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權、地方分權、中央對地方監督,此即孫中山均權主義。 但國傢俱有依這些基本國策條款制定法律與施政的義務,而依各基本國策條款的效力不同(見下述「基本國策」),國家如長期不制定法律或健全充實這些制度,則可能會受到程度不一的違憲指摘。 憲法增修條文2025 憲法第十三章第六節邊疆地區部分明定對於邊疆少數民族的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社會事業,給予特殊保障。
- 除了關於憲法的宣傳教育外,昨日活動還設有一系列文藝表演和遊戲攤位,包括敦煌舞蹈表演、古箏表演、射藝及漢服打卡等,讓參與的學生和家長體驗國家深厚的歷史文化,提升國民身份認同。
- 2020年8月,行政院正式提出民法草案,將民法成年從20歲降低至18歲。
- 憲法增修條文使中華民國的憲政體製得以順利運行,讓中華民國在臺灣得以實現自由民主的國家制度。
-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資料為準。
- ﹝10﹞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 鍾佳濱說,回顧修憲歷史,當時負責修憲的任務型國代是由一場投票率僅有23%的選舉選出,並在正當性不足的情況下,制定出極高的修憲門檻,導致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無法落實;因此,增修條文第12條是否有違憲可能?
而後會議也在4月20日至29日間舉行了第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會選舉蔣中正為總統,李宗仁為副總統。 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35年(1946年)1月10日至31日,國民黨8人、共產黨7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黨5人、無黨派人士9人等38位代表在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通過政府改組案、和平建國綱領案、軍事問題案、國民大會案、協定五五憲草的修改原則12項,並決定組織憲草審議委員會。 政協決議案之憲法草案部分依據中共建議和要求,較大幅度修改了五五憲草。 依照政協決議,國民大會成為無形機構,立法院直接民選產生,監察院職權擴大,且地方制度稱為聯邦體制,省得制定省憲。
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本文
﹝8﹞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1﹞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 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且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 其調閱相關卷證。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即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此次投票結果,同意票距離門檻仍差約400萬張票。 憲法增修條文 ﹝10﹞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
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實施與修改
2022年9月5日,民進黨青年部發起「繽紛18路行動」,號召全國各地年輕學子、黨籍參選人走進廟口、公園、市場和百貨商圈等地宣傳,爭取家長、長輩支持18歲公民權理念。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資料為準。 他指出,憲法對國家來說有「母法」性質,任何法律包括基本法都不能與之違背,作為香港學生,肯定要學習憲法並且有更深刻的認識,同時培養尊重法律及守法精神。 範雲說,憲法應與時俱進,但修憲門檻過高,以致修憲提案無法通過,她以林明昕教授的意見為例,透過釋憲宣告超高的修憲門檻違憲,以解決現行的修憲困境。
有 關聲請程序分別適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 之規定,於此情形,無同法第九條規定之適用。 至地方行政機關對同 憲法增修條文 級立法機關議決事項發生執行之爭議時,應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等相關規定處理,尚不得逕向本院聲請解釋。 原通過決 議事項或自治法規之各級地方立法機關,本身亦不得通過決議案又同 時認該決議有牴觸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法規疑 義而聲請解釋。 地方自治團體 之行政機關對上開主管機關所為處分行為,認為已涉及辦理自治事項 所依據之自治法規因違反上位規範而生之效力問題,且該自治法規未 經上級主管機關函告無效,無從依同法第三十條第五項聲請解釋,自 治團體之行政機關亦得依同法第七十五條第八項逕向本院聲請解釋。 其因處分行為而構成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 疑義或爭議時,則另得直接聲請解釋憲法。
憲法增修條文: 即時開票/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 同意票暫時領先
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原本是近似內閣制中行政權及立法權的關係;但修憲後,行政院院長在總統任命後無須經立法院同意,但立法院行使倒閣權後總統可以解散立法院。 總統幾乎掌握了所有行政權,導致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院長有責無權。 國民黨及民進黨稱這樣制度為「改良式的雙首長制」。
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關係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 憲法增修條文 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憲法增修條文2025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憲法增修條文: 公民權未過門檻 民進黨表遺憾
﹝5﹞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2﹞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呂炳寬等學者認為,中華民國憲法生於中國大陸、長於臺灣,其諸多條款因不適應這一變化而產生諸多問題。 例如,因憲法規定國民大會代表須全國人民直選,而鑑於情勢無法在大陸實施換屆選舉,故老國大代表任職終身而出現了“萬年國代”。 隨後的憲法增修條文解決了這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但仍有眾多條文遠離現實。 另外,中華民國憲法另有地方制度和基本國策章節,以明確國家體制與國家施政原則。
憲法增修條文: 投票日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制定,在中華民國歷史及臺灣歷史上有著重大意義。 條文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未直接指涉),僅有由自由地區之國民擁有完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但部分僑民亦有選舉權)。 此外,條文中也對總統直接民選、國會選舉、中央政府組織、省制等規範做出大幅度的修改或凍結。 憲法增修條文使中華民國的憲政體製得以順利運行,讓中華民國在臺灣得以實現自由民主的國家制度。
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93年立法94年公佈)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臺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第十條 (基本國策)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憲法增修條文: 公民權修憲闖關失敗 王婉諭:很多年輕人流下眼淚
憲法增修條文以另外文件的方式寫出,而非在憲法原文處改動,條次也與原本憲法分開列數,此種修憲方法是仿照美國憲法修正案。 1991年(民國80年)4月,第一屆國民大會召開第二次臨時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並決議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依照國民大會諮請,李登輝總統於4月30日發布總統令,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於隔日5月1日生效時以總統令公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與施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政府遷臺後,因實際控制領土縮小以及分治局勢的持久化,使憲法諸多規定產生窒礙難行之處。
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內容
在國共兩黨會談或是兩岸協商之中,也都不曾提出這個說法。 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一個中國」原則,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主權的主張;相同地,中華民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主權主張。 在這個架構下,排除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甚至是臺獨,以避免兩地的不滿。 這種情況下,導致兩岸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同時存在,又互相否定對方。
現行有效的條文為2005年6月10日由陳水扁總統公佈之第七次增修條文及部分2000年4月25日由李登輝總統公佈之第六次增修條文。 另一中五生林銘鋒亦表示,憲法是規定國家和人民未來生活發展的最重要一部法典,昨日活動內容豐富,讓自己對憲法有更深的認識,另外他也指出,各項文藝表演、展覽及攤位遊戲亦有助增加自己和同學對中國文化的瞭解,同時提升對國家與文化的歸屬感,以及增強國民身份的認同感。 最後,鍾佳濱總結,修憲不是實現18歲公民權的唯一路徑,也可以透過立委的職權下修「選罷法」的選舉年齡,民團可就此修法方向對各立委進行倡議,當初修憲提案在立院高票通過,若透過法律提案,相信也能獲得許多委員支持。 鍾佳濱說,回顧修憲歷史,當時負責修憲的任務型國代是由一場投票率僅有23%的選舉選出,並在正當性不足的情況下,制定出極高的修憲門檻,導致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無法落實;因此,增修條文第12條是否有違憲可能? 鍾舉例,釋字499號曾宣告第5次修憲條文違憲,現行修憲門檻應可聲請大法官進行違憲審查。 蘇彥圖表示,「憲法修正複決案」涉及憲法修正,不是由公民提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須先由立法院提出,再依法必須交由公民複決。
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有參與的高中生表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堂有憲法和基本法相關內容,藉此類活動能對中華文化有更深刻認識,結合對憲法的認識,有助建立對國家的歸屬感。 今天是「國家憲法日」,要弘揚憲法的精神,除了直接解說憲法條文外,還可透過學習國家悠久歷史及體驗深厚文化底蘊,培養年輕一代的家國情懷與民族自豪感,從而自覺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 2022年3月立院提出修訂憲法130條修訂,下修公民權年齡。 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案交由全民投票複決,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換算後,有效同意票須超過965萬票。 ﹝12﹞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6﹞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
第6次修憲,立法院成為憲法修正案的唯一提案機關,複決機關則是國民大會,第7次修憲則由國民大會複決改為公民投票複決憲法修正案,本案是2005年第7次修憲通過以來至今17年中華民國第一次交由全民複決的憲法修正案。 史上首次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今天與九合一選舉同時投票。 據中選會公告,這次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效同意票要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纔算通過;因此,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 ﹝1﹞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憲法增修條文: 第一次增修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主權,領土及於全中國(依固有疆域),但是目前的統治範圍只及於自由地區(即臺澎金馬),不包括法理疆域的大陸地區,即一國兩區。 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認為,兩岸不是國際關係,也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其關係是由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定,也就是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 1980年代,臺灣民主化的呼聲逐漸獲得臺灣人認同,而訴求民主化改革的社會運動更是在1987年(民國76年)戒嚴令解除後蓬勃發展。 1990年(民國79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提出「廢除臨時條款」和「召開國是會議」等訴求。 同年5月22日,李登輝在總統就職記者會上表示,計畫在一年內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回歸正常憲政體制。 憲法第十、十一章為中央和地方制度, 憲法對國家和省縣專屬權限採取列舉式陳述,並規定對於剩餘權凡屬國家之事務由國家處理,凡屬省縣之事務由省縣處理。
憲法增修條文: 大法官解釋(舊制)
2022年1月18日,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同意管碧玲、張其祿及邱顯智所提的修正動議合併處理,在國民黨立委缺席下,經點名錶決,在場立委23人同意,通過了由民進黨、時代力量和臺灣民眾黨共同提出的修憲草案。 律師黃帝穎說,若透過修正「選罷法」下修選舉年齡,縱令與現行憲法的選舉年齡有間,但他預測,大法官作為宣誓國家進步價值的代表機關,並不會宣告下修的選舉權年齡的條文違憲。 憲法增修條文2025 九合一選舉全臺投票率低,民進黨「公投牌」也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