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發生失能、老年或死亡保險事故,其本人或其受益人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未超過第三十條所定之時效者,得選擇適用保險事故發生時或請領保險給付時之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一)依第六十三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計算。 但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十個月。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十五年,並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二項各款所定之條件,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其符合前條第二項規定之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其符合前條第二項規定之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惟如投保單位未依規定提出申請,符合該項檢查規定之被保險人得自行洽勞保局索取,或至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逕向該局申請,經審查後另行通知被保險人。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2025 被保險人因職業災害致死亡者,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依第六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請領喪葬津貼外,有符合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遺屬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及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十個月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因應111年9月18日池上震災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啟動協助措施
前項被保險人符合失能年金給付條件,並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保險人應按月發給失能年金給付金額之百分之八十,至原已局部失能程度依失能給付標準所計算之失能一次金給付金額之半數扣減完畢為止。 各特約醫療院、所辦理門診或住院診療業務,其診療費用,應依照勞工保險診療費用支付標準表及用藥種類與價格表支付之。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遺屬年金之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其提出請領之日起前五年得領取之給付,由保險人依法追溯補給之。 前項遺屬年金嗣第一順序之遺屬主張請領或再符合請領條件時,即停止發給,並由第一順序之遺屬請領;但已發放予第二順位遺屬之年金不得請求返還,第一順序之遺屬亦不予補發。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2025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 保險人依前項規定審核領取失能年金給付者之失能程度,認為已減輕至不符合失能年金請領條件時,應停止發給其失能年金給付,另發給失能一次金。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申請方式:
另自95年1月31日起,並開放持卡勞工可透過發卡銀行的網路ATM系統,連結至該局網站個人網路查詢作業系統,查詢完整的勞保異動、給付資料及總年資,與全部的勞退專戶提繳、收益及累計金額等資料。 另外,自95年7月1日起為提供更貼近勞工朋友的勞保投保資料查詢管道,勞動保障卡再增加可查詢(列印)最近6筆勞保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異動資料功能,方便勞工朋友可即時查詢僱主是否確實申報勞保加保、退保及覈實申報投保薪資,以維護其勞退及勞保權益。 為便利投保單位辦理申請,針對可能符合前述作業種類之投保單位,本局於106年12月底寄發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表,未收訖申請書表者,可逕洽本局各辦事處索取,或自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或逕以網路申報。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2025 此項檢查全年均可申請辦理,投保單位可視情況分批為其合於規定之被保險人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惟與上次申請檢查時間應間隔1年。 勞保局受理申請書件,經審查後將寄發覈定通知,並檢附「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指定醫院名冊」及「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請投保單位轉知被保險人於規定之3個月有效期間內前往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檢查費用將由該局支付,被保險人只需繳交掛號費。
-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應按月向其所屬投保單位繳納,於次月底前繳清,所屬投保單位應於再次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
-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以六個月為限。
- 其給付標準,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金額不足新臺幣四千元者,按新臺幣四千元發給。
- 為便利投保單位辦理申請,針對可能符合前述作業種類之投保單位,本局於106年12月底寄發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表,未收訖申請書表者,可逕洽本局各辦事處索取,或自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或逕以網路申報。
- 投保單位申報被保險人投保薪資不實者,由保險人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之投保薪資額逕行調整通知投保單位,調整後之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時,應以實際薪資為準。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投保單位對應繳納之保險費,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限期繳納者,得寬限十五日;如在寬限期間仍未向保險人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納費額百分之零點一滯納金;加徵之滯納金額,以至應納費額之百分之二十為限。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後,其投保單位僱用勞工減至四人以下時,仍應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勞保局依農保條例規定,接受內政部委託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業務,審查農保給付案件,一切須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同條例施行細則及內政部函示等規定依法辦理。 (二)第1個月起到第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前之說明
根據勞保局統計,96年度符合25類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投保單位約14萬家,該局為辦理96年度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將自12月中旬起寄發通函及申請書表至14萬家投保單位,請各投保單位配合辦理。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措施類別內容簡化受災民眾勞保、職保、農保、農職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農民退休儲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一)勞保、職保給付案件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 投保單位因受災無法代為申請時:可由申請人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申請書可免蓋投保單位印信。 一、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五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但依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按其退保之當月起前三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三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被保險人於111年4月30日(含當日)前遭遇職業傷病,如欲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請下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申請書填寫使用。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已奉令修正,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農保業務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勞保局僅係接受內政部委託辦理,農保爭議案件也由內政部農保爭議審議委員會審理,對於不幸罹癌農民遭遇,勞保局至表同情,但限於法令規定,只能依據審議結果辦理。 (三)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應加填「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報告書(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適用)」或「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經歷切結書(職業工會被保險人適用)」。 (一)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已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並將監測紀錄通報至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危害管理網路登錄系統者(網址:,路徑:首頁/主題網站/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危害管理網路登錄系統),免附作業環境監測紀錄。 (一)臨櫃: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一、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補助類別內容災區受災之勞保、職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國保被保險人自付部分保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1. 災區內領取政府核發死亡、失蹤、重傷、安遷等受災救助金之勞保、職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國保被保險人,災後6個月(111年9月份至112年2月份)自付部分保險費免繳,由政府補助。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相關書表
其給付標準,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金額不足新臺幣四千元者,按新臺幣四千元發給。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罹患普通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得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依規定之給付標準,請領失能補助費。 投保單位填具之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不合保險給付、醫療給付、住院診療之規定,或虛偽不實或交非被保險人使用者,其全部診療費用應由投保單位負責償付。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查詢事項
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其金額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標準計算。 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 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依第十五條規定負擔之保險費,應按期送交所屬投保單位彙繳。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如逾寬限期間十五日而仍未送交者,其投保單位得適用第一項規定,代為加收滯納金彙繳保險人;加徵滯納金十五日後仍未繳納者,暫行拒絕給付。 三、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應繳之保險費,應按月向其原投保單位或勞工團體繳納,由原投保單位或勞工團體於次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應按月向其所屬投保單位繳納,於次月底前繳清,所屬投保單位應於再次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勞動保障卡除可查詢勞退資料外,亦可查詢勞保資料,請多加利用
保險人或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依規定所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實辦理資訊安全稽覈作業,其保有、處理及利用,並應遵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2025 依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或同條第二項規定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其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月;其保險年資合計超過十五年者,超過部分,每滿一年發給二個月,最高以四十五個月為限。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2025 被保險人罹患職業傷病時,應由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以下簡稱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申請診療;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者,被保險人得向保險人請領,經查明屬實後發給。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