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拍板小三通春節專案,先開放金馬民眾能從中國返鄉過年,但前總統馬英九認為太慢,應該全面開放。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反嗆他是疫情反指標,但中方也呼應馬英九說法,要臺灣政府「以民為念」,撤銷限制,陸委會反嗆,就是怕開放後疫情在臺灣擴散,要中國發揮良心。 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法》恐衝擊言論自由,高嘉瑜昨(19日)在臉書發文怒喊,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甚至引用同黨北市議員王世堅的名言「over my dead body」,並且貼上鄭南榕逝世32週年、臺灣言論自由日照片,表達自己對《中介法》的不滿。 「 蘋果臺灣」認為「要業者揭露演算法與篩選機制等行為,已經觸及商業機密」;「Dcard」認為「原本以為不符合 230 萬人標準,但 NCC 又說個案管理,我們無所適從」;「巴哈」則說「有人發文論文有抄、有人發文沒抄,業者沒有能力判斷哪方為假訊息。未來此類案件,雙方論點的文會全數刪除,以求免責,嚴重危害言論自由」。 對此,各大機構代表也羣起反對,「LINE 臺灣」表示「私人通訊也受介入,我們很遺憾。開後門繞過法院,讓行政機關有權詮釋法律,嚴重影響個資」;「PTT」表示「我們非營利平臺也被列入太奇怪,沒有言論自由等於逼我們關站」;「Meta 臺灣」表示「臺灣今年才加入國際組織,呼籲不要使用強制斷網,尊重言論自由」。 甚至不僅網路平臺,而是整體網通基建,《己爸偶》說,依據法案第 4 條規定,法案納管對象為「中華民國設立商業據點,或與我國實質關聯」的數位服務。
- 但是,《數位中介法》引發了很多爭議,像是五大規範主體的部分,特別是對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的規範讓外界有很多疑慮。
- Meta臺灣公共政策總監陳奕儒也指出,公民社會纔是網路治理的良方,臺灣今年才加入了國際組織,呼籲減少強制關閉連線、減少網路非法內容,主要應該是公民社會發揮影響力去監督企業,政府規則應該要合理、有效、符合比例原則,讓大環境保持彈性,強化臺灣數位經濟優勢。
- 《中天新聞》透過輿情分析工具發現,從本月18日開始,網路對於中介法的討論聲量大幅揚升,政治意見領袖也在隔天(19日)加入戰局,促使網路討論更加熱絡;數據可見,19日的貼文數達到2676則、留言數突破10萬筆,網路總聲量達到11.2萬則。
- 募集大家的愛心,又兼顧運動建身,馬來西亞慈濟雪隆分會,舉辦高爾夫球友誼賽。
-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推出的中介法草案,主要是參考歐盟在7月獲歐洲議會通過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架構,主要是加強科技業者市場主導力和大型數位平臺義務及責任。
-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肌無力症是一種影響神經肌肉接點的自體免疫疾病,會造成病患四肢肌肉無力,甚至可能引發呼吸衰竭。
- 徐千晴表示,雖然知道民進黨很高招,但利用大餅包小餅的方式靜悄悄通過原本國人極力反對的法律,不要說民進黨在不在意國人觀感的問題,連道德底線都深不見底。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推出的中介法草案,主要是參考歐盟在7月獲歐洲議會通過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架構,主要是加強科技業者市場主導力和大型數位平臺義務及責任。 NCC綜合規劃處科長劉佳琪強調,草案設計加註警示功能時,主要仿效現在平臺業者方式,讓使用者轉發訊息時多想一下,加註警示確實引發各界討論,未來會持續修正,讓加註警示是呈現中立性質。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翁曉玲表示,「政府大小通抓!」,數位中介法案強化政府對平臺業者的問責機制,所有平臺業者都要負起資訊揭露與透明度的責任。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服務法納管對象有哪些?
九合一選舉結束,民進黨寫下慘烈的敗績,國民黨在沒有「X(韓)流」的情況下,紮紮實實打了一個大勝仗;奇特的是,… 根據這次選罷法修法,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前 1 日止,候選人等可以檢附警察機關的鑑識資料,協請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業者於2日內,停播、限制瀏覽或移除下架該影音,並對散播深偽影音犯選舉誹謗罪者加重處罰。 徐千晴指出,「綠能,你不能」,綠營名嘴側翼們在偵辦中案件搶當法官,甚至綠營立委、前黨員搶上政論節目大放厥詞。 對於這樣高度政治性的案件本更應該尊重司法,綠營如此這般赤裸裸地帶風向影響偵辦,就如曾參殺人,散播謠言影響輿論,也幹預司法獨立判決。
在野黨也同聲反對中介法,時代力量、民眾黨質疑,中介法宛如「中國式的言論管控」。 國民黨臺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公開反對數位中介法,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邀請對手鄭運鵬,一起反對這部法律,守護臺灣網路言論自由。 數位中介法2025 NCC在新聞稿中表示,因應過去幾年性私密影像、網路詐欺與假訊息等議題,各界紛紛要求政府提出解決之道,並針對《數位中介法草案》提出三點說明:「草案僅為初版,將持續蒐集意見」、「立法需要匯集民意,凝聚共識」與「溝通過程公開透明,期望能理性討論」。 他表示,中介法草案的目的是希望建立數位中介服務的社會問責,並引入多方利害關係人共同維護網路環境及溝通平臺的專責機構。 中介法類似普通法的地位,介接各部會作用法,由於網路世界是實體世界的延伸,因此網路上違法內容,由各部會依據作用法認定,並採納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由司法機關協助維護言論自由的最後裁定,要求社羣平臺建立透明及內外部異議的救濟制度,讓使用者主張維護自己的權益。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服務法引戰 高嘉瑜喊話
故宮3件文物破損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故宮院長吳密察下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則批評,故宮的通報、保存流程… 農曆春節將至,民眾除了購買新衣外,也會幫車子外觀清潔,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及春節期間車輛外觀維持清潔需求,臺灣中油今(25)日宣佈,民眾於春節期間至全臺所屬直營加油站附設機器(人工)洗車據點均維持優惠價不漲價,讓民眾過好年。 律師陳又新在臉書揭露,知名「博客來網路書店」最近無故解僱一名年資20年的打掃阿姨,這期間阿姨每天被要求打卡上下班,工作全依照主管指事,是非常標準的「僱傭」關係,但雙方簽的卻是「承攬合約」,讓他直呼「博客來你真是讓人失望」。
- 管理網路犯罪問題: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指出,網路詐騙猖獗、假消息亂傳,甚至出現小玉換臉事件,現行卻是平臺無法可管。
- 議長選舉開票結果稍早出爐,童子瑋16票,勝過國民黨的蔡旺璉14票,奪下議長寶座。
- 杜奕瑾表示,現在假新聞、快經濟當道,但也實質傷害真正做內容的新聞產業,當大家探討假新聞同時,這些數位平臺又因為假消息,而理所當然地拿起這個大旗做起言論審查,弔詭的是,這些言論審查人員卻又是往往是中國相關團隊在回應,又發現所謂的言論審查,更進一步傾向迎合極權國家的喜好,侵害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 世新大學廣電系副教授何吉森17日批說,該法只管制內容,缺乏媒體分潤、禁止定向廣告等規定;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出,該法規規定,主管機關有權對違法內容加註警語,導致民眾或業者自行噤聲,將傷害言論自由。
民進黨在九合一敗選後,內閣改組聲浪不斷,外界對於行政院長蘇貞昌何時下臺十分關注。 全國注目的臺南市正副議長改選今天在臺南市議會議事廳登場,民進黨籍邱莉莉擊敗尋求連任的無黨籍郭信良,當選議長。 全臺新任縣市長今(25)日就職,對於臺北市長蔣萬安任命立委林奕華出任北市副市長,但為避免北市大安區立委補選,… 臺北市長蔣萬安公佈第4波內閣名單,副市長將由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出任,並於明年2月接任,因剩餘任期不足1年,依法不須再舉行立委補選,…
陳建仁表示,草案中最讓業者最頭痛的是第22點第3項,任何人得以通知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視為平臺知悉;陳建仁直言,平臺業者知悉之後,巴哈姆特怎麼做? 他告訴大家,會直接刪文,因為平臺業者沒有能力判斷特定資訊是否違法,平臺業者為了免責,只有刪文這條路,不刪文就無法免責。 巴哈姆特站方也在參加完說明會後,在平臺發出聲明表達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巴哈站方表示,副執行長參加了 數位中介法2025 NCC 舉辦的說明會,在會中陳述了站方對這個法案的憂心。 但這個法案對未來網路世界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對巴哈姆特更是一記致命的大絕,所以最後還是決定「淌」了這個混水。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法》惹民怨! 國民黨批:創造網路新東廠
除了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在臉書寫下「over 數位中介法2025 my dead body」誓死捍衛言論自由,「館長」陳之漢今(20日)也發文痛批「哪個弱智發明中介法的?」貼文曝光引發熱烈討論。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於6月底公佈《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盼約束網路平臺違法或假訊息樣態,但遭質疑仿效中國推網管法,且直到18日公聽會時,各大平臺如PTT、臉書、LINE、Dcard、巴哈姆特等,才知道自己成為納管對象,表達強烈反彈,對此,臉書粉專《己爸偶》也整理懶人包,讓不少網友看了直搖頭「臺灣言論自由末期了」。 通常線上平臺服務業者,就需要遵守約21項義務(基本8項、資訊儲存服務2項、線上平臺服務7項義務、4項特別義務),若平臺沒有刪除假訊息,經調查有違反義務不處理,最高能開罰100萬至1000萬元罰款,期限不改得按次處罰。
數位中介法: 蘇貞昌定調「數位中介法」立法踩煞車 爭論過大要多溝通
此外,《中介法》要接軌國際,也要考量本國環境跟實力;黃益豐指出,歐盟擁有市場跟人口優勢,但臺灣的產業、市場究竟能否負擔,也必須做考量,人流量、會員數不代表平臺的營收實力與承擔能力,呼籲《中介法》在制定規範上,恐怕也得要深思,相關規定會不會影響臺灣產業接軌數位經濟跟數位轉型。 臺北市電腦公會法務長黃益豐今天出席公開說明會時也指出,《中介法》應該要先盤點現有法律欠缺的保護機制是什麼、相關規範是否會跟現有法律重疊,如此才能避免法律適用衝突。 《數位中介服務法》今天舉辦第三場公開說明會,業者普遍認為《中介法》在許多規範上,都寫得相當模糊,就有業者說,直到今日才知道連「線上遊戲」也都要納入管理。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法》引反彈 蘇貞昌回應了
不過,雖然有些立委主張應該要拒審這個法案,但周韻採認為還是要審,只是同樣一個帽子,應該要裝不同的內容。 抖音、TikTok及小紅書等大陸APP,被數位發展部認定是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行政院及其所屬部會禁用相關軟體,並將與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協調跟進。 不過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表示,過去國民黨禁黨外雜誌,結果反而越禁越旺,如今民進黨禁TikTok,一定也會越禁越多人看。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服務法反對者怎麼看?
記者許皓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25)日參加就職交接典禮,正式接棒市政,針對外界關心上任後的第一件事,他提出三大任務,包括大巨蛋、內湖交通問題,以及都市更新。 民視新聞/張家維 南投報導南投縣正副議長選舉,國民黨提名,曾被提報治平對象的現任議長何勝豐,跟副議長潘一全搭擋,兩人最後拿下議會過半數28票,順利四連霸;對此,民進黨團對國民黨「未排黑的提名」表示遺憾,何勝豐回應,如果修法通過,他尊重法令;倒是潘一全不以為然,他呼籲乾脆只要犯過罪者無論輕重罪,都不能參選公職。 數位治理是重要議題:被稱為「Ptt創世神」的杜奕瑾認為,數位治理已然是各國政府必須正視的科技難題,數位中介服務法或許還不夠完善,但不該是個終點。 杜奕瑾建議可從五大面向重新規畫,例如有效打擊認知操作與假消息產業鏈、保障臺灣人民言論不受侵害、數位內容收益合理分配給原創作者、避免境外演算法操作境內民眾認知,讓公權力得以伸張,但同時不限縮民眾言論。 其中的資訊儲存服務,涵蓋多數人熟悉的論壇平臺、應用程式、通訊連線服務,包括Dcard、巴哈姆特、LINE、YouTube、Facebook等。
數位中介法: 臺北「安」啦?蔣萬安上任超棘手十大挑戰 大魔王關卡是它
氣象專家吳德榮指出,今明兩天日晴朗夜酷寒,臺灣本島平地的最低氣溫仍在4度左右,民眾早晚應特別注意保暖。 PTT也認為特別義務應該適用大型商業平臺,這些強化的特別義務一旦適用在資源較少的PTT,PTT根本做不到,一旦指定PTT為指定平臺,就等同於命令PTT關站相去不遠。 NCC曾強調,要有廣告營利,而PTT非營利組織,其主管機關為教育部,個案的認定,要母法通過後才能授權訂定管理辦法,再經由委員會認定。 杜奕瑾認為,因應而生的就是現在世界各國的數位治理難題,對《數位中介法》議題的拋出,大家開始注意到數位治理的重要性,探討這個議題是一個起點,不應該是終點,應該避免濫情的選邊站,而是構思可執行的方法,並舉例出5點。 臺北市長柯文哲今(25)日正式卸任市長工作,談到新任市長蔣萬安,他強調很多工程已進行到一半,只要繼續平順執行完畢即可。
相關事件引發網友譁然,在19日開始吸引到大量關注,甚至出現網友玩笑留言:「此留言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以示抗議。 數位中介法成為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討論,在近一兩日掀起風暴,「巴毛律師」表示,她稍微看了一下草案,其中最讓她感到疑慮的地方,就是「資訊限制令」,她指出,草案的第18條規定如果主管機關認為平臺上面的資訊為謠言或是不實資訊且違反法律規定者,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法院專責窗口必須在48小時之內做出裁定。 在法院下裁定前,如果機關若認定為不實且違法訊息,可以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 傷害言論自由: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18條另規定,在法院下達命令之前,主管機關有權要求業者對謠言或不實消息「加註警示」,且最高可執行30天。 律師陳宇安擔心,加註警示會對特定言論產生標籤化的負面效果,導致民眾對內容存疑。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也指出,這項規範讓政府得以跳過法院與其他行政程序,要求業者配合;即使提供救濟管道,網路使用者多半會因為行政爭訟的成本打消念頭,演變成「自我噤聲」的寒蟬效應。
數位中介法: 藍委赴柬成功救人 民進黨批評:作秀、妨礙警方偵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佈「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引發外界反彈。 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林靜儀昨天指出朝野政黨都曾提修法保障網路被害人,今天更在臉書點出國民黨、民眾黨都有提。 數位中介法 民眾黨團指出,針對林靜儀聯手親綠媒體、側翼粉專,試圖帶風向指控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民眾黨團提出,民眾黨團譴責這般假消息、潑髒水的行徑。 過去幾年性私密影像的流傳、層出不窮的網路詐欺,各種假訊息的攻擊,以及網路兒少權益問題等,形成對社會、對人民的傷害,尤其是兒少婦女,因此各界紛紛要求政府提出有效的解決之道。
數位中介法: 中介法是否要喊卡 總統說話了
《數位中介服務法》在網路上發酵,不少政治人物也來發表意見;至於在這一波中介法引發的網路討論中,哪位政治人物的影響力最高? 在臉書平臺上,以臺北市長柯文哲的發言最具威力,影響力最高,獲得7萬按讚數,4千多次的分享數,遠遠超越其他政治人物。 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將請相關部會積極溝通,等到大家都能接受,才會繼續推動,NCC也暫緩公聽會,表示「言論自由是臺灣最珍貴的民主資產,也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但網路犯罪問題也亟需解決,該如何拿捏分際是門艱難的課題,希望本草案能回歸理性討論,促進相關政策之研議」 。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臺北報導 明年1月8日將舉行臺北市第三選區立委補選投票,國民黨候選人王鴻薇今(24)日到草埔市場拜票前接受採訪,她表示大家都在全力拉票,稍早在三民國小校慶活動有碰到吳怡農。
全臺最大網路書城「博客來」傳出以假承攬真僱傭方式與一名打掃阿姨簽約,如今無故將對方解僱,甚至連退休金都沒有,被律師揭露後,憤怒的網友紛紛湧入博客來臉書痛批,發起拒買抵制。 數位中介法 何吉森認為,這部法應該要少一點內容管制的部分,多一點包括分潤資訊的揭露、演算法的濫用等經濟管制部分,建議NCC先退回跟相關部會重談。 第七,政府要捐25億,成立專責機構,往後督促這些網路平臺,要提供更好的網路環境,保障使用者權益,對網路平臺做行政指導。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數位中介法2025 若被認定為不當言論,平臺必須加以控管,若平臺方堅不刪除,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鍰,同時還得透過電信手段阻斷使用服務,禁止不限境內平臺的網路連接。 林智羣律師也補充「假訊息是怎麼發揮影響力的?」,一開始是一個號稱公益的匿名粉專整理了一個懶人包,無中生有一個名詞「不當言論」,還講了一堆不正確的事情。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官員也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前身為「數位通訊服務法」,上屆立法院未審,且屆期不續審,這次再提出;由於涵蓋面向多,目前聚焦爭議點涉及網路言論自由也較敏感,看起來尚未形成普遍共識,蘇揆才會決定先踩煞車。 主管機關針對平臺的違法內容,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要求業者對該內容予以移除、限制接取或暫時加註警語,應提高對政府權力的限制,避免政府濫權。 中介法草案未來立法通過後,將賦予民眾除了司法救濟之外的新的法定救濟權,對內容下架不服決定可直接向線上平臺服務業者提出異議和申訴,以恢復自身的權益。 數位中介法 杜奕瑾表示,現在假新聞、快經濟當道,但也實質傷害真正做內容的新聞產業,當大家探討假新聞同時,這些數位平臺又因為假消息,而理所當然地拿起這個大旗做起言論審查,弔詭的是,這些言論審查人員卻又是往往是中國相關團隊在回應,又發現所謂的言論審查,更進一步傾向迎合極權國家的喜好,侵害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他指出,網路平臺是大多數人的發聲管道,好的公共言論環境,應該是所有民眾都能參與討論公共政策。 他強調,「讓政府告訴你什麼真新聞、假新聞」,反而會更可怕,應該由業者組成工會,以形成真正的自律。 「蘋果臺灣」認為要業者揭露演算法與篩選機制等行為,已經觸及商業機密;「Dcard」認為原本以為不符合 230 萬人標準,但 NCC又說個案管理,讓業者無所適從;「巴哈姆特」則說有人發文論文有抄、有人發文沒抄,業者沒有能力判斷哪方為假訊息。 綠營選後也多次透露將透過《選罷法》、《反滲透法》修法,加強對網路假訊息之監理。 NCC公佈的《數位中介法》草案引發社會輿論強烈批評,臉書粉專「不禮貌鄉民團」分析「數位中介服務法為什麼恐怖」,開頭就先說結論:「它可以架空《通訊監察保障法》第11條之1」,不但檢警擴權,且多數行政機關都可藉執掌法規輕易調取民眾個資。 「巴毛律師」認為,草案這些做法將間接管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更遑論草案還授權行政機關可以透過行政處分調取人民的資料,涉及人民個資隱私問題,她直言,這個草案問題真的非常多,一旦通過真的又是腥風血雨,希望相關單位要做好審慎的評估,不能貿然讓這樣的法律上路。
NCC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等外國立法框架,草擬數位中介服務法,希望透過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的「業者自律」、「公眾他律」及「政府執行法律」的問責機制,保障使用者權益。 數位中介法202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佈「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遭外界質疑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各大論壇都表示強烈反彈。 臉書粉專《己爸偶》18日PO出一整理文,直言「今天你選擇默不作聲,明天你無法出聲」。
數位中介法: 網友回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要求平臺業者管制違法內容。 不過由於第一時間難判斷是否違法,業者擔憂,為避免受罰,可能會一律刪除爭議文章,也讓外界質疑該法傷害言論自由。 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9)日表示,堅持言論自由價值,若實務面、操作面有所不及,請部會積極溝通,直到大家都接受,才繼續進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佈「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被認為是控制言論自由,引發爭議。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昨下午透過臉書表示「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 對此,高嘉瑜今(20日)上午受訪表示,她主張應該優先處理色情報復、詐騙、性私密影像等議題,「一昧的管制可能會引起更大的反彈跟反作用」,民進黨的態度就是以言論自由為優先。
但比照歐盟數位服務法是針對巨型科技平臺,但在數位中介法卻只是一視同仁的一網打盡,恐怕阻礙到數位經濟的發展。 不過,這也引發外界質疑言論自由開倒車,恐會造成寒蟬效應,PTT BBS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指出,若是被規劃為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跟命令我們關站相去不遠」,且就算想盡社會責任,也會被法條限制。 《數位中介服務法》將有可能限制人民言論自由,也是因為這樣才會激起討論,自本月11日至20日,各種數位平臺上,相關於中介法的貼文以臉書和論壇的貼文數量最多,其中論壇貼文數高達3148則,有著極高的討論度,且根據P/N值來看,自17日起,關於中介法相關的網路貼文,負面貼文數量高於正面貼文數,傾向負面評價中介法。 除了數發部積極與臉書、YouTube等跨境平臺協商之外,網路內容的主管機關NCC也準備在明年初網際網路傳播任務編組,黃文哲表示,由於《數位中介法》修法工作回到原點,行政院方面認為,NCC如果依據組織法成立「網際網路傳播治理處」恐怕會有爭議,在網傳處尚未成立以前,希望先有1個任務編組,初期編制大概有18到20人左右。 對業者而言,中介法要求下架違法內容,但實務上如何認定違法,本身將是一大問題;中介法還規定,法院還沒有裁定訊息是否違法前,政府單位有權加註警語,對隱私、個資帶來非常大風險,專家學者期期以為不可。
他進一步指出,專責機構的執行業務甚至觸及新聞品質及自律標章,這都是準行政法人的公財團法人的認定,這些並不必要。 她認為,像是資訊限制令本身,限制的時間過長,應該要將時間大幅縮短,再來像是行使緊急限制令的條件,也必須要非常的嚴苛,要很明確,才能阻止主管機關的濫權或擴權。 此外,也必須引用國家賠償的精神入法,一旦之後發現這是政府的誤植而非假新聞,這時就要有當事人的損害賠償制度,包括通報的機關、通報的公務員都要負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此才能避免公務員的濫權。 政院官員說,數位中介法原是為避免私密影像、造謠假訊息等違法內容在數位平臺擴散,但經過近日公聽會溝通,各界疑慮仍深,尚需多方溝通,因此蘇貞昌決定先擋下來。 剛在九合一選舉大敗的民進黨,選後面對兩岸問題時,仍不改其「抗中保臺」的風格,持續無視人民聲音與需求,讓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鍾沛君怒批,民進黨的敗選檢討,看起來根本只是交差了事而已。 民進黨政府力推數位發展部,但成立後起手式竟是公務機關禁用TikTok。
國民黨日前質疑,一旦通過數位中介法,政府就可以認定不實的網路資訊,即可依該法要求網路平臺業者加註警示,甚至可以交由法院裁罰,違者最重還可斷網。 該黨指責,民進黨政府如喬治歐威爾小說《一九八四》那樣,成為了能夠判定真相的「真理部」,創造出網路新東廠,呼籲「蔡政府勿橫柴入竈」。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出,該法規規定,主管機關有權對違法內容加註警語,且規範圍相當大,變成「政府說你是謠言,你就是謠言」的問題。
《中天新聞》透過輿情分析工具發現,從本月18日開始,網路對於中介法的討論聲量大幅揚升,政治意見領袖也在隔天(19日)加入戰局,促使網路討論更加熱絡;數據可見,19日的貼文數達到2676則、留言數突破10萬筆,網路總聲量達到11.2萬則。 該粉專最後強調,「雖然我是用《通保法》舉例,如果今天把《通保法》11條之1刪除,那擴權的是檢警。但如果《中介法》通過,是大量行政機關都可以藉著執掌法規,到時候可以輕易調取民眾個資。而且是用『書面行政處分』就可以,不用經過法院審查,我覺得這非常恐怖,非常非常恐怖」。 數位中介法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中國7日實施「新10條」,放棄清零鬆綁防疫後,目前正處於疫情高峯。
數位中介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18日舉行第3場公開說明會,並邀請網路平臺業者出席
以大法官806號解釋來看,如果要管理內容應該是要在「別無他法」的前提下,且政府要負舉證責任。 他認為,中介法的下架機制幾乎類似「事前審查」,因為就算訊息已上架,但對於尚未接收到訊息的使用者來說,都是「事前」,大法官744號對於事前限制也要求要以「最嚴格」的標準訂定,而不是像中介法第18條,甚至將是事前認定的權利交給行政機關做加註警語的權力。 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賴祥蔚教授特別指出,NCC仿效歐盟DSA採用人口十分之一的有效使用者作為「指定大型平臺業者」的定義,但是歐盟真正要管制的是境外的網路巨擘,將十分之一人口的標準搬到臺灣來,230萬的基準就會讓很多中小型網路媒體都受到限制,即便法規形式一樣,但內容及影響層面卻完全不同,反而是本土網路業者會遭到衝擊。 他也強調,過去有案例顯示出,法院處理金融不實訊息的認定要五年,那根據中介法的規定,難道業者跟行政單位的認定能力比司法體系還強嗎?
數位中介法: 數位中介法暫緩公聽會 蘇貞昌:民主成熟運作過程
NCC則表示,針對大家的意見已收集到相關意見,但NCC跟中國大陸相比「我們沒有要業者交出演算法」,會把相關意見整理後修正法令。 針對是否會在近期過關,NCC官員僅坦言「我個人認為修正後的法令應該再跟業界溝通討論」,目前沒有時間壓力。 Meta臺灣公共政策總監陳奕儒也指出,公民社會纔是網路治理的良方,臺灣今年才加入了國際組織,呼籲減少強制關閉連線、減少網路非法內容,主要應該是公民社會發揮影響力去監督企業,政府規則應該要合理、有效、符合比例原則,讓大環境保持彈性,強化臺灣數位經濟優勢。 由於此草案恐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已引起反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緊急滅火表示,如果在實務面、操作面還有不及,或需要再溝通的部分,都請相關部會要積極溝通,而要等到相關能夠做到大家都能夠接受,才來繼續進行。 第五,如果網路使用者,反覆提供明顯的違法內容,線上平臺要給予警告,如不改善,可以直接暫停使用者的服務。 民眾黨團說,對於種種顛倒是非、指鹿為馬的言論,民眾黨團呼籲政府即刻撤回數位中介法,請民進黨約束側翼網軍停止散佈假消息,別為了躲避民怨與卸責,惡意抹黑在野黨,成為葬送言論自由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