供勞務,僱主如未為反對之意思或防止之措施者,其提供勞務之時間仍應屬工作時間,並依勞動基準法計給延時工資。 另,研究計畫助理所從事之工作,如係為以學校為名申請之相關研究計畫工作或從事校內行政業務,其僱主皆為學校,研究計畫主持人則僅係為僱主之代理人。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相關圖檔
勞動契約係由勞僱雙方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及誠信原則協商議定,各學校目前校內工作者皆已存有僱傭契約,毋須重新以書面訂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5 但是原契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最低標準。 基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如兼任導師,非屬本次公告所稱「兼任行政職務」,尚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國民年金組(受衛生福利部委託業務):接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之承保受理、給付審理、收支管理與財務調度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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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全球股票及債券市場均大幅下跌影響,加計就業保險等基金之整體勞動基金,單月收益率-3.57%,收益數-1,919.9億元,今年迄9月底止評價後收益數為-5,124.6億元,收益率-9.87%。 下一則 被保險人出境逾2年戶籍遭遷出,不影響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權益。 款規定,擔任導師係屬教師之義務,其職責係以輔導學生為主,非從事行政工作;對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外」之教師,屬一致性規範。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如私校經營困難已是可預知之趨勢,為保障私校受僱勞工權益,更應將渠等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避免因經營不善而損及勞工權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111年度消毒採購案
所稱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指僅從事國民中小學、高級中等學校相關課程綱要所列課程、大專校院發給學分或授予學位之課程教學者。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5 1.生育給付科2.老年給付科3.就業保險給付科4.保險收支科5.給付帳務科6.積欠工資墊償科職業災害給付組:辦理勞工保險傷病、失能、死亡及醫療給付之審核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稱勞保局)為中華民國勞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主辦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並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與農民健康保險。 國民年金保險的年金給付,是按月投保金額及保險年資計算的,月投保金額愈高、保險年資愈長,可以領取的年金給付金額就愈高。 因為國民年金保險的月投保金額是採固定投保金額(目前為17,280元,以後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依法調整),金額並不高,如果保險年資採按日計算,年資累計將比較慢,未來的年金給付金額可能會偏低,保障不足。 而且對工作不穩定的勞工而言,勞保年資較短,可以領取的勞保給付金額不多,如果藉由國民年金保險按月計算保費及年資的方式快速累積年資,將可彌補勞保的不足。
如有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之情形,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確保自身權益。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因此,請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答: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勞動基準法所稱僱用勞工之事業主,因此以管理委員會本身為行政處罰之對象。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5 有關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私法報酬給付義務(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管理委員會應依法給付。 惟如有給付爭議,大廈管理委員會具有訴訟當事人能力,勞工訴訟後之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區分所有權人,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最後清償責任。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國民法官之公假相關規定
A:私立各級學校除編制內之教師、職員及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外,其餘工作者均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工讀生如具僱傭關係,不論全時或部分工時,自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條規定意旨,除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外,原則上應適用一切勞僱關係。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基金多元投資,長期績效穩健,勞工權益均受保障
項規定有不得參加之情形外,餘均應以其僱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故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離職之當日,填具加、退保表寄(送)保險人(勞工保險局)辦理加、退保。 是以,部分工時人員除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外,如與學校有僱傭關係,應由學校依上開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A: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所稱「團體協商」如係指依團體協約法進行之協商,如經簽訂團體協約,工作規則與之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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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投保科2.工廠事業一科3.工廠事業二科4.公司行號一科5.公司行號二科保費組:辦理工會、漁會之新投保業務;工會、漁會、機關團體與職業訓練機構之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處理業務;與其他有關保費處理、欠費清理及資料管理等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5 申報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的期間即將到來,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如勞工有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應將其自願提繳之金額自給付薪資總額中全數扣除,以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小時,但僱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僱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又鑒於是類人員異動頻繁,為避免郵寄時差產生錯誤且為利單位節省郵資、人力成本,勞工保險局已建構網路申報系統,建議可多利用網路申報加、退保,俾利及時查詢人員異動狀況,又該局每月所寄送之保險費繳款單均附有計費當月異動明細資料供投保單位核對,如有發現不符事項,可立即向該局反映,以保障權益。 條,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等有關事項,應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由勞僱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並依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