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祕書⻑王敏超今(5日)表示,展示區旗及播放國歌屬嚴肅事情,將建議各香港代表團盡量要求於領獎前一刻,與主辦方再三核實國歌版本,相信大會願意配合,另會再探討如何完善指引。 國歌法2025 早前英華書院有數十名在小息到操場唱 《願榮光歸香港》和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事件引起社會爭議,事後又傳出英華書院校長鄭鈞傑已向校董會請辭。 消息指,鄭鈞傑回應英華書院學生在校內唱反修例歌曲和叫口號事件,認為學生做法並不理想,現在嚴肅跟進事件。 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或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曲譜、以歪曲式眨損方式奏唱國歌,或故意發布有關內容,即屬犯罪。
該部分要求中小學教育必須將國歌列入課程內,包括奏唱、歷史和對國歌的禮儀。 同時亦要求所有聲音廣播和電視節目在通訊事務管理局要求下播放國歌。 2020年6月4日,立法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迪在主席臺前潑灑惡臭液體抗議,並指控梁君彥充當「橡皮圖章」,又指他所做的行為將遺臭萬年。 國歌法 會議廳其後傳出臭味,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瓊驅逐兩人離場及暫停會議,消防及警方到場調查。 最終同日下午,立法會在混亂中用了僅30秒極速通過三讀:42名建制派議員當中41名投票贊成;23名民主派議員中1人反對(鄭松泰),其餘離席抗議;1票棄權(梁君彥)。
國歌法: 立法為何拖延至今?
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由國務院確定的部門組織審定、錄製,並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佈。 國歌法 不妨檢視相關背景,或有助我們理解《國歌法》及其本地立法的意義。 網上有人發起今(27)日「三罷」、不合作運動以及包圍立法會抗議,但據報警方出動超過3000警力戒備,除了在立法會外設立大範圍的封鎖線,也在各區巡邏搜查拘捕16人。
- 《國歌條例》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生效,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
- 在抗拒情緒高漲的2015年6月,中國足協推出一系列世界盃外圍賽海報,當中有一張疑似暗諷香港足球隊召入籍兵,旋即引起香港球迷不滿,港足協更推出「唔好比人睇死」海報反擊。
- 2021年9月26日,江蘇省常州市河海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舉報,稱有人在微信羣內發佈篡改國歌歌詞的信息。
罪行的檢控時限,由一般《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26條所規定的半年,延長至兩年,執法部門可於警務處處長發現或知悉有關罪行的一年內,或干犯該罪行的兩年內,展開法律程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解釋,由於違反草案第7條的個案可能涉及大批身份不明確的肇事者,例如在足球比賽中噓國歌,或涉及使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發布經篡改的國歌,就某些個案而言,警方未必能夠在六個月時限屆滿前完成調查,因此為了能有效執法,草案為國歌法執法延長檢控時限。 根據草案條文第7條,以下行為將會視為「侮辱行為」,包括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等。 除了以上行為外,條例的第5b條「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亦會被視為侮辱行為。 法政匯思蔡麒稱期望所有侍應和顧客在餐廳內的電視上聽到國歌時肅立是不切實際的,並建議電視臺應該停止播放以避免爭議。 他同時稱「如果你要跟從中國大陸的意識形態和社會主義的表達方式相當可怕」。
國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劉康認為,既然中國不斷踐踏香港人,所以香港人不需要尊敬中國,亦不需要向「中國暴政象徵物」獻上敬意,又認為這法例是「惡法」,不單止沒有增加民眾福祉,反而更侵害民眾幸福。 朱凱廸新西團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認為,這法例最危險的元素,就是以法例強逼人民對一個自己未必認同的政權象徵效忠,剝奪香港人不表態的權利,又認為這法例無必要地幹預學校和立法會,侵犯學校和立法會的自主。 2020年5月8日,李慧瓊宣佈以主席身份結束數個月的立法僵局,並佔據了委員會主席的空椅,並強調她在2019年擔任主席。 建制派議員和保安員在委員會會議上牽制泛民主派議員,李慧瓊敦促議員返回座位,並稱「我沒有奪權,我是內務委員會現任主席」。 李慧瓊及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指出李慧瓊可以因應泛民主派長達6個月的拉布而無法選出主席的不正常狀態擔任主席。 香港監察總監指「現時立法會的僵局是破碎系統的直接結果,代表大多數的民主派唯一的策略是拉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國歌法》)於二○一七年九月一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並已於二○一七年十月一日起於全國施行。 爲了維護國歌的尊嚴,規範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一條 爲了維護國歌的尊嚴,規範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這個說法的其中一個「死穴」,在於中港兩地刑事處罰制度有極大差異,例如在內地違反《國歌法》,有機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又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香港的制度卻沒有這兩項處罰,因此所謂的「即時執法」論,在技術上不太可行。
國歌法: 中國內地
根據條例草案的第6條訂明,有以下或屬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包括將國歌、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私人喪事活動,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憲報公告訂明的場合、場所或目的,同時國歌不得用作公眾場所的背景音樂。 2021年7月26日,中國香港代表團擊劍運動員張家朗在東京奧運會男子個人花劍賽奪得金牌,當日數百名市民聚集於觀塘apm商場收看現場直播。 網絡上出現了現場播放張家朗領獎及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有多名市民在奏國歌時發出噓聲及高呼“We are Hong Kong”的片段。 香港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部將展開調查,包括會檢取商場閉路電視紀錄作跟進。 其後一名網媒記者因在直播奧運頒獎典禮、奏中國國歌期間,揮動“港英旗”,現場有噓聲,被指侮辱及輕蔑國歌,判囚3個月,成爲本法生效後被定罪的首例。
國歌法: 立法背景與過程
而情況若涉及違法行為,而校方又未能處理的話,教育局表示學校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 由於《國歌法》尚未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及有關的本地立法工作尚待展開,我們認為政府在現階段就個別條文及細節作出評論言之尚早。 在本地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徵詢立法會及公眾的意見並作出討論。 事實上,現時的中、小學課程指引之中,已有教授國歌的部分,例如在小學第一學習階段(即小一至小三)的課程之中,已包括「我的祖國:國旗、國徽、國歌、首都、重要城市(例如:北京、西安)及一些重要的國家日子」的內容。 在內地的語境來說,「強制」可能是一個偏向中性的用詞,但在香港卻可能產生「強逼」、「夾硬」等歧義,而在香港的教育政策之上,其實已體現了國歌作為「必修」課程的地位。
國歌法: 指專業發展課程被誣蔑 教育局不點名批教協凡事政治化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稱,案件由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負責。 警方會就事件是否涉及違反《國歌條例》或其他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依法嚴肅跟進。 經民聯成員梁美芬認爲,當今的社會形勢與2003年不可同日而語,在國際形勢的威迫下,香港內憂外患,成為國家的安全隱患,中央頒布「港版國安法」實乃迫不得已! 既要挽救香港,不要陷入攬炒派設下的圈套,更要向內地14億人民交代。 張華峯認為,身為中國人,所以支持《國歌條例草案》,全世界人都尊重自己國歌,偏偏本港有人噓國歌,認為政府提出最高監禁3個月的刑罰合適,民主派不應將國歌法妖魔化。 國歌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聲明若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會依照基本法第18條進行本地立法,類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的情況,並稱法律是“理所當然”,港人不應有過敏反應。
國歌法: 社會與公眾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表示《國歌法》原意是希望大眾尊重自己的國家。 希望市民可以以平常心看待《國歌法》,而罰則和如何執法可以在立法時再討論,現在猜測還是言之過早。 條例草案第9條,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使學生學習歌唱國歌,並以教育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和奏唱國歌的禮儀。
國歌法: 立法過程
2018年3月8日,消息透露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不會諮詢公眾,相關的立法原則3月底會交由香港立法會討論。 政府傾向把內地國歌法的內容寫入香港本地立法,包括在法例寫明將國歌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 國歌法2025 國歌法2025 據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出,爲配合《國歌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將在2018年第二季度推出政府宣傳短片及聲帶,以宣傳國歌背景以及奏唱國歌時應當遵守的禮儀。
國歌法: 條例草案的檢控期限
因此,內地版的《國歌法》雖然也列明「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但日後香港的本地立法方式,較理想的做法是比照《國旗法》,按香港實際情況進行立法,並將有關問題由教育政策層面處理。 而且根據《基本法》第18條列明:「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意味按照正式程序,就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也要經過本地程序纔能夠實施。 當然,這還有一個「終極」方式繞過本地立法程序,就是當香港處於「戰爭狀態」、發生「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進入緊急狀態時,中央可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 早前香港眾志有多名成員在早上到政府總部,把一幅寫了「不歌頌的自由」的橫額,掛在政總的旗杆上。 他們認為《國歌法》會影響市民言論自由的權利,所以希望透過行動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收回《國歌條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解釋,為了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第十一條的精神,即「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故草案第9條規定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
他直言,聶德權的解說只侷限於《國歌法》的附屬功能(懲罰),忽略了主要功能(教育),可見港府宣傳解釋《基本法》和國家體制內容時的「話語短板」。 田飛龍又指,在特定輿論氛圍當中,香港「泛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無比強勢,以致當局辯論牽涉國家主權的議題時,「必然遭各種概念和話語陷阱」,例如把國家儀式或政府措施視為不當幹預,「將個人自由領域最大化和絕對化」。 前文提及的於海,因指揮工作與國歌結緣,故對國歌有與別不同的自豪和崇敬。 至2015年,時任全國政協委員兼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言恭達同樣有感年輕一代缺乏國家意識,故起草《關於制定國歌法的建議》,成為《國歌法》立法雛形。 這番論調在本土、自決或「深黃」陣營的支持者中有一定市場,至今也有不少「傘後組織」以此為由,大張旗鼓地反對立法。
2016年12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4次委員長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2017年4月1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3次委員長會議修改,2017年5月2日公開。 該計劃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初次審議的法律案」中,並擬於2017年6月初次審議。 《國歌條例》為奏唱、保護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以維護國家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 國歌法2025 國歌法 《國歌條例》所訂明的罪行只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 《國歌條例草案》6月12日刊憲生效,教育局昨日(6月18日)就《國歌法》向全港中小學發指引,列出奏唱國歌期間如果學生涉嫌違法,校方未能處理時可以報警 。
但下午各區人潮聚集,大批警員出動拘捕了數百人,大多數是年輕人,涉及非法集結。 澳門刑法規定,罰金數額計算方式採用「日罰金制」,法官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定出對犯事者科處多少日罰金,再由法官考慮犯事者的經濟、財力狀況以及個人的負擔能力來定出每日罰金的數額。 2021年9月26日,江蘇省常州市河海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舉報,稱有人在微信羣內發佈篡改國歌歌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