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38條懶人包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僱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僱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僱主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款償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不得因派遣勞工提出第二項意思表示,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 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給予之特別休假日數,勞工得於勞僱雙方協商之下列期間內,行使特別休假權利:一、以勞工受僱當日起算,每一週年之期間。
  • 三、依法令規定或勞僱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
  •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所定僱主應發給工資,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發給工資之基準:(一)按勞工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乘以其一日工資計發。
  • 第一項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之認定基準、審查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勞工年齡、工作性質及受國民義務教育之時間等因素定之。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僱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僱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祕密,致僱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僱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勞基法38條: 第 六 章 退休

相形之下,我國勞工特別休
假門檻過高,爰予以修正。 四、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限制。 本法第三十條第五項所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
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
間工具所為之紀錄。 前項出勤紀錄,僱主因勞動檢查之需要或勞工向其申請時,應以書面方式 勞基法38條2025
提出。 本法第九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所為之約定未逾合理範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競業禁止之期間,不得逾越僱主欲保護之營業祕密或技術資訊之生命
週期,且最長不得逾二年。

是勞工能否行使其特別休假權利,皆需待覈放結果決定。 故原告制定之「特別休假申請程序」相關規則,使其擁有得預先審核、準駁勞工申請之特別休假之權限,已違反或實質減損勞動基準法第38條新法規定,賦予勞工之特別休假優先指定權,實屬違法。 (二) 未與勞工協商就拒絕勞工特別休假之申請,當然違法 1. 勞基法38條2025 勞基法38條 勞基法38條 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但書就資方欲否決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排定權之例外情形,應符合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得與他方協商調整之「應進行協商義務」。

勞基法38條: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註釋-特別休假

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 僱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僱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之。 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其組織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基金之收繳有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 基金墊償程序、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但僱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
    在此限:
    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 僱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 罹患職業病者依前項規定計算所得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以平均工資為準
  • 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之。
  • 派遣勞工因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與要派單位成立勞動契約者,其與派遣事
    業單位之勞動契約視為終止,且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
    用之責任。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僱主應發給工資。 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得經勞僱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八年二月廿八日臺勞動三字第○三五七二號函,即依查產假係對於女性勞工之特別保護,故明訂於勞動基準法中,該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適用勞動基準法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事業單位,其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產假,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未有較優規定,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勞基法38條2025 至於依上開規定選擇適用後,於適用期間即應依該法令規定辦理。

勞基法38條: 第 九 章 工作規則

三、僱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僱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
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墊償下列各款之用:
一、前項第一款積欠之工資數額。 二、前項第二款與第三款積欠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其合計數額以六個月平
均工資為限。

勞基法38條: 勞資爭議處理專業律師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僱主改善而無效
果者。 四、僱主、僱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
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五、僱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
之工作者。 六、僱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基法38條: 法令專區

如勞工已休畢假期,因退休或其他原因離職,當年度繼續工作之畸零月數,得不另給特別休假。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
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勞基法38條 勞基法38條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身心障礙係因
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覈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勞基法38條: 勞資Q&A

勞工依本法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
戶,專供存入勞工退休金之用。 勞基法38條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
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
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僱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
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
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勞基法38條: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派遣勞工因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與要派單位成立勞動契約者,其與派遣事業單位之勞動契約視為終止,且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僱主不得終止契約。 但僱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覈定者,不在此限。 2.本則案例中,公司已經先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預告資遣勞工,但後來又另外表示要依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解僱勞工,看起來好像是事後變更解僱事由,違反上述最高法院見解。 第41條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

勞基法38條: 有關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4 項但書規定遞延特別休假之期限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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