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論壇業者批踢踢憂心,若未來遭中介法納為指定線上平臺等同被迫關站,引起外界關注,NCC 19日表示,數位中介法草案仍在研析調整,將針對部分非營利、小型業者考量免除或減輕義務。 如今經過幾番討論後,NCC委員們取得共識,決定將《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全部退回內部工作小組,回到立法研究的原點,重新盤點、研究有關數位網路平臺治理方式;至於何時再推修正後的草案? 《己爸偶》指出,快速瞭解《數位中介服務法》,控管你在「網路平臺」的言論,不僅僅是「雲端儲存空間」的言論,更是深入到「網路通訊」的基礎建設中,舉凡通訊服務、網路購物、線上遊戲、雲端空間與論壇等所有網路平臺。 連Google、微軟、LINE、PChome、Facebook、巴哈姆特到PTT,從手遊到《英雄聯盟》,都在管制對象內。 先前令人擔憂限制網路言論自由的部分,NCC這次透過「回歸各部會,並交由法院判定」的機制,能避免「政府權力大過於法院」的情形,也就是透過司法的獨立性來打擊假訊息,避免政府管理網路平臺出現濫權行為。
- 對此,醫師提供「4招」暖被大法,讓民眾在涼涼的冬日雨夜中不害怕,回家還有個溫暖被窩在守候。
- 呂秋遠說,第一,行政機關如果認為網路資訊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危害」,就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
- 《Social Lab社羣實驗室》本次透過《OpView社羣口碑資料庫》追蹤近一週「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話題的網路聲量表現,帶您瞭解網友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討論聲量與看法。
- 為強化網路社羣平臺之風險管理,NCC將要求臉書等業者,必須針對其演算法等營運模式,進行風險管理,並且每年針對重大系統性風險(例如違法內容散佈)進行分析評估,提供年度風險評估報告;並且依照主管機關要求,定期提供第三方稽覈報告,對於其服務使用條款記載推薦系統所採取之主要參數,必需提供使用者「主要參數」之選項。
- 若被認定為不當言論,平臺必須加以控管,若平臺方堅不刪除,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鍰,同時還得透過電信手段阻斷使用服務,禁止不限境內平臺的網路連接。
- 【臺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臺中報導】「媽媽市長像臺中的陽光一樣。」臺中市長盧秀燕25日就職,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監交。
雖然本次活動實體舉辦,但AWS仍為礙於距離、時間等因素無法前來的開發者/企業管理者提供部分議程線上同步直播,讓對尖端雲端技術感興趣的你有更多元的參與方式。 但若想體驗最完整的互動體驗(如AWS服務展攤、實戰工作坊、贈獎活動等),仍建議您撥空親臨活動會場體驗。 消息被轉貼到PTT後,網友紛紛回應「為什麼中立組織是民進黨澄清?」、「進立法院就直接過了,你以為人民不懂?」、「超然獨立NCC,卻是DPP來解釋XDDD」、「NCC的方針關DPPX事」、「又老招了,沒有強推,只有硬上」、「NCC的法案,民進黨澄清?難怪中天會被關」、「選前鄭南榕,選後朕難容」。 聯合新聞網 (udn.com)於 2000 年成立,以成為中文市場頂尖全面內容服務提供者為目標。 透過優質內容、資源整合、客製服務及市場開發,提供更多元及全面的資訊服務解決方案。 第七,政府要捐25億,成立專責機構,往後督促這些網路平臺,要提供更好的網路環境,保障使用者權益,對網路平臺做行政指導。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產業專題實作交流,匯聚臺灣新能量
NCC日前公佈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網路論壇批踢踢表示,草案要求的特別義務應該適用在大型商業平臺,如果用在批踢踢根本做不到,若被納為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跟命令我們關站相去不遠」。 此外,根據《中介法》規定,政府行政機關若發現網路平臺上出現違法不實內容,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法院裁定前,可以要求平臺暫時加註警語;LINE也強調,是否是不實資訊,應該要由法院裁定,不應該由行政處分方式開一道後門,若是過份授權執法機關,恐怕會對隱私、個資傷害帶來非常大風險。 「認知操作產業、數位平臺收益與言論自由。」杜奕瑾2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臺灣是亞洲同時為新聞與經濟最自由的區域,也因如此,是自2013到2022年全球境外假消息冠軍。 在亞洲中國是境外社交媒體與公關公司的經濟最大的買家,媒體圈會知道,每到固定時間就有一些外快可以收,然而認知操作最大的收益又回到的數位平臺,透過境外跳板平臺沒有任何責任,卻又得到營收。 業者自律外,政府單位若發現服務提供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儲存或傳輸的訊息涉及違法內容或假消息,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法院如果核準,就能刪除或禁止其他使用者相關內容,在法院裁定出爐前,可先要求平臺暫時加註警語;若事態緊急,更能在說明必要性的前提下,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由法院於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
- 非營利平臺是否納管:在草案的第3場公聽會上,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也提出疑問,Ptt是否遭到納管?
- 民進黨光復議會,外界認為策反曾俊傑的幕後功臣是陳其邁,不過陳其邁否認有推一把。
-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 衛福部、文化部、經濟部、交通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金管會、公平會、農委會、中選會、數發部,或是有中央主管機關定義的相關單位。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佈《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限制言論自由質疑。
,已舉辦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分別邀請相關業者、公民團體及專家學者共同針對草案內容提出建言。 對於各界的批評指教,NCC表示一定會詳盡研析,調整草案文字與架構,並持續與各界溝通。 面對各界質疑,NCC發表聲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僅為初版,政府將審慎評估各項建議。 接下來,會進一步討論關於規範範圍、執行方式及專責團體等議題,籲請各界提供意見,凝聚社會共識。 數位治理是重要議題:被稱為「Ptt創世神」的杜奕瑾認為,數位治理已然是各國政府必須正視的科技難題,數位中介服務法或許還不夠完善,但不該是個終點。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數位中介法》草案爭議爆炸 巴哈姆特站方表態強烈反對
(一)針對違法內容依其服務使用條款採取合法且必要的自律檢視與因應措施,原則上不負主動監控使用者內容之義務。 林智羣表示自己看了草案,找來找去都沒看到「不當言論」四個字,而第三條是講每個領域的主管機關,一般法律都會有這個規定,主管機關有什麼權力,還是要看後面的法條,沒看過用一個主管機關法條可以腦補這麼多的。 快速存取服務則是提升資訊轉傳效率,經過通訊網路自動、中介、暫時儲存使用者資訊,例如CDN或邊緣雲服務。 更揭露此法暗藏將行政主管機關權力無限放大的「霸王條款」,依據法案第3條,不當言論不需要由法院定義,而是由行政院轄下的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金管會、公平會、農委會、中選會、數發部等各大部會,皆有定義「不當言論」的權力,來限制或刪除「不當言論」。
PTT認為納管非營利的平臺很詭異,因為整部法的規制對象民明顯就是設定在公司法人,商業應該是基本要件才對,非營利的PTT是否屬第7章指定平臺而適用32條,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於國內有效使用者數量達230萬人者,主管機關得公告為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許直言,PTT距離230萬人還有一段距離。 目前Dcard、YouTube、臉書已被NCC認定為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需遵守8項基本義務、2項資訊儲存義務、及自身的7項義務;上述平臺是否再升級成「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其條件須達有效使用者達230萬以上且義務也再增4項。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中央社》報導,臺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曾批評,草案說加註警語作法是參考歐盟2018年修訂視聽媒體服務指令,但查覈後發現,歐盟指令主要是針對種族仇恨言論、暴力言論等,且主要是以提高媒體識讀能力為主。 NCC指出,所有規管平臺都必須負擔8大基本義務,包括資訊揭露、指定代理人、公告服務使用條款、透明度報告等,違反義務可開罰5萬元到50萬元。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數位中介法有多可怕?粉專整理懶人包網嚇:言論自由末期了
民進黨針對網傳限制網路言論自由一事,在臉書澄清「NCC沒有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表示該法原是避免「私密影像」、「造謠假訊息」等違法內容在數位平臺擴散,且目前草案僅在公聽會階段,尚未送進立法院,行政院已請相關部會持續溝通,待大家都能夠接受相關做法後,才會繼續進行。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202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訂今天進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三場公開說明會,邀請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與公協會參加,發表意見。 本土的數位社羣平臺異口同聲表示NCC的法令制定模糊不清,形成不想管就不管,但一想管就「個案認定」的荒謬方式。 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法令通過,規管PTT「就跟逼我們關站並無不同」,因為PTT做不到。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鴻海出清紫光股份 經濟部:先前「未經申報」仍得裁罰
NCC於8/11、8/16、8/18辦理中介法草案三場分眾公開說明會,邀集相關利害關係人與會表達意見,今為通傳業者與公協會場次,另於8/25辦理一場公聽會,開放社會大眾報名參加,各場次也將同步於該會YouTube頻道直播。 《Social Lab社羣實驗室》本次透過《OpView社羣口碑資料庫》追蹤近一週「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話題的網路聲量表現,帶您瞭解網友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討論聲量與看法。 針對外界聲音,21日NCC再透過新聞稿強調,沒有部分人士所稱「強推」情事,草案僅為初版,將持續蒐集意見匯集民意,凝聚共識,且溝通過程公開透明,期望能理性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數位中介服務法》網路戒嚴再起?業者違規最重罰千萬、遭斷網 NCC回應了
為避免外界「箝制言論」的疑慮,翁柏宗特別強調,NCC並沒有在這次修法增加違法內容的定義,也不會賦予NCC命令業者下架不當言論之權限。 PTT也認為特別義務應該適用大型商業平臺,這些強化的特別義務一旦適用在資源較少的PTT,PTT根本做不到,一旦指定PTT為指定平臺,就等同於命令PTT關站相去不遠。 林智羣表示沒幾個人完整看完草案,傳播鏈就是這樣搭起來的,我本來沒注意到,後來是看到「不當言論」這個詞一直被網紅、33提起,覺得奇怪,因為草案裡面,根本沒這個詞,纔去追,到底是哪裡出來的,才發現,原來謠言傳播鏈是長這樣子的。 PTT 務部顧問許哲仁:我方非營利平臺也被列入很奇怪,PTT核心價值保障言論內容,該法案就跟逼我們關站並無不同。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目前更多的是使用者懷疑,一但鄰近2024總統大選,是否又會再一次遭到站方箝制,這個問題目前尚不可而知。 高市議會今(25)日將舉行議長選舉,原國民黨籍議員曾俊傑昨突宣佈「退出國民黨團運作、退黨」,更將與民進黨議員康裕成搭檔參選副議長,…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學者質疑數服法變「數位管制」 林智堅論文案難被檢驗
基於上述目的,目前草案要求提供數位中介服務的業者須遵守資訊揭露、公告服務使用條款、透明度報告等八項基本義務,不同服務類別,另有各自義務,如果違反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一千萬元罰鍰。 該草案列管的服務提供者,包括連線服務,如中華電信光世代、凱擘大寬頻;快速存取服務,如臺灣固網、亞太電信;資訊儲存服務,如威睿、紅帽;線上平臺服務,如臉書、YouTube、雅虎拍賣,以及有效使用者數量逾二三○萬人的「指定線上平臺服務」。 NCC綜規處科長劉佳琪強調,寫這個法時沒有考慮營利或不營利,在歐盟給出明確方向「線上守門人」因對社會產生一定風險,接收民眾資訊又透過網際網路傳遞給大眾,當然會有社會問責;針對27條網站盡責反被綁,劉佳琪表示「虛心受教」看之後如何做精進。 關於反覆提供違反內容使用者的處理,第27條第1項對於使用者反覆提供明顯違反內容規定平臺應該處理,其中把對使用者的處理程序寫死,要求平臺先給警告,如果沒有改善才能訂合理期間暫停服務。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數位中介服務法」惹議!NCC:下週公聽會暫緩辦理
NCC八月起一連舉辦三場公開說明會,前兩場針對學者、公協會以及ISP(網際網路連線技術服務供應商)說明中介法草案,昨天則是針對所有知名平臺服務供應商,包含LINE、PTT、巴哈姆特、Dcard、Yahoo、樂天、網路家庭、Mobile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01、微軟等知名平臺軟體業者,聽取國內知名數位平臺對草案的看法。 舉例來說,一旦《數位中介服務法》立法通過,若有臉書粉絲專頁發文宣稱「政府隱匿染疫死亡人數」,主管機關衛福部發現這項訊息尚未遭檢舉,可立即備妥證據,向法院聲請移除該貼文,而在提出聲請到法院裁定的這段時間,衛福部可要求臉書先在貼文上加註警語,避免民眾受到誤導,最長可加註三十天。 最後杜奕瑾指出,《數位中介法》草案或許不是完備的,但也不應該理盲,歐盟的數位服務法與數位市場法可以參考,但他看到現在評論的人應該很少真正看過內容法案,「批踢踢每到選舉都會有人說要關站,批踢踢是一個公益社羣,並無法律實體,適法性待議,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發表意見,但也就是一個意見」。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言論自由倒退嚕?一次搞懂數位中介法內容 他:小心無法出聲
Meta臺灣公共政策總監陳奕儒則提醒,Meta雖支持有效可行的問責制度和治理機制,但呼籲政府仍應斟酌是否需要有強制性法律義務。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NCC曾強調,要有廣告營利,而PTT非營利組織,其主管機關為教育部,個案的認定,要母法通過後才能授權訂定管理辦法,再經由委員會認定。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2025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PTT今喊話,一旦指定PTT為指定平臺,就等同於命令PTT關站,且PTT距離230萬人還有一段距離,但今NCC也強調,寫這個法時沒有考慮營利或不營利。 若被認定為不當言論,平臺必須加以控管,若平臺方堅不刪除,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鍰,同時還得透過電信手段阻斷使用服務,禁止不限境內平臺的網路連接。
臺銀人壽已於111年12月1日開辦網路投保平臺,首推旅行平安險商品,提供24小時無距離網路投保服務,最慢出發前1小時完成網路投保繳費作業,即時提供旅遊保障,落實全年無休,隨時隨地便捷投保的金融友善服務。 隨著疫情趨向穩定,政府推出多項補助專案鼓勵民眾外出旅遊,為了讓消費者外出旅遊時更加安心,臺銀人壽也推出能夠網路投保的旅行平安保險商品,以「投保便捷、保費低廉、加值服務」完整客戶旅行的保障。 (三)應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供任何人提出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之通知,強化通知機制之品質,加速防止違法內容流通;優先處理認證舉報者針對違法內容提出之通知。 林智羣表示,第 46 條根本不是處理「拒絕刪文」的規定,第 54 條不配合法院刪文,可以罰 5-50 萬,這個基本上也是一種帶風向放假消息。 資訊儲存服務主要是儲存使用者資訊服務,內容涵蓋服務包含 Google Drive、Dropbox、iCloud 和三大公有雲等。 儘管如此,一度被汰除的管版小組仍遭到已流失的使用者質疑,是否收受了好處才又回任,部分匿名的管版小組矢口否認,表示只是希望找回初心,一同在此社羣分享歡笑,是否的確如此仍需要進一步觀察。
上週美國《國防授權法案》同過後備受矚目,原本法案內提到的無常軍援,卻在20日美國國會公佈2023年財政年度撥款法案中,沒有被提及。 即將迎接2023年,新的一年元旦起也有許多新制上路,其中跟一般民眾最為相關的,就是「基本工資調漲為26400元」、「時薪176元」… 「加值服務」:不僅國內或國外旅遊保費價格相同,投保國外(臺灣以外地區,係指臺、澎、金、馬地區以外之地區)旅遊,更提供無須加費,享有4項海外急難服務(旅遊支援、醫療支援、法律支援及緊急事件處理)。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新聞雲APP週週躺著抽
第四,如果假訊息嚴重,「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利益會有難以回復的損害」,主管機關還可以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48小時內,法院要做成決定。 呂秋遠說,第一,行政機關如果認為網路資訊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危害」,就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 BadX團隊榮獲2022 DIGI+ X TCA全球數位新星大賞第三名。 就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工系大三的宏都拉斯籍學生 Ingo,就透過TCA計畫獲得至紡織所的研習機會,跟其他臺灣學生一起針對「BadX羽球運動元宇宙暨個人訓練及連線對戰系統」為題,開發出一套結合虛擬實境與AI的羽球訓練系統。 臺灣在多項關鍵技術領先全球,如何在現有基礎進一步推升產業國際競爭力,國際人才的培訓和招募將是關鍵。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 中介法喊卡!綠委9年前說法狠打臉了
另外,陳奕儒表示,網際網路技術和使用者內容,會隨著時間會改變,產品和服務設計也需要與時俱進,因此對於系統性責任的要求,問責機制的設計要保持彈性,並且採取適合臺灣數位經濟規模的作法,由臺灣多方治理機制研擬出基準。 NCC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擬納管臉書,臉書母公司Meta 數位中介服務法ptt2025 18日表達3點意見,強調公民社會是網路治理良方,希望法規架構中設立多方問責機制,相關規則應該清楚、合理,並謹慎斟酌是否要有強制性的法律義務。 對於何時實施上路、後續執行成效、以及是否衍生司法訴訟案件,國際間仍保持高度關注,臺灣是否有必要在網路治理議題上超前立法、管制言論自由? 還是應當依循國際網路世界多方參與、開放治理的精神價值,是臺灣主管機關、業界與使用者應該共同思考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