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民眾對於司法刑事案件越來越有追究與探索之興趣,再加上「國民法官法」的上路,使得民眾學習刑法的熱忱,更高於其他法… 刑法分則2025 個人使用網絡代理工具進行翻牆行爲,一般來說是違法行爲,但情節較輕的一般不會予以處罰。 我國境內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 關於個人翻牆違不違法的問題,下面華律網小編爲您進行詳細解答。 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處罰: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關於騙取工傷保險怎麼處罰的問題,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爲您詳細解答。 公司存在違法犯罪行爲的,可以向公司的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舉報,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舉報。
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蒙師長與讀者的愛護,本書得以繼續發行第四版,謹在此表達誠摯的謝意。 此次增修,主要配合去年12月賭博罪與逃漏稅捐罪的修法,再行補充論述,尤其對於併科罰金與依照逃漏稅額的加重修法,提出牴觸一罪不二罰且難以反映實際罪責的質疑。 期盼未來能夠閱讀更多好的作品,充實自己的知識與本書的內容。 如同每一次改版的必要工作,就是再度檢視原有書中的內容,調整或修飾精簡其中的字句與案例,並補充最新的實務討論與文獻說明。
刑法分則: 中華民國刑法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分則 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第二百四十條或第二百四十一條之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收受、藏匿被誘人或使之隱避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第二百二十八條所定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或夫對於妻,犯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刑法分則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因而致被害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廣義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在我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廠商或事業場所之負責人、監督策劃人員、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事業活動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刑法對人類行為的干涉相當有限,所以美善的人間秩序不是刑法所能建立。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的目錄是什麼?它一共有幾章?
其目的在於貫徹法治主義、保障人權,並符合人民對於法律規範的可預期性。 刑法分則規定各種犯罪類型及其法律效果,是完整的犯罪目錄。 每個犯罪類型都是一個保護框架,保護任何人不受刑法描述的行為所侵害,也保護犯罪人不受逾越框架的處罰。 不在框架內的行為自然不受處罰,儘管這種行為令人嫌惡、不滿、憂慮或排擠。
- 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至為盼望的期待,依然是在讀者能藉由本書提高問題思辨能力,不論是在考試準備或實務案件處理上,都能有所助益,進而在整體思考素養的提高後強化刑事立法的品質。
- 可以買到昂貴的牀,但買不到睡眠;可以買到昂貴的藥物,但買不到健康;可以買到明牌服飾,但買不到優雅;可以買到肉體,但買不到靈魂與愛情;可以買到豪宅,但買不到家庭;可以買到社會關係,但買不到尊敬,買不到人間至情。
-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中國刑法分則根據犯罪侵犯的不同客體和社會危害性大小,將各種犯罪依次劃分爲以下8類: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瀆職罪。 刑法分則規範是解決具體定罪量刑問題的標準,是刑法總則的具體化。 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幹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的書評 · · · · · ·
但如法律並未規定一個量刑的範圍(即絕對不定期刑),完全委諸審判者決定,即是授與審判者過大的裁量,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 罪之法定和刑之法定是正確理解罪刑法定原則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罪之法定是刑之法定的基本前提,而刑之法定是罪之法定的必然結果。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分則: 以下書單推薦
在與外國開戰或將開戰期內,不履行供給軍需之契約或不照契約履行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在與外國開戰或將開戰期內,以軍事上之利益供敵國,或以軍事上之不利益害中華民國或其同盟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安處分自應執行之日起逾三年未開始或繼續執行者,非經法院認為原宣告保安處分之原因仍繼續存在時,不得許可執行;逾七年未開始或繼續執行者,不得執行。 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 數罪併罰,已經處斷,如各罪中有受赦免者,餘罪仍依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僅餘一罪者,依其宣告之刑執行。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刑法分則: 第一編 總則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分則 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劫持使用中之航空器或控制其飛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祕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祕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買賣、質押之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分則: 刑法小學童
學說上一般把刑法分則按照侵害法益的不同分為國家法益、社會法益和個人法益數部份;在個人法益方面又常再細分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和財產等高低位階。 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 刑法分則2025 。 根據2011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修正 根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正)。 刑法分則部分的題目主要是通過案例的方式展示出來,因此在學習的時候要注意通過案例來認識各個具體的罪名,具體來說,是通過各個犯罪具體的構成要件進行認定。 實施猥褻兒童犯罪,造成兒童輕傷以上後果,同時符合《刑法》第234條或者第232條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應科的刑罰雖屬不確定,但仍在一定範圍內,審判者不得超出法律所規定的範圍而為量刑,並未牴觸罰刑法定原則。
經撤銷假釋執行殘餘刑期者,無期徒刑於執行滿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於全部執行完畢後,再接續執行他刑,第一項有關合併計算執行期間之規定不適用之。 前項情形,併執行無期徒刑者,適用無期徒刑假釋之規定;二以上有期徒刑合併刑期逾四十年,而接續執行逾二十年者,亦得許假釋。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偽造、變造、毀棄或隱匿可以證明中華民國對於外國所享權利之文書、圖畫或其他證據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分則 意圖刺探或收集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未受允准而入要塞、軍港、軍艦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或留滯其內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三項前段宣告之暫行安置執行後,認為無執行刑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 依第八十八條第一項、第八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宣告之保安處分,於處分執行完畢或一部執行而免除後,認為無執行刑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 有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二十條之原因,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
關於拿刀砍死人去自首會判死刑嗎,怎麼規定的的問題,華律網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拿刀砍死人去自首也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自首的雖然應當從輕、減輕處罰,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故意想砍死受害者,並且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的,即使自首也依然會判處死刑。 僞造大學錄取通知書是犯法的,可能構成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構成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會追究的責任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分則 關於僞造大學錄取通知書犯法麼的問題,下面華律網小編爲您進行詳細解答。
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上冊三版)的書評 · · · · ·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機關只能依據立法機關經過立法程序而明定之法條判定罪行,不得比附援引近似之條文科罪論刑,作為新創或擴張可罰範圍或加重刑罰或保安處分之方法。 刑法分則是關於犯罪和相應法定刑的規範體系,是刑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上冊三版)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略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收受、藏匿被略誘人或使之隱避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