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2025詳盡懶人包!(持續更新)

舉例來說,如果被繼承人A有子女B、C和父母D、E、配偶F,則如果A過世後,子女B、C及配偶F有繼承權,父母D、E無繼承權。 如此分配方式不一樣,可能造成家人對簿公堂,本應該讓家人安心過活的身故保險金,卻成引發家人衝突的導火線。 你可能會想:「這不簡單?就是法定繼承人來領啊?」沒錯,在一般的情況下是如此,但如果「繼承人比起被保險人先過世」就會有點複雜。 此說認為應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符合特定身分關係的人,認定為受益人,較符合當事人之真意。 於上述例子,如果依此見解,將由現任配偶B獲得保險金。

此說係以保險§52為依據,事後為契約解釋時,即應於訂約時循要保人所指定的特定關係,確認該受益人為何人。 於上述例子,如果依此見解,將由前妻A獲得保險金。 法定繼承人2025 另外,依法應於被繼承人死亡後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不然會被罰鍰,以及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但有些人以為逕自提領屬於自己均分部分的存款、或賣掉股票或不動產就好了,小心此舉會有偽造文書的疑慮。 法定繼承人 而特留分則是在探討如果今天被繼承人在遺囑載明要分給每個繼承人多少遺產,為了避免被繼承人因為特別偏愛某個繼承人(比方說溺愛女兒討厭兒子),在遺囑裡將兒子可以繼承的遺產寫得特別少(可能遺產10億卻寫兒子只能拿到1元),因此立法保障每個繼承人最少可以拿到多少遺產。 法定繼承人2025 所以所謂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便是指我的兒子、女兒,或者是孫子孫女;那如果是直系血親尊親屬的話則是指我的父母以及祖父母。 有些人會覺得,以「事故當下」來看,法定繼承人除了B、C,還有A的子女,因此要由B、C和A的子女來分。

法定繼承人: 沒有小孩的人遺產誰繼承?繼承人年紀太大要拋棄繼承較省稅嗎?

身故理賠金會由第二順位的父母親領取,因為主角沒有當然繼承人(配偶)及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而第二順位有兩個人,所以採均分方式,爸爸、媽媽各領取500萬元。 大明在一次出差的行程中,不幸墜機去見上帝了,留下新婚一年的妻子曉鈴及剛滿月的小寶。 又妻之受益權,源自保險契約之指定,並非來自婚姻關係,除非要保人甲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一第一項以契約或遺囑另行更受益人外,其妻之受權,已告確定,縱保險事故發生時,甲與其妻已離婚,甲未再婚,甲已離婚之妻仍可依受人之身分,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之給付,研討意見,應以乙說為當。 雖然只是電視劇情,但在現實生活中,也可能發生。 對此,友邦人壽解釋,保險金的「受償權」與民法「繼承權」是不同的,就算法定繼承人同意拋棄繼承,保險公司基於保險契約,仍然會給付保險金予指定法定繼承人,且保險公司也不會提供「放棄繼承申請書」此類表格。 根據民法繼承編規定,身故理賠金的法定繼承人,恐與被保險人的生前預期不同,而實務上不少關於保險金繼承的糾紛,也由此而起;友邦人壽建議,指定身故保險受益人時,可清楚指定特定對象、順位或比例,最後再填上「法定繼承人」纔是更全面的作法。

  • 再來從下圖表2-11可知,表妹對自己來說,算是四親等。
  • 此時如果大明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的效果並不會影響到妻子以及在同一順位的中明小明的「繼承權」,如果中明與小明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就仍然要承擔父親阿明的債權債務。
  • 若先順位無人繼承時,由後順位者繼承,若同一順序繼承人有2人以上時,則按人數平均繼承。
  • 尤其當有多位繼承人時,遺產的分配常引起繼承人的紛爭。
  • 又妻之受益權,源自保險契約之指定,並非來自婚姻關係,除非要保人甲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一第一項以契約或遺囑另行更受益人外,其妻之受權,已告確定,縱保險事故發生時,甲與其妻已離婚,甲未再婚,甲已離婚之妻仍可依受人之身分,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之給付,研討意見,應以乙說為當。

例如:直接指定受益人人為兒子陳○○、女兒王○○。 法定繼承人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法定繼承人: 保險「受益人」「法定繼承人」怎麼填,纔不會被扣遺產稅?

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順位就是小美當然繼承,以及3個小孩(直系血親卑親屬)排在第一順位。 此時如果大明辦理拋棄繼承,拋棄繼承的效果並不會影響到妻子以及在同一順位的中明小明的「繼承權」,如果中明與小明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就仍然要承擔父親阿明的債權債務。 探討 繼承人順位 前,要先弄懂繼承人總共有哪些?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子、女兒、孫子、孫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 當遇到有繼承人失聯、拒不出面處理、遺產分配談不攏,最後可透過法院訴請裁定遺產分割,通常法院即可依照民法的應繼分原則裁定。
  • 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是一般人所說的子女,若子女過世則給孫子女,而且這裡包含婚生子女、收養的子女或是經過認領的非婚生子女都有繼承權。
  • 於上述例子,如果依此見解,將由前妻A獲得保險金。
  • 要保人具體指定受益人之姓名,其受益權之認定最為明確。
  • 若沒有配偶時,則依照繼承順位輪下來,每順位裡面的人均分,但假如第一順位有人,就輪不到第二順位以後的人繼承了。
  • 另外,依法應於被繼承人死亡後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不然會被罰鍰,以及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但有些人以為逕自提領屬於自己均分部分的存款、或賣掉股票或不動產就好了,小心此舉會有偽造文書的疑慮。
  • 身故理賠金會由第二順位的父母親領取,因為主角沒有當然繼承人(配偶)及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而第二順位有兩個人,所以採均分方式,爸爸、媽媽各領取500萬元。
  • 下次要買壽險的時候,為了避免受益人為了怎麼分配保險金而對簿公堂,別忘了在填寫受益人的時候多想兩秒鐘,請不要貪一時方便寫法定繼承人,寫下名字才能確保權利;如果你是想把保險金當作遺產來分,再填法定繼承人比較好。

但還是可以以生前贈與的形式,或者是在遺囑上載明遺贈給媳婦多少遺產作為替代方案。 首先需要帶大家破解的迷思是:在法律上並不是所有的家庭成員都會當然擁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 繼承順位是每個面臨繼承問題的家庭容易忽略的重點,尤其是房子繼承順位更常因此鬧得不可開交。 本文就讓離婚律師一次告訴你,文中也附贈民法繼承順位圖,讓你一次搞懂自己的繼承權。 友邦人壽提醒,保單的要保人可在發生保險事故前,經被保險人簽章同意後,向保險公司提出「變更受益人」的申請,建議保戶每二年都應該做一次保單健診,檢視相關法令與填寫是否需要調整,若原本保單指定之受益人過世,保戶也需記得更改保單的身故受益人。 倘若妻子一同死亡或是早於主角身故,則主角身故後,將由第一順位的子女們領取身故理賠金,1,000萬元要均分為兩份,因此,每位子女各領取500萬元。

法定繼承人: 各 繼承人順位 怎麼排?

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書後,即可憑此文件就自己的應繼分部分,向各單位申請繼承登記。 由於只要遺產不過戶登記到各繼承人名下,所有遺產皆無法管理與處分;所以有些繼承人為了取得較佳的談判條件,故意拒不出面處理,或不滿意其他繼承人的協議,遲遲不肯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造成其他兄弟姊妹的困擾。 這個原因是法律用語將他們集合成專有名詞直系血親卑親屬,民法並沒有特別對這個詞有解釋,但是有說明什麼叫直系血親,我們先來看一下民法是怎麼說的。

法定繼承人: 財產繼承順位整理:一張圖秒懂法律遺產繼承、順序與比例 – 周依潔律師

再來從下圖表2-11可知,表妹對自己來說,算是四親等。 鑑於優生學及善良風俗考量,《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不得結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也不得結婚。 雖然瓊瑤小說裡的婉君表妹非常美麗,但不論你們多麼相愛,依法還是不能結婚生育子女。 《民法》第967條及第968條規定,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遺產的繼承,關鍵就在這句話:「從己身所出,己身所從出。」也就是說,自己親生的小孩算一親等,自己是親生父母所生的,也算一親等。 當受益人之認定係連接到特定身分關係上時,因人與人間的關係可能會因時間而改變,可能離異後再婚,可能多了幾個子嗣,不同時期具備「特定身分關係上」的人可能不一樣。

法定繼承人: 受益人填「法定繼承人」到底誰能領身故保險金?買保險這兩大誤解一定要弄懂

電視劇中曾上演,婆婆幫兒子繳了幾十年的壽險保費,卻因為沒有明確指定身故受益人,導致兒子身故後,保險金全被媳婦領走,婆婆心有不甘,要求媳婦簽署放棄理賠金的繼承宣告。 AIA友邦人壽解釋,當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會將身故保險金,依民法繼承編所規定的繼承順序,與應繼分來給付保險金。 民眾對於保險「受益人」常只有模糊概念,不知道是否應指定保險受益人,或搞不清楚「指定受益人」與「未指定受益人」的差別,甚至連續劇裡還常上演「要求放棄保險理賠金」的戲碼;但,事實上,就算選擇拋棄繼承,也未必無法領得理賠金。 包括婚生子女、經過合法收養的養子女、非婚生子女。 以親等近者為先,因此,若兒女已繼承財產,那孫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 以「保險事故發生時」為認定時點

因此根據現行民法繼承篇對於繼承人順位的規定,只要前順位的繼承人仍然有繼承權,後順位的繼承人就無法繼承遺產。 法定繼承人 但要特別注意的事情是配偶不在繼承順位表的規範裡面,所以不論今天是哪一個遺產順位的繼承人繼承遺產,配偶都會是當然繼承人。 AIA友邦人壽舉例,假設已婚、膝下無子女的A男,壽險保單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如果A男不幸身故,法定繼承人為第二順位,此時身故保險金則由A男的妻子可領50%,父母親則可領取另外50%。

法定繼承人: 填寫多位指定「受益人」最有利

若沒有第一順位、第二順位的繼承人時,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養兄弟姊妹,就可以繼承你的財產。 雖然填寫「法定繼承人」能夠避免列為遺產,但「法定繼承人」有順序繼承的問題,理賠金不一定能理賠給你想要理賠的人,因此,835小編建議,受益人欄位應先填寫特定人士,最後再填上「法定繼承人」會比較適當。 所以,假設有一天前面談到的女客戶與上帝喝咖啡了,但她未婚,沒有小孩、沒有父母及祖父母,也沒有兄弟姊妹,那麼她的遺產便會收歸國庫。

法定繼承人: 民法繼承順位圖

2、當有配偶與父母親(第二順位)或是兄弟姊妹(第三順位)時,則由配偶取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由父母親或兄弟姊妹均分。 包含子女、孫子女等,而養子女(經認養程序)等同婚生子女,亦在第一順位;根據民法1139條,以親等近者為先,因此,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是以子女(養子女)為優先。 通常來說,當第一順位繼承者有人的話,就輪不到第二、第三順位以後的人領。 法定繼承人 若沒有配偶時,則依照繼承順位輪下來,每順位裡面的人均分,但假如第一順位有人,就輪不到第二順位以後的人繼承了。 當遇到有繼承人失聯、拒不出面處理、遺產分配談不攏,最後可透過法院訴請裁定遺產分割,通常法院即可依照民法的應繼分原則裁定。

而法律對於法定繼承人,也訂有一定的分配比例,即「法定應繼分」的概念,會因繼承順序及有無配偶而有所不同。 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有兩種,第一個是配偶,這部分較為單純,第二種則為血親,血親因為人數較多,所以法律上訂有繼承的順序。 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是一般人所說的子女,若子女過世則給孫子女,而且這裡包含婚生子女、收養的子女或是經過認領的非婚生子女都有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 二、如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會造成以下問題

再來,第二順位是父母、第三順位是兄弟姊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附表一)。 依法律順位繼承,若前面順位無人繼承時,才會換下一順位的人繼承。 另外要注意的是,有的要保書或是保險契約中會載明,若受益人指定一人以上,除非特別指定比例或順位,否則該項理賠金應由所有受益人均分,因此,身故理賠金如何分配,得先依保險契約約定執行;指定「法定繼承人」,亦有同樣狀況,保險契約或要保書上未載明其他規定者,才依民法之規定。 當我每次在各大演講場合詢問:「你的財產的繼承第一順位是誰?」時,多半會回答:「配偶。」錯! 法定繼承人 以大明的例子來說,因為大明有配偶以及剛滿月的子女「小寶」,第二順位的父母即無法繼承財產,若大明想分配遺產給父母,必須立遺囑裡並用遺贈的方式,使父母能得到遺產;同理,若想分配遺產給沒有明訂在法律順序裡的親朋好友,一樣可以使用遺贈方式分配。 法定繼承人2025 舉例來說,阿明有妻子小美,3個小孩大明中明小明。

法定繼承人: 公公住院愛上護士結婚 12億遺產沒有留下遺囑…我們能繼承多少?

下次要買壽險的時候,為了避免受益人為了怎麼分配保險金而對簿公堂,別忘了在填寫受益人的時候多想兩秒鐘,請不要貪一時方便寫法定繼承人,寫下名字才能確保權利;如果你是想把保險金當作遺產來分,再填法定繼承人比較好。 身故理賠金將由妻子與父母(第二順位)共同領取,妻子為當然繼承人,分得1/2共500萬元,剩下的二分之一由父母均分後,爸爸、媽媽各領取250萬元。 簽訂有身故理賠金的保險時,受益人欄位填寫「法定繼承人」,等同於有填寫受益人,若無特殊狀況,則不會被列為遺產,但填寫「法定繼承人」亦有要注意及瞭解的地方唷。

法定繼承人: 認識「法定應繼分」概念

特別提醒,非婚生子女,對生母直接有繼承權,對生父則必須經過認領或撫育才有繼承權。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要保人具體指定受益人之姓名,其受益權之認定最為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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