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件6大優勢2025!內含消費件絕密資料

市民如在登記前去世,將不會獲發消費券,其家人不能在其去世後代為登記及收取消費券。 至於個別有特別需要的人士,我們會視乎其情況向他們提供協助,包括容許特定代理人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以及收取消費券。 如因遺失、失效或續期而經批覈準許更換用作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八達通卡,均可將失卡、失效卡或過期卡內的「合資格消費」紀錄轉移至新登記的八達通卡。

為方便市民消費,消費券適用於所有接受計劃指明的六款儲值支付工具的交通服務,包括「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所涵蓋的公共交通服務、的士等,亦不會對現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計算補貼有任何影響。 在計劃下,某些特定的交易類別並不可使用消費券(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F2)。 但整體而言,消費券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涵蓋於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業商戶的消費。 消費券的登記方法主要為網上登記,對不懂使用電腦的長者難度較高。 2021年9月1日,大批長者因未能如期領取電子消費券,前往旺角始創中心消費券計劃祕書處登記,更一度有數百人在烈日下排隊輪候[8]。

消費件: 消費券網購|7. My Dress

2022年3月7日,政府公佈第一階段是在4月7日先利用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登記資料及四個指定儲值支付工具,向合資格市民發放5,000元消費券[4]。 預計第二階段將在年中推出,屆時將有新指定儲值支付工具加入向合資格市民發放餘額。 消費件2025 個別機構/團體,尤其是為有特殊需要人士(包括長者、行動不便人士、弱勢社羣等)提供服務的機構/團體,若能集合超過20名有需要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的人士,並提供合適的場地,可以預約外展服務,由臨時服務中心派員前往協助有關人士進行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 消費件2025 有關機構/團體亦可在個別臨時服務中心預留服務名額,然後在已預約時段自行安排有關人士前往中心接受服務。

如市民在第二期計劃期間向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主動退回運作正常,並已登記計劃的八達通卡,將不能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或其他儲值支付工具收取仍未領取或發放的消費券。 由於相關商戶數以萬計,所以我們未能提供一份清單,只能闡明消費券的適用範圍,包括不適用的交易類別。 消費件2025 政府在覈實登記人的資格後,會於發放日透過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將消費券直接存入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為減少爭議及被他人盜用個人資料等風險,直接將消費券發放予登記人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是較穩妥的做法。

消費件: 消費券網購|3. AEON

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範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凡採用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製成的含金、銀首飾及鑲嵌首飾,如鍛壓金、鑄金、複合金首飾等,都應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1978年,日本總理大平正芳首次提出「消費稅」的構想,不過由於自民黨選舉失利,所以不得不取消。

  • 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 領取的先後次序會視乎公共交通費用補貼及消費券的發放日期。
  • 如市民是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政府會利用相關市民現有的登記紀錄作資格審核。
  • 然而,在個別情況下,例如登記人較遲遞交所需文件或祕書處及其承辦商需較多時間核實文件等,合資格登記人收取消費券的時間或會因此受影響,希望巿民理解。

如無法重新啟動該失效帳戶,市民可透過政府的指定網站(按此)更新計劃登記紀錄,申請以同一款儲值支付工具的另一個帳戶收取計劃下未發放的消費券。 在申請獲批後,已失效/註銷的帳戶內未使用及未到期的消費券券額(如有)會轉移至新登記的帳戶。 市民透過六款計劃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收取及使用消費券並不需要向有關營辦商繳付任何費用。 有關使用各儲值支付工具的方法及條款,可瀏覽相關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消費件 為減少爭議及被他人盜用個人資料等風險,我們鼓勵合資格市民應盡量以其擁有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計劃下的消費券。 由於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可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如發現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已被其他登記人登記,登記系統會將後來的登記/更改登記紀錄申請視作重覆登記/申請,該登記/申請會被拒。

消費件: 消費稅

SASA接受5大支付平臺,包括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八達通、PayMe和BOC Pay,於SASA網店消費滿額即由優惠獎賞:莎莎網消費滿淨價$900減$100禮券​、滿淨價$500減$50禮券​。 由2023年4月16日至30日,萬寧網店接受八達通、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PayMe和BOC Pay支付工具,消費滿額可享高達$420即時折扣優惠。 另外,以八達通領取4月16日首期消費券,需要在6月30日前用盡第一期3000元,才能於7月16日最早時間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而第二期消費券須在10月底限期前用盡,纔可領到第二期消費券。

  • 如巿民不欲政府保存他們的登記資料作日後用途,可向「消費券計劃祕書處」提出。
  • 但是“消費稅”除了土地交易和房地出租以外,對所有的物品和服務課統一稅率。
  • 個別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欺詐等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我們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個別市民或商戶如涉及造假、欺詐等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例,我們會將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 消費件2025 為了避免爭議,以及防止出現詐騙的情況,除非在特殊情況下,登記人不能在第二期計劃中途更改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即使有關帳戶已失效,登記人亦只可申請以同一儲值支付工具的另一帳戶收取/使用餘下的消費券。

消費件: 消費券優惠2023|盤點全港12大激減品牌!大派$5,000優惠券+低至1折

因此,市民於登記時應盡量提供一個可接收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以便接收有關計劃的短訊通知。 持有《豁免登記證明書》並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而有意更改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或其他登記紀錄的現有登記人,以及不屬於現有登記人(即未有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市民,均可按此下載或致電計劃熱線 消費件 索取特定表格E。 然後在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將已填妥的特定表格E連同其《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如在本地投寄,毋須貼上郵票)或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

消費件: 服務支援

機構必須清楚通知登記人收集資料的目的、用途,及有關資料將被轉移至何處。 如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只是為協助登記人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機構收集的個人資料不應較計劃所需的為多,也不應以綑綁形式將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這個目的與機構的其他收集資料目的合併,以收集其他個人資料。 消費件 整個處理登記及發放消費券的電腦系統及流程,均會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 電子登記平臺內的「收集個人資料的聲明」中亦列明所收集資料的用途。 在未獲得登記人的同意前,政府不會把所收集的資料用於其他用途。 為了避免爭議,以及防止出現詐騙的情況,除非在特殊情況下,登記人不能在第二期計劃中途更改收取消費券的八達通卡。

消費件: 現有登記人(即已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

這兩個法律規範性文件,對我國消費稅法的主要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消費件2025 (1)從商業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符合抵扣條件的,准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徵一道從價計徵的消費稅。

消費件: 臨時服務中心(2023年6月27日後不適用)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臺購物),不能使用消費券。 消費券是否適用於個別網上平臺取決於該平臺是否屬於本地商戶,例如是否有本港的商業登記。 如果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已達儲值限額(現時一般為3,000元),合資格登記人可以先使用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當其低於儲值限額時再拍卡/按鍵領取已發放但未領取的消費券金額。 市民可因應其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在領取期限前多於一次拍卡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 7月16日起發放的消費券的領取期限均為2024年6月30日。

消費件: 消費券如何發放?

政府在告知登記人有關登記/申請結果的短訊通知中,會提供有關營辦商的電話號碼方便登記人查詢及跟進。 市民如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臺進行電子登記,系統會在其遞交登記後即時於屏幕顯示已收妥有關登記,亦會透過登記人提供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出相關通知。 消費件 透過臨時服務中心遞交電子登記的市民則會即場獲發收妥有關登記通知的複本,政府亦會透過登記人提供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以短訊形式發出相關通知。 市民一般會於完成登記後約一至兩星期收到有關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 消費件 市民亦可在計劃的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臺(按此)或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透過電子登記平臺遞交轉換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申請(詳情請參閱此頁面的例子2)。

消費件: 分類:消費品

如遺失用作收取消費券的八達通卡,市民可透過政府的指定網站(按此)更新計劃登記紀錄,申請以另一張八達通卡收取計劃下未發放的消費券。 至於失卡的報失安排,請瀏覽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網頁或致電其熱線查詢(按此查閱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聯絡方法)。 如個別合資格人士在進行登記/更改登記紀錄方面遇到困難,有關人士或其家屬可致電計劃熱線,祕書處會盡力提供協助。 有關人士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臺進行電子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請參閱常見問題A22,B3及B24)。 有關人士如屬新登記人(即未有在4月16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社署會向其寄發特定信件。 未能透過電子登記平臺進行登記的登記人需在登記期內填妥及簽署該信件,連同其香港身分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複本 (如適用)寄回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0005號。

消費件: 消費券優惠2023|1.豐澤

遠東百貨花蓮店將從19日舉辦週年慶,推出萬件折扣商品,最高優惠回饋達19%,今天起開放預購。 1978年時任日本總理的大平正芳首次提出“消費稅”的構想。 消費件2025 1986年,中曾根康弘總理改稱為“賣上稅”,再次提出這個構想,但是不成功。 消費稅共設置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徵稅項目。 在育空地區、西北地區、努納武特地區及艾伯塔省除了聯邦的銷售稅以外,並沒有再次一級的銷售稅。

一般而言,有關市民會在遞交申請後約一至兩星期收到其申請結果的短訊通知。 已成功更改有關登記紀錄後再遞交的更改申請將被視為重覆申請,不會獲進一步處理。 消費件 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登記一次。 有需要的市民可在登記期內(2023年6月5日至27日)親臨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在中心職員協助下透過電子登記平臺進行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

若登記的聯絡電話有所更改,登記人的新、舊登記的聯絡電話將都會收到短訊通知。 此外,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可在2023年消費券計劃下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用作登記。 若未能透過回答關於在消費券計劃下與儲值支付工具相關的保安問題作身分認證,市民在回答用作登記2022年消費券計劃的電話號碼的最後4個數字後,仍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內的電子登記平臺申請轉換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 只要在電子表格填寫資料後,按螢幕指示上載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即可。

消費件: 支付寶、微信支付、Tap&Go 、Payme 、BoC Pay 發放

消費稅是以特定的消費品的流轉額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商品稅。 消費件2025 它在各國開徵亦較為普遍,具有特定的財政意義、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 消費件 國務院於1993年12月13日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財政部於同年12月25日製定了《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被抽查的登記人在收到由祕書處或其委聘的承辦商發出的短訊通知後,應在指定的時間內盡快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祕書處及其承辦商會盡快完成審核,我們會盡量按原定發放時間表向合資格的登記人發放消費券。 然而,在個別情況下,例如登記人較遲遞交所需文件或祕書處及其承辦商需較多時間核實文件等,合資格登記人收取消費券的時間或會因此受影響,希望巿民理解。 新合資格登記人會按其所屬類別分兩次獲發放總額5,000元或2,500元的消費券(詳情可按此參閱資格準則及券額)。 請按此瞭解更多透過不同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的發放安排。 登記人如有「智方便」(iAM Smart)帳戶,亦可透過「智方便」(iAM Smart)應用程式作身分認證,然後透過程式登入消費券計劃網站的電子登記平臺遞交更改登記紀錄的申請。 一般而言,市民只需攜帶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正本)及載有用作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智能手機或有關八達通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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