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額採購案件,如因錯誤或需求變更致需增加預算時,應由需求單位或總務處重新申請,並將原案併陳申請作廢。 2 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之工程。 大多數的案例都選「公開招標」、「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這2項。 前者適用於100萬以上的案件,後者適用於10~100萬的案件。 上上所述是愚見,但如政風、主計單位之類的聰明人一定不會同意愚人做法(章蓋不下去),非得沒收履約保證金加計逾期違約金不可,否則有圖利廠商,恐連累高級長官之虞。
-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稱書面密封,指將投標文件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以漿糊、膠水、膠帶、釘書針、繩索或其他類似材料封裝者。
- (4)變更設計案原則奉核後,如有涉及新增詳細表項目或調整原有契約單價者,總務處應依採購法簽請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承商議價。
- 二、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訂約 或履約者。
- 我有一個好友,是某公司負責人,因為他想參加市政府辦理的公開招標案,又怕投標廠商數量不足三家導致流標,剛好我也開了一家公司,而且我的公司也符合這個招標案的投標資格,所以朋友就拜託我一起參加該次投標。
- 但武器、彈藥、作戰物資或與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有關之採購,而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請購單位主管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請購單」覈准後,影印一份訂購單送至處、院、室、館中心代為下訂。 為商業性轉售或用於製造產品、提供服務以供轉售目的所為之採購,其決標金額涉及商業機密,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覈准者。 採購法2025 未訂底價且未設置評審委員會或評選委員會之採購,廠商之總標價低於預算金額或預估需用金額之百分之七十者。 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以預估需用金額計算之。
採購法: 採購金額10萬(含)以下者,係屬小額採購,若所買財物不屬集中採購項目之物品,經使用單位主管覈定後,由使用單位自行辦理。
工程竣工後,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監造單位應於竣工後七日內,將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規定之其他資料,送請機關審核。 有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收受全部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初驗,並作成初驗紀錄。 二、會驗人員:會同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圖說或貨樣規定不符,並會同決定不符時之處置。 一、主驗人員:主持驗收程序,抽查驗核廠商履約結果有無與契約、圖說或貨樣規定不符,並決定不符時之處置。 前項減價結果,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超過底價而不逾預算數額需決標,或第五十四條逾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或預算金額應予廢標之規定。 機關辦理減價或比減價格結果在底價以內時,除有本法第五十八條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之情形者外,應即宣佈決標。
但其情形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受理。 前項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類似文件,機關應於驗收完畢後十五日內填具,並經主驗及監驗人員分別簽認。 但有特殊情形必須延期,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覈准者,不在此限。
採購法: 工程品質管理
廠商如有需附註供機關審標參考之訊息,可於附加說明欄位載明,例如:符合個案招標文件規定可減收押標金之情形或有分次、或不同方式繳納押標金之情形等。 謝謝各位先進的解答,小弟也認為要重新辦理第一次。 不然如依48條不予開標後,第二次招標可縮短等標期及不受投標三家廠商之限制,那不就有漏洞了(例如可以將趕時間的案子上網公告招標後再依48條不予開標,接著馬上上第二次….),再次感謝各位先進。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但經機關衡酌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有不予公開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 查覈金額以上之採購,補具辦理結果之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上級機關得決定免送備查。
- 這就是名稱又臭又長又不好記的鼎鼎大名「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
- 但不包括商業目的或回收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成本所為之大量生產或供應。
- 三 辦理契約變更,其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在查覈金額以上,自累計金額達查覈金額之時起。
- 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依招標文件規定在二種以上者,由機關擇其中一種或以新臺幣折算總價,以定標序及計算是否超過底價。
原係採最低標為決標原則者,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 其無廠商減至該決標價者,得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招標文件所定決標原則辦理決標。 基於上述國內外因素之考量,政府有必要從宏觀角度,訂定一套順應時代潮流,且符合國際社會要求之政府採購基本法律,以營造一公開、透 明、公平、競爭、有效率、分層負責而且兼具興利防弊之政府採購制度。
採購法: 公開資訊
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者,於辦理採購時,得擇下列方式之一為之,並於辦理廠商資格審查之文件中載明。 採購法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審議時,得囑託具專門知識經驗之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鑑定,並得通知相關人士說明或請機關、廠商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機關辦理驗收時應製作紀錄,由參加人員會同簽認。
採購法: 工程管理
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 其在查覈金額以上之採購,應先報經上級機關覈准;未達查覈金額之採購,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覈准。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於決標後一定期間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採購法: 購案經校長覈准後送交採購組→採購組製作招標資料,確認開標時間及上招標簽等(5日)→會申請單位及會計室(5日–會計室要求會簽時間需給3日)→總務長覈准後,上網公告刊登採購公報及電子領標(依法規定2日)→等標期(依法規第一次14日.查覈金額21日)
十三、委託在專業領域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研究發展。 採購法 鴻海集團宣佈出清中國紫光持股,經濟部官員昨天說,鴻海回覆需要確認交割時間,也需要多一點時間準備出清資料,昨天沒有提出資料… ■投標廠商應領有乙級或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許清除許可證有效期限至少為112年12月31日(含以後)之清除機構。 3 請購案核銷時,請相關單位務必把握五日內付款廠商之期程,簽會時請注意時效,並應簽註日期時間,以明責任。
採購法: 採購案交採購組→會審及陳核(7日)→回採購組電子訂購(2日)
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通知日,為機關通知廠商有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之發文日期。 採購法 廠商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規定以口頭方式向機關陳述意見時,應至機關指定場所陳述,機關應以文字、錄音或錄影等方式記錄。 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規定給予廠商陳述意見之機會,應以書面告知,廠商於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向機關陳述意見。
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 (中華民國)
申請單位除附採購申請單、規格書及限制性招標理由書外,尚需附原有採購之維修(例如合約書)、財產證明影本等資料。 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致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適時辦理,且確有必要者。 採購法2025 申請單位除附採購申請單、規格書及限制性招標理由書敘明遇有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以致無法以公開程序辦理之原因或理由。
採購法: 政府電子採購網
但以招標文件已允許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者為限。 機關於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內發現名單內之廠商有不符合原定資格條件之情形者,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 廠商逾期未提出合理說明者,機關應將其自合格廠商名單中刪除。 前項名單之有效期未逾三年,且已於辦理資格審查之公告載明不再公告辦理資格審查者,於有效期內得免逐年公告。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有二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僅有一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
採購法: 政府資訊公開
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其委託屬勞務採購。 受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並須具備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之人員。 機關辦理政府規劃或覈准之交通、能源、環保、旅遊等建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覈准開放廠商投資興建、營運者,其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祕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招標機關應自收受審議判斷書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另為適法之處置;期限屆滿未處置者,廠商得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採購法: 採購案:公開徵求「春日藝術節」藝文活動企劃案
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為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採購之獨家製造或供應廠商,且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 本法第一百零七條所稱採購之文件,指採購案件自機關開始計劃至廠商完成契約責任期間所產生之各類文字或非文字紀錄資料及其附件。 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期限之計算,其經機關通知及公告者,廠商接獲通知之日與機關公告之日不同時,以日期在後者起算。 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辦理部分驗收,其所支付之部分價金,以支付該部分驗收項目者為限,並得視不符部分之情形酌予保留。
二、 委託證券商於集中市場出售股票,係委託專業服務,如擬採固定手續費率,得採公開招標並以最有利標決標,依招標文件載明之手續費率,以總評分或序位第一者為最有利標。 或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辦理公開客觀評選,並於招標文件訂明固定服務費率,依該服務費率決標予優勝廠商。 採購法 另得依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採複數決標。
採購法: 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資訊
因採購案都經校長覈准後,再由採購組公告,故目前購案第1次公告未達3家廠商報價,採購組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開標,以節省採購時程,提高本校之執行率。 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或以使用機關財物或權利為對價而無其他支出金額,其以廠商承諾給付機關價金之最高者為決標原則者,準用前項規定。 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其預先辦理廠商資格審查階段,以該名單有效期內預估採購總額認定之;邀請符合資格廠商投標階段,以邀請當次之採購預算金額認定之。 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或以使用機關財物或權利為對價而無其他支出金額,其以廠商承諾給付機關價金為決標原則者,準用前項規定。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之採購,其受理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受理補助機關自行辦理採購之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其有第一項之情形者,依指定代表機關或所佔補助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 採購法 機關為第一項通知前,應給予廠商口頭或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機關並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認定廠商是否該當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 採購法 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
驗收結果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不符者,應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 其驗收結果不符部分非屬重要,而其他部分能先行使用,並經機關檢討認為確有先行使用之必要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覈准,就其他部分辦理驗收並支付部分價金。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應將招標公告或辦理資格審查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開於資訊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