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僱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營利事業宣告破產者,應於法院公告債權申報期間截止十日前,向該管稽徵機關提出當期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其未依限申報者,稽徵機關應即依查得之資料,覈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 換句話說,像美惠一樣從勞退新制一開辦就開立勞退個人帳戶的勞工,如果滿60歲,不但可以開始領專戶裡的錢,還能選一次領走,或是按月領年金。
- 舊制退休金是由僱主提撥至臺灣銀行帳戶裡,此帳戶的所有權屬於僱主,因此勞工在退休時,需向僱主提出退休金結清,而僱主也需要在勞工主張退休日起30日內給付。
- 94年6月底前到職,且94年7月1日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之本國籍勞工,於94年7月15日前可選擇適用勞退新制、舊制或暫不選擇,如暫不選擇者,則繼續適用舊制。
- 僱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其提撥之比率、程序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之。
- A:事業單位(含歇業)與舊制勞工依法定標準結清年資或已無僱用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之勞工在職,且無積欠勞工舊制退休金及資遣費,始得檢具申請書、應備文件辦理領回。
- 因係準備金性質,如該準備金數額不足以支應勞工退休金時,僱主仍應另行補足,勞工退休金請領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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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舊制勞工退休金的帳戶由僱主擁有,等到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就可以向僱主申請提領退休金,僱主就會從該帳戶中提撥。 第七條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三)營利事業得依前二目擇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基金、提繳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之金額,其所有權屬於勞工,僱主不得查詢員工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金額。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並保護勞工隱私權,勞保局目前提供給勞工本人以下查詢方式。 受僱者可至本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或使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點選「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及試算」,即可試算個人專戶核發金額。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核發金額試算
辦理勞、就、職、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加保及提繳手續者,請視需加保之保險別,填寫合一加保申報表,如涉及健保則1式2份,一併寄送健保署各區業務組辦理(臺北業務組轄區則請寄勞保局)。 勞工在年滿60歲時,無論在職與否,都可以自行向勞保局申請新制勞工退休金。 新制提繳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新制提繳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 依照勞退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僱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及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得自願依本條例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 A:不行,如僅是因為企業經營或業務所需轉調勞工至關係企業任職,而非屬企業併購法所定情事,不得直接移轉勞工退休準備金至新僱主專戶,若勞工與新舊僱主合意併計關係企業年資計給退休金,因屬私法約定,應由新舊僱主自籌財源給付。
- 民眾可以向勞保局委託的土地銀行、玉山銀行、臺北富邦銀行、臺新銀行、第一銀行等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持卡到發卡銀行的自動櫃員機就可查詢。
- 當然,如果不清楚該如何計算基數和年資的話,也可以直接使用勞退舊制試算表,填寫工資和到職、退休年份,系統就會自動算出退休金總額。
- 而依照勞動部公佈的資料顯示,目前勞退自提比率僅有一成,推測是因有不少勞工覺得由政府操盤的績效太低、自行投資會有較高的報酬率,似乎也呼應了不少網友「自行投資收益更好」的想法。
因此如果勞工曾經離職,或是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就新職,則工作年資需要重新計算。 已經退休的勞工,若開始領取月退金,可以依據自身資金調度需求,「指定」發放日期嗎? 勞動部指出,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規定,勞退每季發放1次,固定於月底發給,實際發放日期,法令明文規定,不能由勞工指定。 勞工退休金提撥2025 勞工退休金提撥 2、機關應按勞工每月工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標準,向勞保局申報勞工退休金,並依勞保局開具之繳款單繳納。 僱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比率之擬訂或調整,應經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覈定。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退休關注議題
但僱用勞工人數(具舊制工作年資者,下同)2人以下者,委員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若僱用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者,其委員人數不得少於9人。 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9條之1規定,自適用勞基法之日起算至「估算當年度之次一年度終了」或「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前一日」止。 該準備金之提撥率,則依「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2條,由事業單位考量勞工工作年資、薪資結構、最近五年勞工流動率、今後五年退休勞工人數等因素訂定。
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課予僱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僱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此帳戶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僱主,並由臺灣銀行(信託部)辦理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僱主請領退休金時,僱主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 勞工退休金條例94年7月1日施行後,於該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或選擇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而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其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退休金計算
A:事業單位為同一主體設有分支機構者,得分別或合併組織監督委員會,若為不同主體之事業單位,則不得合併組織監督委員會。 因關係企業各公司係屬各自獨立之營利事業主體,其對外之債權債務權責亦均依法各自獨立,每一公司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提撥金額及其費用列支等,自應分別依勞動基準法及稅法有關規定辦理。 1、機關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每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其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前之服務年資所計算之退休金,由總務或相關權責單位審核,審核結果送主(會)計單位審核無誤,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代簽人覈准後,即據以編製付款憑單或傳票送出納管理單位彙轉支付機關(單位)、指定之金融機構,逕撥指定帳戶。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提停繳
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而保留舊制年資者(若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者無法辦理結清年資)。 A:不可以,只有目前仍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舊制)或保留適用舊制工作年資的勞工纔有該委員會勞方代表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若是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始進用及已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之勞工,並無舊制適用,與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事項無涉,因此無法擔任該委員會的勞方代表。 項規定退休準備金之估算,以事業單位內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勞工,且於「次一年度內」符合法定退休條件者為估算對象,不是將所有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勞工均納入估算。 勞工退休金是為了照顧勞工退休後的生活而設立的制度,可分為新、舊制。 舊制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施期間至2005年6月30日,是由僱主在勞工退休時給付;新制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改為每月提撥到勞工的退休金專戶。
勞工退休金提撥: 舊制勞保退休金和勞保退休金計算基數都試算給你看
僱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僱主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九、營利事業因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計算清算所得時,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之累積餘額,應轉作當年度收益處理。 勞工退休金提撥 但轉讓時,經約定全部員工均由新組織留用,並繼續承認其年資者,其以往年度已依法提列之職工退休金準備累積餘額,得轉移新組織列帳。 (二)非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定有職工退休辦法者,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四限度內,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並以費用列支。
勞工退休金提撥: 基金
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每月工資及前項所定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月提繳分級表,報請行政院覈定之。 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金融機構辦理。 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如有虧損,由國庫補足之。 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之。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退休先修
條規定,已與具保留舊制年資之勞工結清舊制年資或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工作年資之勞工,且事業單位無積欠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之情事,事業單位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領回其賸餘款。 勞工退休金提撥 進入勞保局網站,在「線上申辦」項下,點選e化服務系統(需登入)/個人申報及查詢,進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登入頁面,選擇以「健保卡+戶號」登入,輸入「身分證號」、「健保卡卡號」、「姓名」、「出生日期」及「圖形驗證碼」資料後,請按下【登入】。 登入資訊驗證成功後頁面將導至「我的E政府」多因子身分核實及認證機制畫面,請依頁面指示輸入設籍戶口名簿戶號,驗證成功後將自動導入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頁面,再點選「查詢作業」/「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即可查詢、列印個人專戶資料。
勞工退休金提撥: 服務地區
新制的勞工退休金,是採「個人專戶」的方式,由公司按月提繳6%退休金至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專戶的所有權是屬於勞工,根本不會發生勞退破產或是領不到的問題。 此外,勞工也可以透過以下4種管道,來查詢個人退休金專戶提繳的情形,即可得知老闆有沒有依法為自己提繳退休金。 若萬一公司還是不繳的話,勞保局則會寄發勞工退休金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通知,要求公司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否則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2.退休勞工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廠長及執行長…等理級(含)以上職位(事業單位應出具證明文件,證明非依公司法所委任者)。 項規定,臺灣銀行更新存款單格式,已全面寄發給事業單位,新存款單區分「按月提撥」及「補提差額」二式,並有不同銷帳編號,事業單位繳款時,應依款項性質選擇填寫。 易言之,勞工退休金月提繳金額24,000元勞工,其薪資所得只能供其自身生活(或家庭)開支,絕無能力儲存多餘餘額用之於加提退休金,對於退休金加提也只能望薪興嘆。
故擔任公司董事職務,非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依法無須為其提撥退休準備金。 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該法「前」之工作年資,其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僱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款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僱主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進入勞保局網站,在「線上申辦」項下之「e化服務系統」點選「新版-個人網路試算及查詢作業」,進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登入頁面,選擇以「行動電話認證」登入,以個人申辦的月租型手機門號,透過4G或5G網路連線完成身分驗證後登入系統。
第一項僱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匯集為勞工退休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管理之;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僱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不得作為讓與、扣押、抵銷或擔保之標的;其提撥之比率、程序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之。 營利事業在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依規定格式書表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並於申報前依照當年度所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行計算繳納。 凡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者,勞工有權隨時請求退休,縱使僱主依勞基法第 11 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亦應依同法第55 條及84條之2規定發給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兩者之區別在於,「自請退休」的發動權為勞工,「強制退休」的發動權在僱主;如僱主所定之勞工退休金標準優於該規定時,可從其規定。 而自願提繳退休金,有遞延課稅的好處,也就是可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民眾報稅時,可特別留意扣繳憑單所得總額是否已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四)、依照108年5月17日修正生效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項、第8條之1規定,受僱且適用勞基法之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已納入強制提繳對象。 (二)、依照103年1月17日修正生效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1項、第8條之1規定,受僱且適用勞基法之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以下簡稱陸港澳配偶)及99年7月1日後取得本國籍勞工,已納入強制提繳對象。 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僱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在舊制年資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並依同條第2項規定,於年度終了前估算次年度符合退休條件者所需之退休金,如有不足應於規定期限內補足,以作為預作未來勞工退休金之用。 而僱主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僱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之。 (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以費用列支。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制度
由於勞退新制自2012年起纔有勞工因將舊制年資結清的退休金轉入新制,後來選擇領月退休金,所以勞保局2015年進行第一次檢討,2018年則是第二次檢討月退休金計算基礎,如今都是沿用這個標準。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退新制自2005年7月1日實行以來,到2020年7月屆滿15年,依規定,勞工年滿60歲且提繳年資滿15年者,得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領回。 當年待最久的傢俱公司,美惠只領到些許資遣費,完全沒有領到半毛舊制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常見問答集
換句話說,就算勞工在離職(退保)當下並未請領舊制退休金,但仍然可以在5年內向原僱主請領,如果未請領,則勞工局也會在通知並且經過同意後,才會註銷勞工退休金專戶。 在算出基數之後,舊制勞工退休金會以「覈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準。 因此假定這名勞工在退休時的平均薪資為6萬元,則搭配44基數,則退休金總額為「6萬x44」,共264萬元。 僱主在提撥退休金之後,此筆退休金將存入臺灣銀行的退休金專屬帳戶裡,由臺灣銀行代為收支、保管及運用。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新制:2種退休金提撥,我該選哪種好呢?
郵政金融卡持卡人到各地郵局,申請郵政金融卡查詢勞保局資料服務,完成申請手續3個工作天後,就可到郵局自動櫃員機查詢累計提繳金額。 由自營作業者填寫「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自營作業者委託轉帳代繳勞工退休金約定書」,並檢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外籍人士之自營作業者,應檢附居留證影本)送勞保局辦理。 僅申報勞工退休金提繳時,單位應於勞工到職日起7日內,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1份,並加蓋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後送勞保局辦理。 請領一次退休金者,待勞保局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將核發退休金(含勞退個人專戶的本金和累積收益)並匯入請領人金融機構帳戶;請領月退休金者,則是勞保局將請領人專戶中的本金和累積收益金額,依法定公式算出定期發給的退休金,並按季於每年2、5、8、11月底前發給。 2.另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目的係為支付勞工退休金,如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經精算師精算後,已確能支應現有全體勞工未來退休之支用仍有餘額者,始可備齊文件申請動支該餘額作為勞工資遣費之用。
勞工退休金提撥: 勞工退休金新制與舊制的差異?
不過,據勞工保險局統計:退休金月提繳薪資與勞工自願(加)提成反比;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分為11組,第11組54級退休金月提繳金額111,101元,同組第61級月提繳金額150,000元;但第4組第20級以下皆月提繳金額在24,000元。 勞工保險局平日常呼籲勞工自願加提,以充實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餘額增加;但勞工豈會不明白此道理? 勞工退休金提撥 該局也發現:較低月提繳薪資水準勞工居多,俗諺說:「生喫都不夠,哪來剩餘的可以曬乾(儲備)?」,非不為、實不能也。 舊制退休金是由僱主提撥至臺灣銀行帳戶裡,此帳戶的所有權屬於僱主,因此勞工在退休時,需向僱主提出退休金結清,而僱主也需要在勞工主張退休日起30日內給付。
即使換工作致使年資中斷,不同公司的提繳退休金年資都可以合併計算;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僱主並未發給工資,應停止提繳退休金,停繳期間不算工作年資。 自願提繳對象:依照勞退條例第7條第2項之規定,包含實際從事勞動之僱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3.事業單位所訂勞工退休標準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並事前經地方主管機關覈准者(含關係企業年資合併案)。 A:依勞動基準法第53條及54條規定,勞工退休情形分屬「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其兩者皆為形成權,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可單方行使權利,毋須相對人同意即生法律效果。 若以權利行使主體區分,則「自請退休」行使權在勞工;而「強制退休」之行使權在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