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97611大優勢2025!(小編貼心推薦)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 民法9762025 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關於利息或其他定期給付,如債權人給與受領一期給付之證書,未為他期之保留者,推定其以前各期之給付已為清償。 二、債務均已屆清償期或均未屆清償期者,以債務之擔保最少者,儘先抵充;擔保相等者,以債務人因清償而獲益最多者,儘先抵充;獲益相等者,以先到期之債務,儘先抵充。 對於一人負擔數宗債務而其給付之種類相同者,如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不足清償全部債額時,由清償人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此對照於民法第1052條有關裁判離婚之規定,可知無論於要件事由、請求權行使期間之限制及意思表示呈現方式,婚約解除之要求程度比起裁判婚婚均較低且寬鬆。 準此,本件被告所為解除婚約之行為是否有理由,自應參酌民法就婚約解除與裁判離婚之制度設計上之差異性予以認定。

民法976: 行政院會通過「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法繼承編施 …

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因故意違背對於第三人應執行之職務,致第三人受損害者,負賠償責任。 其因過失者,以被害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時為限,負其責任。

  •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後,其他合夥人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 因擔任法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而為該法人擔任保證人者,僅就任職期間法人所生之債務負保證責任。
  • 判決書指出,蔡家得知兩人關係後,希望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並且告知陳男,蔡女貸款買了一間房,希望陳男每個月匯10萬元給蔡女,幫蔡女償還房貸好結婚。
  • 機械廠爲了得到裝置配方,決定邀請常某入夥,共同經營。
  • 旅客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得請求旅遊營業人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地。

因死亡而終止定期金契約者,如其死亡之事由,應歸責於定期金債務人時,法院因債權人或其繼承人之聲請,得宣告其債權在相當期限內仍為存續。 清償債務之費用,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債務人負擔。 但因債權人變更住所或其他行為,致增加清償費用者,其增加之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但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由該債務人負擔。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民法976: 民法

受寄人因保管寄託物而支出之必要費用,寄託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 委託人拒絕受領行紀人依其指示所買之物時,行紀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委託人受領,逾期不受領者,行紀人得拍賣其物,並得就其對於委託人因委託關係所生債權之數額,於拍賣價金中取償之,如有賸餘,並得提存。 約定之報酬,較居間人所任勞務之價值,為數過鉅失其公平者,法院得因報酬給付義務人之請求酌減之。 委任關係,因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於事務處理未完畢前已終止者,受任人得就其已處理之部分,請求報酬。 著作人於不妨害出版人出版之利益,或增加其責任之範圍內,得訂正或修改著作。 但對於出版人因此所生不可預見之費用,應負賠償責任。

  • 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解除權消滅;因加工或改造,將所受領之給付物變其種類者亦同。
  • 消費借貸,約定有利息或其他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
  • 運送人未將運送物之達到通知受貨人前,或受貨人於運送物達到後,尚未請求交付運送物前,託運人對於運送人,如已填發提單者,其持有人對於運送人,得請求中止運送,返還運送物,或為其他之處置。
  • 就本案而言,阿花不能生育、或小李性功能有障礙等事實,並非具有傳染性之惡性疾病。
  • 居間人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9762025 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民法976: 婚約解除可以要對方賠償或返還聘金嗎?

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債權,就遺產分割時債務人之支付能力,負擔保之責。 清償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或得依債之性質或其他情形決定者外,債權人得隨時請求清償,債務人亦得隨時為清償。 遺產管理人非於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 依前二條規定負擔保責任之繼承人中,有無支付能力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有請求權之繼承人與他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比例分擔之。

民法976: 夫妻離婚

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最高法院民事裁判第979-1條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最高法院民事裁判第979條前條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最高法院民事裁判第978條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最高法院民事裁判第977條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民法976: 關於本所

農育權人將前項特別改良事項及費用數額,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土地所有人於收受通知後不即為反對之表示者,農育權人於農育權消滅時,得請求土地所有人返還特別改良費用。 第一項之時價不能協議者,地上權人或土地所有人得聲請法院裁定之。 土地所有人不願依裁定之時價補償者,適用前項規定。 民法976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拋棄權利時,應於一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期之一年分地租。

民法976: 民法 976 民法|

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土地所有人,因其家用或利用土地所必要,非以過鉅之費用及勞力不能得水者,得支付償金對鄰地所有人請求給與有餘之水。 民法976 水流如因事變在鄰地阻塞,土地所有人得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疏通之工事。

民法976: 第2章 契約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惟異性婚現行民法對於男女雙方年齡之差別規定,即訂婚男17歲女15歲,結婚男18歲女16歲,未來異性婚將同步修正。 民法976 陳美伶說,現在有在討論公投年齡是否將為18歲,這也是一個趨勢。

民法976: 民法| 第 一 節 婚約

但鄰地所有人受有利益者,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相當之費用。 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佔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佔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利息、年金、及分配利益之無記名證券,有遺失、被盜、或滅失而通知於發行人者,如於法定關於定期給付之時效期間屆滿前,未有提示,為通知之持有人得向發行人請求給付該證券所記載之利息、年金、或應分配之利益。 但自時效期間屆滿後,經過一年者,其請求權消滅。

民法976: 民法第976條(死亡の危急に迫った者の遺言)の解説

貼心叮嚀:Dear 新朋友,歡迎您加入 三民輔考,註冊後,即同意我們的 會員使用條款和 隱私政策。 民法976 【臺灣醒報記者呂翔禾臺北報導】「只要20日前通過特別條例,元宵節還能拿到6千元,如果拖到過年後就太久了!」國民黨立院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發現金,並公佈總預算要凍結特別費與統刪委任費。 立委賴士葆說,這兩個費用都變成各部會的小金庫,用來收買媒體、搞大內宣。 ##年前開臨時會審法案 對於外界關注的普發現金6千,賴士葆說,只要將原本的會期從13日延長至20日,並將《特別條例》逕付二讀,就有機會在過年發現金。

佔有人,其佔有被侵奪者,得請求返還其佔有物;佔有被妨害者,得請求除去其妨害;佔有有被妨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其妨害。 佔有物被侵奪者,如係不動產,佔有人得於侵奪後,即時排除加害人而取回之;如係動產,佔有人得就地或追蹤向加害人取回之。 其孳息如已消費,或因其過失而毀損,或怠於收取者,負償還其孳息價金之義務。 民法9762025 善意佔有人,因改良佔有物所支出之有益費用,於其佔有物現存之增加價值限度內,得向回復請求人,請求償還。 佔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佔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佔有者,原佔有人自喪失佔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佔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