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留職停薪2025詳細攻略!專家建議咁做…

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如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或本辦法規定之情事,各機關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由現職人員代理或兼辦。 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之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得以所代理職務為薦任或委任官等,分別依約聘僱相關法令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 四、依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公假期滿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五條規定辦理。

  • 而且,《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留職停薪期間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
  • 為瞭解決臺灣少子化的問題,衛福部與勞動部提出「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報告,行政院拍板實施,包含留職停薪時的育嬰假可以領 8 成薪、補助公費產檢 14 次、產檢假則有 7 天可以請,希望打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
  •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權責機關覈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回職復薪。

因為爸爸也有分擔照顧家庭的責任,因此員工不論是爸爸或媽媽,只要在公司年資滿半年且配偶有工作,在孩子3歲前,爸媽都可以分開向僱主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假,而請假期間原本僱主負擔的保險費則改由政府負擔。 這裡要特別提醒,即使是未婚、單親或收養小孩的員工,也都可以申請育嬰假,而同志婚姻合法後,同婚者也可能請育嬰留職停薪,因為性平法只有規範對象是員工的「子女」,只要符合資格的勞工都可以申請。 重點是懷孕期間,依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不得事先約定懷孕必須留職停薪,但非不得當事約定,因此,員工如果提出需求,僱主同意非不可,至於留職停薪期間,沒有薪資,如何投保? 僅育嬰留職停薪於法律中規定,社會保險得不停止,但僱主負擔部分免繳,參考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二項規定,此外我不知何條法律規定,非育嬰留職停薪,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僅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第三款,因病留職停薪未超過一年者,得參與勞工保險。 三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非以下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否則僱主不得拒絕育嬰留職停薪者的復職: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二、僱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而且僱主必須在復職30日前通知,並且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懷孕留職停薪: 懷孕期間留職停薪的各種問題

二、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為生理假之請求時,無論併入或不併入病假天數之生理假,僱主都不能扣全勤及考覈等不利之處分。 媽咪們不要忘記產假的薪水唷(工作資歷6個月以上領一個月全薪,未滿6個月是領半薪),還有勞保的生育幾付~雖然留職停薪,可是萬一有去上班或是可以跟公司商量的話,自己的福利還是要記得爭取喔。 二、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國內外進修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 如今疫情解封,航空業也逐漸復甦,臺灣生態系的夥伴因為AI的助力,共好共榮一起實現數位轉型。
  • 3.事實上,您的案件發展取決於本件證據的保存,若您能證明公司確實因為您懷孕的狀況而對您有不利的對待,並且因此造成您的損失,您仍然有機會向法院以公司侵害您權利為由,請求賠償您的損失。
  • 一般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性質為員工福利,不屬於固定薪資,且勞基法並沒有規定發放標準,通常由勞僱雙方自行約定,因此要看老闆當初有沒有約定好年終獎金發放方式。
  • 當初五月入職說要三個月的試用期,才能決定是否升為正職。
  • 答案:小晴同樣可依性平法§16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直到女兒滿3歲為止,且請假方式和正職員工沒有差別,不因工時較短而依比例扣減(註5)。
  • 針對醫療院所、產檢執行的醫護人員,調高產檢診察費及檢驗費用,以提高產檢品質,降低妊娠與生產併發症,減少孕婦及新生兒死亡。
  • 而且僱主必須在復職30日前通知,並且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如果公司約定發放年終獎金是用「在職」與否做為核發依據,也不違反性平法§21規定的「不利處分」(註2);但如果公司發放年終獎金是看員工任職期間工作表現來發放,則公司還是要依員工在職比例期間發給獎金(註3)。 因此,小昕可向老闆要求在職半年期間的表現,爭取符合自己的年終獎金比例。 懷孕留職停薪2025 另外,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針對不需要修法的部分,包含補助公費產檢、補助留職停薪育嬰假的薪水、以及不孕夫妻試管嬰兒補助,都會在 7 月 1 日上路;需要修法的部分,包含產檢假增加、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假等,則要等法律修正完畢之後公告再上路。 臺灣生育率不斷降低,甚至還被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認為,在 2021 年,會是 227 個國家/地區中預計生育率最低的。 為瞭解決臺灣少子化的問題,衛福部與勞動部提出「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報告,行政院拍板實施,包含留職停薪時的育嬰假可以領 8 成薪、補助公費產檢 14 次、產檢假則有 7 天可以請,希望打造更友善的生育環境。

懷孕留職停薪: 補助不孕夫妻做試管嬰兒的費用

2.性平法§21:員工依法請家庭照顧假時,僱主不能拒絕或視為缺勤,也不能扣全勤獎金、影響考績或有其他不利處分。 答案:小晴同樣可依性平法§16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直到女兒滿3歲為止,且請假方式和正職員工沒有差別,不因工時較短而依比例扣減(註5)。 懷孕留職停薪 (110年5月7日更新)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配偶未就業,受僱者也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津貼。 如果已請了 1 年育嬰留停,此時生了第二胎,則能再請 2 年,以最小的孩子受撫育 2 年為限。 育嬰留停期間如果又懷孕,要先復職才能領 8 週的產假與薪水。 不過,你可以向公司請一個叫做安胎假的,不需要直接辭職,安胎假原則上是一年,這一年期間不支薪(沒有薪水),不然你就請公司資遣你,然後領資遣費;或者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前者是可以領資遣費,後者是可以有六個月的失業給付。

前項回職復薪,應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職等相當之其他職務。 但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所定情事留職停薪人員,除因服務機關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制(隸)、裁撤、移撥其他機關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外,以回復原職務為限。 答案:性平法§20規定中有關「家庭成員」的定義,除了配偶、親屬外,只要是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家人也算(註7),因此,小偉可依法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也可要求他提出相關證明。 有些僱主認為家庭照顧假必須要直系血親纔可申請,其實規定並沒有如此限縮。

懷孕留職停薪: 規定:

性平法§21:員工依法申請育嬰假時,僱主不能拒絕。 也不能因請假事由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4年前 一、生理假天數計算及給薪方式,全年勞工請普通病假,併入及不併入在30日以內,皆以病假(半薪)辦理;其逾30日之3日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至於支薪方式,法無明定;僱主可不支薪,如公司有優於法令而給薪者,從其規定。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資料為準。 懷孕留職停薪 留職停薪人員服務機關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三十日預為通知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人員,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回職復薪;逾期未回職復薪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視同辭職,並以留職停薪屆滿之次日為辭職生效日。

懷孕留職停薪: 家庭照顧假(媽媽+爸爸)

病假是你自己的,孕吐也是很不舒服ㄚ,為何不能請病假? 懷孕留職停薪 像我當初是因為害喜太嚴重,公司有時要搬東搬西的,工時長,(最早要十一,十二個小時才能下班)變相加班,又沒加班費…所以,我就乾脆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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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七款或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所受之拘役宣告期間、易服勞役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執(履)行期間辦理。 前項第四款、第五款所定重大傷病,應由各機關依申請留職停薪人員提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或國外醫療機構開具之證明文件,參酌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重大傷病之範圍覈實認定之。 六、配偶經服務之公私部門派赴國外執行政府工作、因政府公務需要指派或獲取政府公費補助出國進修研究,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 第一項第六款人員,以經主管各該借調事由之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依權責覈定辦理借調者為限。 簡單說,包含性平法第14條到第20條,如生理假、產假、安胎假、產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等等,都不能扣全勤獎金。

懷孕留職停薪: 產檢假

第一項第五款人員,應具借調佔缺職務之任用資格或依規定得予權理之資格,並由該職務之任免權責機關認定之。 懷孕員工於分娩前後得請產假8週,產假最晚應從分娩之日起算,應連續申請8週,且包含「例假日」在內,並不另行補假。 本網站結合我們所徵選的榮譽諮詢律師、一系列淺顯易懂及生活化筆觸的法規個案手冊、固定推出的法律專欄、培訓課程等訊息,一一在網站上找到您所需要的答案。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懷孕留職停薪: 媽咪投票趣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係為保障女性被保險人於生育不能工作期間薪資所得之保障。 女性被保險人生育如符合本條例之規定者,得依規定請領生育補助費。 薦任以下主管人員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所遺業務,由現職薦任以下非主管人員代理時,該現職非主管人員之業務,得比照前項規定約聘或約僱人員辦理。 懷孕勞工媽咪請產假、育嬰假是合法權利,卻常有孕媽咪遭資方刁難,有網友表示主管傳LINE說要跟她「談談」,甚至有主管表明若要請育嬰假,直接離職比較快! 懷孕勞工媽咪請產假、育嬰假是合法權利,卻常有孕媽咪遭資方刁難,有網友表示主管傳Line說要跟她「談談」,甚至有主管表明若要請育嬰假,直接離職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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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假期間是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註6):「平均工資」會影響到資遣費、舊制退休金和職災補償費用,如果員工請家庭照顧假,則請假期間須扣除、不會列入平均工資計算,事假則相反。 1.性平法§20:員工的家庭成員接受預防接種或發生嚴重疾病、重大事故需要員工親自照顧時,其可請家庭照顧假7天,請假天數併入事假計算,薪水比照事假辦理。 一般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性質為員工福利,不屬於固定薪資,且勞基法並沒有規定發放標準,通常由勞僱雙方自行約定,因此要看老闆當初有沒有約定好年終獎金發放方式。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而且,《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留職停薪期間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 懷孕留職停薪2025 僱主依規定給付產檢假薪資後,就其中逾五日之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所定情事留職停薪六個月以上之主管人員,經機關於其留職停薪期間調任非主管職務者,辦理回職復薪時,除因服務機關業務調整而精簡、整併、改制(隸)、裁撤、移撥其他機關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外,應回復原主管職務。 2.再按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從而,若您事實上已退保,而不符合任職於該公司滿六個月的要件,則似乎無法領取育嬰津貼。 但若之後您任職其他公司,任職滿6個月,且寶寶仍屬三歲以下,則仍然可以享受勞保育嬰津貼之福利。

懷孕留職停薪: 育嬰假領8成薪水、留職停薪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4大重點一篇文看懂

如果僱主因業務或員工能力未符需求,想要變更其職務內容,亦必須遵守主管機關所頒布的調動職務的相關規定。 懷孕留職停薪2025 二、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你仍能保有繼續投保全民健保的權利。 因為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原由僱主負擔的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的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至於勞保的部分因留職停薪期間你並未工作,所以公司應無義務續保勞保。 一、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僱主之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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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請病假已滿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延長之期限或請公假已滿同規則第四條第五款規定之期限,仍不能銷假。 懷孕員工倘經醫生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可依據醫生開立之證明,另請安胎休養假。 又依據勞工請假規則,安胎休養假應併入病假計算,未住院者,一年不得請超過30日;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懷孕留職停薪2025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未滿 30 人之事業單位,經勞僱雙方協商後,亦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條規定,勞工為安胎休養請假之請求時,僱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前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於行使法定請求時,其原有權益不因而受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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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人員除其他法律別有規定外,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回職復薪。 一、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依法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其期間依兵役法第十六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七條及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二、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權責機關覈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回職復薪。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工資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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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快滿三個月的時間告知公司懷孕了,公司以這理由說暫時無法將我升為正職,所以我就以計時人員工作了半年,期間無論是因懷孕不舒服請病假或去醫院皆不算薪。 大家俗稱的「育嬰假」,其實就是法令中所稱的「育嬰留職停薪」,因此這段期間公司不需付給員工薪水。 懷孕留職停薪2025 但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為了讓暫停工作的員工有經濟能力支付家庭開銷,勞工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當於6成的薪水(110年7月1日改為補助8成薪水,軍公教勞全部適用),通常有規模的公司也會協助向勞保局申請津貼。

1.請假是否影響全勤考績:僱主不能因為員工請家庭照顧假而影響全勤、考績,事假則無此規定。 因此,通常家人有狀況須照顧,員工優先請家庭照顧假會是比較划算的。 性平法§16Ⅰ:員工年資滿半年,在小孩滿3歲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直到子女滿3歲為止,最長可請2年。 如果同時照顧2位3歲以下小孩,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要合併計算,以最小的孩子照顧2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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