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應參諸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所載「歷年最低生活費一覽表」並依該縣市之統計資料即12,388元作為計算每月扶養費之金額等情狀,認未成年子女小金、小玉每月所需之扶養費應以每人12,388元計算。 另衡酌原告與被告目前收入、年紀、工作能力,認原告與被告給付比例為1:1,應為公允。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扶養義務,是法律規定應盡之責(註1:民法第1084第2項),縱使婚姻走上離婚一途,即使孩子的監護權歸我,但對方對於孩子的扶養義務,並不會因此免除,對方還是必須負擔孩子的生活教育費用,直到孩子成年滿20歲為止。 普遍大眾迷思是未獲監護權之一方無須負擔子女扶養費,但事實並非如此,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與扶養費給付與否無關!
- 例如,法院會衡量未成年子女的學習狀況、是否有特殊疾病需要額外醫療花費等等來做進一步的調整。
- 最後,蘇家宏呼籲,孝敬父母是當然是好事,在情理上拿出一點薪水給父母花用,稱為「孝親費」,有表達愛的意義;扶養費是法律的義務,孝親費是愛的表現,要有幸福的家庭絕對不是倚靠法律,而是靠發自內心愛的表現。
- 是您可以據上開法文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用,惟須注意目前實務見解扶養費計算會以各縣市每人每月最低消費所得為準,您可以上行政院主計處網站查詢,且實務上並非您所給付的金額均可以向對方請求一半,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若部分扶養義務人之經濟狀況較不佳的狀況,也可以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義務。 阿義可向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訴訟」,請求3子女分擔扶養義務,若3子女資力相當則均分扶養費用。 但若阿義有民法第1118-1條行為時,阿義的3子女在給付扶養費中可提出抗辯或主動向法院聲請「減輕扶養義務訴訟」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 扶養費 法院即會各自審酌3子女主張事由認定3子女各自應負擔數額或免除責任。 扶養費2025 扶養費 2.扶養義務的發生是在請求扶養權利人不能依自己資產或勞力維持生活的狀況,例如: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或就學中之成年子女。 但是,當請求扶養權利人如果能以自己資產維持生活,當然無法請求他人扶養,例如:小明有工作能力,單純不願意外出工作,就無法請求父母扶養。
扶養費: 跟子女要扶養費? 律師曝需「符合1條件」:可查扣薪資、財產
在孩子成年以前,倘若發生了類似物價上漲,或是孩子有特殊需求(例如:疾病),導致生活費用增加,依照民法的規定,當然可以再來討論變更扶養費,而這時候要怎麼請求呢? 當然,也一樣可以依照前述方式,由父母雙方自行協調,亦或是訴請法院裁判為變更。 您好:
若您與前妻有達成協議無須負擔扶養費用,則此協議可能會拘束您的代墊扶養費用之請求。 惟父母間的協議尚不拘束未成年子女,您仍可以未成年子女之名義請求前妻支付將來至成年為止之扶養費用,詳情可持協議書來所諮詢。 扶養費2025 答:兄弟姊妹依法對於爸媽扶養義務是共同分擔,若無正當理由拒絕分擔費用,可以爸媽名義向兄弟姊妹提出給付扶養費訴訟,或以自己名義向兄弟姊妹請求返還已墊付扶養父母的費用。
- 從而,未成年子女若由父母之一方單獨扶養者,該扶養者自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他方償還代墊其應分擔之扶養費用。
- 2.若離婚協議書未經過公證,不具執行力,則可以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為原告,向法院提出「請求給付扶養費用」的訴訟,經由法官審查判決後,就具備向對方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的效力,就如同債權人有權透過法院向債務人討回債務一樣。
- 目前多數法院認為,這種作法還是要扣抵,也就是說,法院會把孩子到成年前的扶養費算清楚,然後扣掉協議書上約定的金額,再每個月攤還。
- 舉例來說,如果在小孩一歲的時候離婚,那時根本沒約定扶養費,不知不覺小孩已經20歲,那就可以往前追討5歲到20歲的金額。
- 舉凡小孩的生活、娛樂、教育、補習等各種費用,都算是養育孩子的費用,雙方可以協議扶養費用的金額;如果進入訴訟,雙方對於扶養費的金額沒有共識,法院會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各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以該年度及孩子所在縣市為標準,判斷每個月扶養費為多少。
- 薇薇跟先生因為小明32歲仍住家裡準備公職考試發生衝突,薇薇的先生用「啃老族」一詞形容小明,兩人對於是否要繼續支付小明扶養費發生爭執。
依你所述,就扶養費部分是否有特別約定如何分擔,目前看不出來,若為特別約定分擔之方式,就代墊扶養費部分,支出扶養費之一方可依不當得利向未分擔扶養費之一方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 2.若離婚協議書未經過公證,不具執行力,則可以用「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為原告,向法院提出「請求給付扶養費用」的訴訟,經由法官審查判決後,就具備向對方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的效力,就如同債權人有權透過法院向債務人討回債務一樣。 無論監護權在哪方,孩子父母都需支付小孩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實務上扶養費用之計算是依行政院主計處國人平均每月最低消費金額為準,法院也會依照父母雙方經濟能力、孩子個案情況來酌定支付比例與金額高低。 若是未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因為不具有執行力,因此,必須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為原告,向法院提出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之訴,在得到確定勝訴判決後,才會有具強制執行的效力,纔可以就對方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拿到原本對方應該給付的扶養費。
扶養費: 離婚後,無論監護權歸誰,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扶養義務
講白一點,就是父母們還是有勞動力,可以自己出去工作賺錢,但他們選擇退休離開職場。 扶養費 在沒有收入維持生活(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下,是可以跟子女們請求給予扶養費用。 民法第1084條,乃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保護及教養義務,與同法第1114條第一款所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之扶養義務者不同,後者凡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皆有受扶養之權利,並不以未成年為限。 又所謂謀生能力並不專指無工作能力者而言,雖有工作能力而不能期待其工作,或因社會經濟情形失業,雖已盡相當之能事,仍不能覓得職業者,亦非無受扶養之權利,故成年之在學學生,未必即喪失其受扶養之權利。 在離婚率提升及社會邁入超高齡化趨勢,但現行法定有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規定,在老人無可扶養狀況,則由國家擔負照顧老人責任,國家勢必因社會扶助需求大增導致國家財政支出。
所以一般而言,父母離婚後,未成年的小孩,自然屬於「不能維持生活」而需要受扶養之人。 法院在本案中,先依行政院主計處公佈的該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以及衛福部公佈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審酌扶養費的計算標準,並考量小蓉目前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再考量其未來的醫療所需支出,認定小蓉每個月的扶養費用約為1萬2,000元。 民法第1116-2條(註二)規範,夫妻之間無論相愛或離異,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都有應盡的義務責任,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扶養義務也與監護權的歸屬無關,食衣住行育樂都是扶養費的包含的範圍,且須由家長雙方共同承擔,直到子女年滿20歲為止。 既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婚姻關係消滅而免除,理所當然地只要在孩子滿20歲前,都有權利來請求扶養費。
扶養費: 對方不付扶養費時,我該怎麼辦?
第一條: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出生日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權利義務之行使,由甲方任之。 (二) 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請求過去未給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及未來應給付之扶養費,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本所緣就現階段法院實際判決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及律師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期冀能提供給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 「民法規定,直系血親之間,互負扶養義務。所以您的舅舅阿姨們,法律上有義務要養他們的母親,也就是您的外婆!」我解釋著。
扶養費: 贍養費扶養費計算方式,依行政院主計處條文規定
雖然第1117條第二項規定,子女們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父母有謀生能力就免除。 也就是說,就算父母沒有謀生能力,但他們的財產如果有辦法讓他們維持生計,就沒資格向子女們要求給付扶養費了。 扶養費 但如果對象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即便他們有謀生能力,做子女的還是有義務扶養父母(民法第1084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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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夫妻兩人共同所生,父母都應該負起自己的扶養義務,因此不論監護權在哪一方,另一方都必須支付扶養費給主要照顧方,讓主要照顧方能有足夠的經濟收入安心照養孩子。 若雙方對扶養費的金額無法達成協議共識,可以聲請由法院來裁定金額,計算方式是從孩子年紀到年滿20歲,每個月請求。 扶養費 所以夫妻離婚後,依協議或經法院裁判監護權歸屬,不是擔任未成年子女監護的一方,仍須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並不是說未獲得監護權一方的父母,可以免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喔! 所以離婚後,如果對方不願意負擔扶養費用,是可以依法起訴請求對方給付的。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扶養之權利義務,且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民法1084條、民法1116-2條),扶養義務與監護權歸屬無關,父母雙方均須共同分擔孩子扶養費直到成年20歲。 而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民法1119條)。
扶養費: 扶養費行情多少?有無標準可參考?
扶養費的約定方式可以由父母自行協調,約定後在離婚協議書上清楚寫下扶養金額與給付方式;萬一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以先透過法院的調解程序解決,最後一步纔是經由訴訟的方式請法官裁量、判決。 扶養費2025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89條的規定:「扶養費請求權之執行,暫免繳執行費,由執行所得扣還之。」所以其實請求給付扶養費的強制執行,是可以暫時不用先繳交執行費給法院的,只需要等到真的有執行到對方的財產或所得時,再由該等財產或所得中去扣還給法院。 這是根據《民法》第1115條與1117條規定,父母如果無謀生能力,可要求子女負擔扶養義務與扶養費,而子女本身也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即構成扶養費支付的條件。
扶養費: 父母明明有錢,為何還跟孩子討孝親費?名律師:這不是孝順,是貪財
但要注意的是,這個些政府的統計數字只是供法院參考,仍可以視實際狀況增加或減少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但這部分就是要提出證據說明。 並非父母雙方沒有結婚,子女的主要照顧者就不能向他方請求小孩的扶養費。 特別是生父只要認領子女(生母也可以請求生父強制認領),對子女就有保護教養的義務,就應該分擔子女的扶養費用。 一般來說扶養費會由夫妻雙方平均負擔,也就是父母各支付一半的金額作為子女的扶養費,或是依照雙方薪資調整負擔比例,也就是賺多的一方負擔比例會較高;如果夫妻雙方對此不滿或存有意見,法官會斟酌雙方的經濟能力後,再決定負擔比例。 務,且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扶養義務與監護權歸屬無關,父母雙方均須共同分擔孩子扶養費直到成年20歲。 扶養費2025 而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扶養費: 小孩的扶養費怎麼計算?
孩子扶養費這個問題,確實讓很多人揪心,所以我們就來談談,到底要怎麼一夜致富,各位兄弟姊妹要聽清楚了。 這裡剛好就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除此之外若是有任何需要也不妨來找徵信社諮詢看看,也許可以得到不錯的建議唷。 如果你手邊已經有法院的判決書、確定證明書或公證書這類的文件的話,那麼可以先到各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查詢對方的財產與所得資料。 扶養費2025 只要有判決、裁定、調解筆錄等執行名義,就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時會須要到國稅局確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清單,只需從中選取欲執行查封拍賣之標的即可。
1.受扶養權利者有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之情形,或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形。 但根據政府的統計數據,國人的全時員工總薪資卻只有4萬7505元,離前面養小孩的標準,仍有差距。 近日有網友在 線上論壇分享,自從出社會後,每個月都要將一半薪水交給父母作為生活費,剩下不到2萬元還要繳房租,努力省喫儉用,每個月最多隻能存3、4000元,但礙於家境不優渥,他只能硬著頭皮每月上繳孝親費。 註5:民法第126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而是選擇協議離婚,並且在協商過程中盡力的爭取較高額度的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