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憲法框架下,他們可製造出附合他們利益的政策制定過程。 日本第九條2025 日本第九條 就連在政治生涯中時常要求修訂憲法的中曾根康弘,在任職首相期間(1982年至1987年在任),也低調面對修憲議題。 憲法第九條放棄了作為「發動國家主權」的戰爭、武力行使與武力威脅。 但若從作為主權者之國民的立場來看時,憲法乃是為了保障和平生存權而永久放棄了戰爭,憲法第九條顯然正是從制度面保障了和平生存權。 因此當違反憲法第九條的情況發生時,可解釋為侵害了與之對應的和平生存權,而將該情況直接排除。
日本極右翼分子看到這種情況,立即鼓動修改憲法第9條,再將日本軍隊“放虎出山”。 幸虧當時的首相吉田茂頭腦清醒,才使美國和日本右翼分子的企圖未能得逞 。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積極和平主義 戰後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了日本要做一個放棄交戰權且不保留軍隊的和平主義國家,憲法本身也因此被稱為“和平憲法”。 即使後來日本自衛隊成立,其功能也長期被限定為“…
日本第九條: 日本國憲法第九條 本文重定向自 日本國憲法第九條
為免中日關係節外生枝,加藤勝信循例代表內閣澄清指出,判斷事態是否是「存亡危機事態」,需要根據個別事態的性質而定,綜合各種資訊進行客觀、合理的判斷,難以一概而論。 在去年8月和9月間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49%的受訪者不認為有必要修改憲法第九條,45%的受訪者則樂見修憲。 如今贊成修改憲法第九條者已經成長到49%,而反對者略微降低到47%。 美聯社報道認為,現任首相岸田文雄強調黨內團結,也凸顯自民黨修憲的難度所在:失去了安倍晉三這個黨內的主心骨,自民黨將面對一段時間的不穩定。
- 經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災難,將其制定為「權利」的日本國憲法,可說是在人類歷史上有著特殊的意義。
- 日本防衛省正著手研發數枚長射程飛彈,最長可飛行約3000公里,目標在2030年部署。
- 朕非常高興基於日本國民總體民意,確定了新日本的建設基礎;經樞密院顧問的諮詢、按照帝國憲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帝國議會現已表決批准了帝國憲法的修正案,並在此公佈。
- 2014年,相模原市市民團體推薦“維護了規定放棄戰爭的憲法第九條的日本國民”參選諾貝爾和平獎,但是當年沒有國會議員的推薦。
- 冷戰結束以後,美國成爲了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要在全球範圍內推行自己的霸權策略,但又感到力不從心。
- 正如本書即將談到的,憲法第九條毫無疑問是從人類知性活動的歷史,以及戰爭此一國際政治角力的夾縫當中所誕生的。
- 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第9條一直是日本在海外承擔多邊軍事承諾能力爭端的中心特徵。
禁止使用武力的第一款在限制日本外交政策方面非常有效,其結果是,自《憲法》頒佈以來,日本沒有使用武力或捲入任何武裝衝突。 1991年海灣戰爭期間,日本政府試圖加入爲將伊拉克趕出科威特而成立的美國聯軍,但內閣法制局局長告知日本政府,這樣做將構成違反第9條第1款使用武力的規定,因此日本僅限於提供財政援助。 2019年10月21日,駐東京的一名美國高級軍官表示,「日本根據憲法避免使用進攻性武器不再是可以接受的。」該軍官表示,日本需要重新考慮其拒絕使用攻擊性武器的問題,政府應與公眾討論。 這位官員說,日本政府應該向公眾通報中國和朝鮮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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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必須在生活的一切方面為提高和增進社會福利、社會保障以及公共衛生而努力。 第十二條受本憲法保障的國民的自由與權利,國民必須以不斷的努力保持之。 又,國民不得濫用此種自由與權利,而應經常負起用以增進公共福利的責任。 日本第九條2025 1947年《日本國憲法》通過後不久,中國內戰結束、1949年中國共產黨取得勝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美國在中國大陸丟失中華民國(現中國臺灣省)這個太平洋地區反對共產主義的軍事盟友背景下,佔領當局希望日本在冷戰期間的反共產主義鬥爭中發揮更積極的軍事作用。 因過敏的原因眾多,最常見的就是食物過敏,若要較準確的知道過敏原,則可以使用完全無過敏原配方的水解蛋白飼料進行。
- 由於該憲法明確表示日本放棄戰爭,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二戰後的日本憲法被稱為“和平憲法”…
- ①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爲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 此項權利,除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外,如無依據正當的理由簽發並明示搜查場所及扣留物品的命令書,一概不得侵犯。
- 這個事實不僅突顯了日本戰前思想與歷史之間的複雜且多元,而非只有日本右翼所言的那種「戰前日本」,更指出從幕末至戰後,有著一條綿延不斷的和平思想水脈,成為戰後日本修憲時,與之呼應的思想與歷史資源。
- 所有法官依良心獨立行使職權,只受本憲法及法律的拘束。
- 正值美國將中國視為最重要戰略競爭對手之際,日本強軍符合這一戰略的需求。
從這點上看,日本政府在和平條款的措詞中尋找漏洞,使得「自衛隊的合憲性受到多次質疑」。 一些日本人認為日本應該真正地實現和平主義,並聲稱自衛隊違反憲法。 學者們還討論了「憲法變革……當憲法條款失去效力但被新的含義所取代時,就會發生憲法變革」。 當前日本政府對憲法第九條做出了全新解釋,其中交戰權、自衛權、集體防衛權及自衛範圍與之前的解釋 有較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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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及防衛大臣岸信夫先後澄清中山的發言不代表日本政府立場後,麻生再從「集體自衛權」行使的角度,認為大陸犯臺即構成日本行使武力的要件。 由於安保法的實施,行使集體自衛權變為可能,今年4月以來,日本自衛隊陸續實施了為防禦北韓導彈的美國神盾艦進行海上燃油補給,以及防護美補給艦的「武器等防護」等新任務。 與美軍之間的一體化加速進行,自衛隊員被捲入戰鬥的風險升高,但有關安保法的新任務,日本政府在實施後也沒有公佈。 正如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日本所副研究員霍建崗指出的,經過幾十年的積累,在所謂“專守防衛”方針之下,除了洲際導彈、戰略轟炸機、攻擊型航母等,日本不能擁有之外,連名義上的“防守型航母”,日本也可以擁有。 甚至,1957年時任首相岸信介曾明確表示,擁有核武器符合日本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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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參與相關作業的荷西(Alfred R. Hussey)與麥克阿瑟,一樣參考了非戰公約,才給予了戰後憲法的原則規範。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到了今日,日本仍然沒有改變採用國際主義,由聯合國創造並維持和平的外交政策基調。 這代表要從根本上根除這樣的戰爭,必須透過超越國境的「全人類」的聯繫,彼此和睦相處纔能夠辦到。
日本第九條: 日本國憲法第九條
但是,針對修憲議題當中,作為核心的憲法第九條,不僅是我課堂上的學生,就連各自學有專精的朋友當中,都有許多人雖然想了解相關的解釋與學說,卻苦於不知道該如何入門。 日本第九條2025 固然針對日本國憲法第九條的法學論述,已經有了相當可觀的累積。 但對於非法學專業的一般人而言,這麼多的學術論文,反而令人望之卻步。 除此之外,對於憲法第九條在戰後的變遷,以及該如何「修正」或「維持」,也已經有許多相關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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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化主義者「呼籲增加國防軍備,並接受使用武力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他們支持修訂第9條,以納入一個條款,解釋自衛隊的存在和功能。 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第9條一直是日本在海外承擔多邊軍事承諾能力爭端的中心特徵。 日本第九條2025 在20世紀80年代末,自衛隊的政府撥款平均每年增加5%以上。
日本第九條: 解釋問題
不知是否為巧合,在與幣原喜重郎會面隔日的1月25日,麥克阿瑟也向美國政府遞出了關鍵的報告,建議美國政府不要將昭和天皇列為戰犯。 另一方面,在日本右派人士的眼中,日本放棄武力並不是基於什麼高貴情操,而是屈於國際壓力下的權宜之計。 但這樣的做法讓日本長期受限於美國主導的安保體系,導致日本無法在外交、政治上自立,成為真正的「正常國家」。 不單是不要戰爭,而是必須積極追求的價值「和平」,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若依日本國憲法前言中所載「維護和平,從地球上永遠消滅專制與隸屬、壓迫與偏見的國際社會」,則去除掉「專制與隸屬、壓迫與偏見」的社會,應該被認為就是和平生存的前提條件無誤。 儘管沒有各國全民公投的連續性資料,但CCP梳理總匯了各國修改憲法時需要跨越的立法機關門檻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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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內閣也認為第九條是禁止「所有戰爭」,否定國家的交戰權,一大原因就是因為有太多戰爭是以好聽的名義發動的,包括日本自己。 當初發動太平洋戰爭的原因可就是聽起來很正當的「國防」。 無論持什麼樣的理由,從憲法第九條總是成為修憲焦點來看,也反映出了對和平以及如何達到和平的看法的歧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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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日本的軍事力量被徹底壓抑,即使重新建立了武裝也只能稱為自衛「隊」。 日本第九條2025 再進一步而言,從安倍所主張的第九條修正方向來看,並不觸及永遠放棄發動戰爭、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交戰權,但主張自衛隊入憲;如果單純從日本自衛隊不具憲法地位而言,此一修憲主張理應爭議不大。 但是,根據「全球火力」的二0二二軍力排名,日本高居第五;澳洲智庫洛伊研究所去年公佈的報告,日本海上控制力、海上力量投射都居全球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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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只要能強調與中國對立,為安倍內閣修憲搖旗吶喊,似乎什麼人都能出任這個職務。 他年輕時在一橋大學學習法律,大學三年級便通過了外交官考試。 日本第九條2025 進入外務省後,小松主要從事國際法方面的工作,當過條約局法規課課長、條約局審議官、國際法局長,是對國際法比較熟悉的外交官。 第一次安倍內閣時,小松從外交家的角度在日本憲法第九條問題上,作出了與歷屆內閣法制局回然不同的解釋,他認為憲法並未禁止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直接負責起草了相關文件,深受安倍首相的賞識。 在修憲不能迅速實現的時候,先擴大對憲法的解釋,實現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今後還要盡快成為世界新戰爭中的一員。
但將放棄武力入憲到底是幣原喜重郎的本意,還是麥克阿瑟的意思,至今仍是未解的歷史謎團。 但這時以二戰時殖民地與本土曾遭受日本攻擊的英國、澳洲,以及矢志輸出全球共產革命的蘇聯為首,要求審判昭和天皇,甚至將他處以絞刑的國際輿論也持續向駐日盟軍司令部施壓。 對昭和天皇有好感的麥克阿瑟,暗示日本政府應該主動在修改憲法上面作出讓步,增加保住昭和天皇的正當性。 談到「憲法第九條」的創立,就必須談到二戰日本投降之後與駐日盟軍司令部之間的折衝。 根據半藤一利在《昭和史》一書中的記述,當時代表駐日盟軍司令部的美軍將領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從1945年9月27日開始,曾陸續與昭和天皇祕密會談11次(斷斷續續到1951年4月15日)。 這11次會談的內容雙方約定不對外公開,但日後麥克阿瑟在回憶錄中公開了部分內容;而參與的通譯與美方檔案也在日後陸續釋出。
安瑟樂威攜手擅長做節能系統、做機電整合與技術諮詢的夥伴,前進不同產業,說服業內的用電大戶加入虛擬電廠的供電計畫並安裝智慧電表,同時結合建置軟體平臺的夥伴,共組一支臺灣電力救援特攻隊。 隨著臺灣電業走向自由化,2021年10月臺電的電力交易平臺上線,讓民間電力投入電網,電力共享經濟時代來臨。 看好未來的百億商機,短短一年,可從事電力交易的合格業者從最初的四家倍增到三十家,更有上千人取得電力交易員的合格證照。 「過去是用電需求增加,就蓋電廠增加發電量;現在是在總供給電量不變下,從用電端稍微調整用電行為,以減少用電方式增加發電,就能用最低成本達到同樣效果。」臺灣虛擬電廠先驅之一的安瑟樂威總經理陳威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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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後,日本出現了要求改變“經濟巨人”、“政治侏儒”形象、成為在國際事務中有話語權的政治大國的願望。 1992年,日本的《外交藍皮書》認為:“隨著國力的增加,日本應發揮的作用已不限於經濟方面,而是擴大到了政治方面和全球問題。 1992年,日本的《外交藍皮書》認為:“隨着國力的增加,日本應發揮的作用已不限於經濟方面,而是擴大到了政治方面和全球問題。 規定:「永遠放棄以國家主權發動的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不保持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所以此憲法也被稱為「和平憲法」。
當然,在國內的層次有些例外,如一七九三年法國憲法中,宣戰與否是交由人民直接公投決定,但是過去在國際上並沒有拘束主權國家宣戰判斷的準則,也不問開戰理由的是非曲直,也就是承認所謂的「戰爭合違無差別觀」(無差別戰爭觀)。 1959年最高法院所做出的「砂川判決」是司法權在前文及第九條相關判決中相當重要的一者。 砂川判決中對於日本的自衛權有以下之闡述:「並不否認(日本)作為主權國家所擁有的固有的自衛權」﹅「為了保全(國家的)存立可以採取必要的自衛措施」。 在1953年的政府答辯中認為所謂戰力是指可以遂行現代戰爭的擁有裝備編制之巨大力量,而可以向外國發動侵略戰爭的力量往往可該當戰力。 1954年的兩次政府答辯中也重提自衛隊乃合憲的實力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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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日本雖然沒有放棄以聯合國作為捍衛國際和平的機制,也儘管吉田茂首相在國會質詢中,明白表示此憲法放棄「自衛權」,但是「自衛權」是否違憲的問題也因此出現。 此後希望自衛權武力行使合憲化的修憲爭議一直是戰後日本政治的重要論爭,迄今未絕、未決。 20世紀90年代初之後,修憲派改變了戰術,採取了先從外圍突破、逐漸進逼憲法第9條的戰術。 1991年,海灣戰爭爆發,日本政府曾企圖向海外派兵。 日本第九條2025 但有憲法的限製,執政的自民黨便起草了“向海外派兵法案”,並於1992年鼓動國會通過了該法案,打響了突破憲法第9條的“第一槍”。 此舉突破了憲法第9條對日本發展軍事力量的限製,開啟了日本軍事由內向外發展的缺口,並為修憲(特別是修改憲法第9條)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
日後是否將進一步延伸至美國在亞洲的其他行動,例如對美國艦隊補給航路的警戒等等,值得觀察。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社會系學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現為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研究生、內容力有限公司特約譯者。 研究領域為法律社會學,主要關注與警察處理抗爭相關的法律、社會與歷史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