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任律師提告,提告也只有民事賠償問題,不會有罪。 不過筆者認為不太可能真的請律師(要告也是賣家自己告),畢竟委任律師的費用都動輒數萬起跳,只是要求一個商品的賠償金對賣方來說明顯不合。 除非您是購買太多商品都不取貨纔有詐欺問題。
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 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犯罪所得者,亦同:一、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 二、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 三、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 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
刑法沒收: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刑法沒收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 第84條(行刑權之時效期間):專科沒收行刑權因7年未執行而消滅,自2006年7月1日施行。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沒收: 刑法修正沒收條文之簡介
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十年。 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 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七年。 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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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
-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科罰金時,除依前條規定外,並應審酌犯罪行為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 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罰金易服勞役,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一、易服勞役期間逾一年。 二、入監執行逾六月有期徒刑併科或併執行之罰金。 三、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社會勞動顯有困難。 刑法沒收2025 前項社會勞動之履行期間不得逾二年。
刑法沒收: 第二章 外患罪
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刑法沒收: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略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收受、藏匿被略誘人或使之隱避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沒收: 第三章 未遂犯
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沒收: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強制性交者。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祕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沒收: 「貨到不付款」告毀損 律師:這是笑話嗎?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刑法沒收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刑法沒收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讀者可以想想如果今天筆者拿一粒市價上億的鑽石輕輕尻了同事一下,如果這市價上億的鑽石因此就要被沒收,在比例原則上面是不要有點說不過去呢?
刑法沒收: 第二章 刑事責任
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併執行之。 但應執行者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拘役時,不執行拘役。 第三十八條之物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於沒收裁判確定時移轉為國家所有。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刑法沒收: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刑法沒收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刑法沒收: 沒收新制舊制差在哪?新制沒收讓犯罪所得無所遁形! – 法律010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刑法沒收: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沒收2025 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刑法沒收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刑法沒收: 第五章之一 沒收
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或礦坑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決水浸害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決水浸害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決水浸害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或火車、電車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決水浸害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條規定除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應沒收之外,其餘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皆須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始得沒收。 以上各罪應沒收物,會發生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之情形,一般是因為應沒收物已經不存在,或應沒收物不知所終。 例如,中華民國曾有以食品禮盒賄選之罪,在判決確定有罪後,因為食品已經被喫掉而無法確實沒收時,所以要追徵其價額之先例。 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中華民國刑法時,追徵、追繳或抵償也將成爲從刑。 第38條(沒收物):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及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沒收2025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票或印花稅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行使偽造、變造之郵票或印花稅票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