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的人審會預定如期於15日召開,葉麗霞的調任案應會如擬通過。 司法院副院長2025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 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
-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許瑞助及法官李玉卿均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此外,最高法院將另有蕭胤瑮、方彬彬、李釱任、林麗玲、林海祥、錢建榮、許秀芬、莊松泉等中生代法官加入。 而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被問及是否聽過或參與過這家公司的投資時,一開始的反應可以說是「一頭霧水」,後來,他打了電話詢問遠在臺南的堂兄城偉峻,才知道城偉峻有一個曾經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上過班的兒子,在朋友的邀約下,投資了天逸系統將近三千萬元。 司法院置參事六人至八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掌理法案、命令之撰擬、審核,法制意見之提供及其他交辦事項。 司法院副院長2025 司法院置祕書長一人,特任;副祕書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司法院副院長: 司法院提三大訴求 關閉軍法官直接轉任法官管道
立法院八大常設委員會: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與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每位委員只能參與一種常設委員會,各常設委員會設召集委員二人負責排案。 由於縣市改制直轄市後,原山地鄉改制為區,依法不再實施自治。 為落實保障原住民族政治參與的精神,並積極回應原住民社會意見,《地方制度法》於103年增訂第4章之1有關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自治之相關規定,讓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具有實施自治的法源依據,以辦理其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並享有相關地方自治權限。 98年修正《地方制度法》,增訂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規定。 行政院並於98年8月27日覈定,經內政部98年9月1日發布,自99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改制為新北市、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為臺中市、臺南縣市合併改制為臺南市、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為高雄市。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前項調派期間屆滿後,除因法院業務之必要得就全部或部分法官依其志願補實為該院法官或續調派該院辦理審判事務外,應歸建原法院或依其志願及資格調任其他法院庭長、法官;因司法業務需要或個人身體、健康、家庭或其他相關特殊因素而調派期間未滿三年者,亦同。 司法院院長就第九條所定資格人員中,得參考前項推薦結果,並審酌第十條第九項各款所列情形,擬具與擬補職缺同額之遷調名單,提請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司法院副院長: 自由揮灑、大膽破框,再創新奢典範
考試院負責掌理公務人員之任免、考績、級奉、陞遷、褒獎、銓敘、保障、撫卹、退休,行政院所屬人員則歸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管轄,但仍受銓敘部監督。 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人員、鄉鎮級以上民選首長、縣級以上民意代表等公職人員應於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並每年定期申報一次。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後立法院應於三日內召開臨時會,於開議後七日內議決 (十日內追認),若未通過則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司法院副院長 自民國39年4月訂定《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及56年、68年分別訂頒臺北市、高雄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並成立地方自治機關及選舉體系。
- 以下為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內容:一、調派司法院副祕書長葉麗霞為懲戒法院法官。
- 他曾接過Harrods、Liberty、Barneys、Neiman Marcus Gump’s與Loveramics等公司的案子。
- 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 在公共事務的參與方面,歷任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常務理事、監事、顧問等,曾受推選為該協會代表之一,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共同研擬《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推動完成立法程序。
- 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則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逾期未決者則原決議失效,若經全體立法委員 1/2 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即應接受原決議。
- 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臺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已視自己為這次提名的「局外人」,為免被說成「愛當官」,他也不想再出任副院長,還推辭掉蔡英文有意安排的其他職務。 2016年總統及立委選舉,自由臺灣黨的目標為取得三席不分區立委,並聲明在「不危害臺灣獨立」的前提下支持民主進步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並公開邀請有志參與2018、2020年議員、立委選舉之年輕人為黨出征,惟詳細辦法尚未公佈,與第三勢力以區域立委提名權作為交換的作法不同。 雖然時代力量澄清並未以此作為交換條件,但仍引起民進黨內部不滿。 2023年1月13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自由臺灣黨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內政部依《政黨法》宣告廢止政黨備案。 司法審判獨立被公認是從司法院前院長施啟揚任內所建立,歷經翁嶽生、賴英照、賴浩敏等多位前後任司法院長都能維持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環境,讓審判獨立如同呼吸一樣自然,逐步紮根於臺灣的司法;幾位院長也都極為剋制,任內極少公開發表政治性言論,只為維持司法遠離政治、獨立審判的高度。 創作資歷20餘年,曾在美國11個博物館舉辦大型陶藝個展,展出國家遍及美國、挪威、丹麥、荷蘭、法國、韓國、臺灣等。
司法院副院長: 法規資訊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研究法官之遴選,應由司法院將符合前條第一項所定資格且志願調派者,參酌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結業期別,按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分別造具名冊,送請所屬法院及用人機關(單位)表示意見。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應於司法院指定時間辦理票選,由該院院長、庭長、法官(包括調派辦理審判事務者)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祕密投入指定票匭,連記人數不得逾冊列人數二分之一。 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承認支持廢除死刑,卻仍判捷運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死刑定讞,近日被提名接任臺南高分院院長,但她的人事案在司法院人審會9日討論時,竟出現戲劇性發展,同意及不同意各11票,最後由擔任人審會主席的司法院長許宗力投下關鍵1票,讓她驚險過關,獲派任院長。
司法院副院長: 憲法與政府體制 (三) 立法院行使各類職權所需立委席次數與黨團組成
許先生專研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領域,學術地位崇高,富有釋憲經驗,對積極捍衛人權、維護憲政秩序貢獻卓著,並對當前全民關切的司法改革具有深刻體認,是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的優秀人選。 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訟訴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司法院置大法官 15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司法院副院長2025 大法官以會議方式行使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命令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司法院副院長: 司法院正副院長獲正式提名 大法官名單出爐
士林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9人,經過3日的審理,傳喚當時案件的精神鑑定醫師作證,10日下午3點作出判決,比起原來真實案例,經高院判決7年確定,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判決7年6月。 「駐斯洛伐克臺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簽署儀式8日舉行,這是我國與歐盟國家簽署的首件民商事司法合作協議,司法院副院長代表出席觀禮,見證兩國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新頁。 該人士說,蔡英文與林子儀也是好朋友,與林秋琴更是姊妹淘;但林子儀個性不喜當官,陳水扁2007年提名賴英照為司法院院長時,本擬提名林為副院長,就因林子儀推辭,後來改提名謝在全。
司法院副院長: 解釋
《司法院組織法》第5條第3項原本規定:「大法官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也就是所謂的「繼任制」。 但本條項規定在2015年就被刪除,理由是:本條規定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任期個別計算」規範相抵觸。 但問題是,2007年陳水扁要提名遞補的八位大法官時,因為始終無法獲得立法院同意,最後只成功任命四位大法官。
司法院副院長: 內容
此次提名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兩位在審檢實務體系的資歷均極完整,嫻熟司法體系運作,並有豐富的行政經驗。 總統希望這項人事提名案能夠獲得立法院的支持,期許結合兩位審檢體系代表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全力推動司法改革工作,具體回應人民的訴求,讓司法回歸屬於人民的司法。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施育傑則調派至司法院刑事庭辦事,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程怡怡則調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陸怡璇則調任少年及家事廳辦事,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皓清則調任司法行政廳副廳長。 相關人事議案將於6月15日司法院人審會中通過確認,疫情期間,相關會議將以視訊方式舉行。 司法院組織法於一O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佈,刪除與憲法增修條文扞格之規定。
司法院副院長: 憲法增修後
陳建仁副總統今(1)日上午在總統府主持「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介紹許宗力、蔡烱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及黃昭元等7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並以許宗力為院長、蔡烱燉為副院長,期盼渠等皆能順利獲立法院同意出任相關職務,積極發揮職權功能。 司法院副院長2025 憲法法庭得設數審查庭,由大法官三人組成之,依憲法訴訟法之規定行使職權。 審查庭審判長除由並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擔任外,餘由資深大法官任之;資同由年長者任之。 黃重諺表示,司法院賴院長及蘇副院長在總統就任之初,即已分別透過口頭及書面表達辭意,俾便讓蔡總統能有整體的佈局。
司法院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懲戒法院,憲法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審判,並為終身職。 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依照《憲法訴訟法》設立,由全體司法院大法官組成,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常設機關,相當於他國之憲法法院。 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 79 條中規定設立之基礎,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最終由《憲法訴訟法》進一步將憲法所定之「解釋憲法」職權具體化。
許被提名人認為,要進行司法改革,首先應釐清司法公信力不彰的原因。 而健全違憲審查制度,讓人民針對裁判違憲也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 許宗力先生是國立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曾任大法官。 兩位的搭檔是學術與實務的堅強組合,未來透過兩位在司法院的努力,相信必定能夠結合學術界、實務界,以及社會的力量,共同推動人民殷切期望的司法改革。
所謂新奢,不在於財富的堆疊,而在不拘一格、自由揮灑的心態與境界。 恰似「新奢世代」勇於挑戰未知,卻在多重能力的堆疊、強強聯手的加乘下,訂製出屬於自己的生活模樣,讓心之所向不再只是空想,而是闊步走出獨屬道路,以創意開啟成功的槓桿、用不同的眼光開創新視野,走出新奢境界。 隨著AIoT技術的發展,智慧紡織成為產業轉型的一大亮點,我國資通訊產業發達,供應鏈完整,正是發展智慧紡織的好基地。
司法院副院長: 司法院新人事 副祕書長葉麗霞調懲戒法院、3地院院長異動
蔡烱燉專長為民事法,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法官,長期辦理民事及刑事訴訟審判業務;曾在大學講授勞工法學;著述相關法學專書與論文。 六、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李媛媛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楊真明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高愈傑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 經 1/2 以上立委提議,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經 2/3 以上立委贊成後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案,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新一波的人事案中,橋頭地院院長簡色嬌將調升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院長;金門高分院院長陳真真將調任花蓮高分院法官兼院長案;司法院家事廳副廳長黃莉雲調升橋頭地院院長;士林地院院長蘇素娥及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許紋華則調升最高法院。 黃重諺也說,林錦芳祕書長同樣也是資深且優秀的司法官,經驗豐富、資歷完整。 總統提名林錦芳為司法院副院長,在於拔擢優秀女性司法人才、提升女性大法官的比例,以彰顯落實性別平權的決心。
林錦芳當時發出的聲明稿標題為「任何職務均可放棄,但名譽與尊嚴必須捍衛」。 2000年3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宣告國民大會於1999年9月4日表決通過並經總統於9月15日公佈施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次修憲)違憲,即日起失其效力,第四次修憲的規定繼續適用。 譬如《司法院釋字第553號解釋》便是修正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代,因為2002年時行政院撤銷臺北市政府延選裏長的決定,臺北市政府不服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 依《憲法訴訟法》第68條第1項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規定,得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提議,全體委員2/3以上決議,就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
民國八十一年憲法第二次增修條文公佈,大法官之任命,仍由總統提名,同意權改由國民大會行使之。 司法院因大法官審理案件需要,得調實任法官至司法院辦事,承大法官之命,協助辦理案件之審查、法律問題分析、裁判書草擬及其他交辦事項。 雲林科技大學材料科技研究所副教授王美心2020年申請升等,人文與科學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不通過,王女控院長、院教評委員職場霸凌,多次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都遭駁,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也怠於執行職務,害她身心受害、得看醫生。 王女請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一審判她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王女上訴。
總統對於賴院長以及蘇副院長在任內的貢獻與辛勞付出,表達感謝與肯定。 至於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總統經徵詢法界人士意見,並徵詢二位當事人意願之後,決定提名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謝文定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現任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 司法院副院長2025 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置院長1人,由總統任命;副院長1人、政務委員7至9人,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司法院副院長: 坦承收錢了!桃園議員劉勝全涉貪 法院裁定800萬交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針對公務人員懲戒與懲處相關規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在3月29日上午10點進行言詞辯論,但因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及副院長蔡烱燉也是大法官,因涉及本案權限分配爭議,2人依法迴避審理。 1997年7月21日,總統公佈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次修憲),明定司法院大法官為十五人(此前僅規定「若干人」),任期八年,正副院長均具有大法官身分,且自2003年起實行大法官任期交錯,以利經驗傳承;另規定司法院所提出的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改,僅得加註意見,以利司法預算的獨立。 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目前司法院大法官依舊法所作出的解釋文中,以此類聲請佔多數。 黃重諺表示,總統於就職演說強調,司法改革是臺灣民眾最關心的議題之一;為了強化司法保障人民權益,追求公平正義,總統會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召開司法國是會議。
亦即,舊法大法官職司的憲法審查並無法處理各法院裁判在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時,誤認或忽略了基本權利重要意義,或是違反了通常情況下所理解的憲法價值等等司法權行使有違憲疑慮的情形,因此《憲法訴訟法》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將確定終局裁判本身亦納入人民得聲請憲法審查之客體。 自此,於舊法時代若是認為法官於判決中所載之法律見解違憲者等,並不是認為法規範本身違憲的一類情況原本無法據以聲請釋憲,依現行法規已可請求憲法法庭裁判。 推選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蕭惠芳、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蔡川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李承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等4人,為「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委員。 憲法法庭入憲後,1993年2月3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配合修正公佈,於第13條規定,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必要時也可以準用憲法法庭開庭的規定進行言詞辯論;並於同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對於有違憲情事的政黨,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解散之。 黃先生執業律師達33年,承辦案件認真負責,法律專業素養精湛,深受法界肯定。 主要處理民、刑事訴訟、國內外仲裁相關案件,曾擔任林山田教授「退報運動」被訴妨害名譽案辯護律師,並參與臺灣高鐵BOT等公共建設案的相關工作。
司法院副院長: 司法院長許宗力憂中共犯臺 失去審判獨立「臺灣離地獄不遠」
尊重多元:分享多元觀點是關鍵評論網的初衷,沙龍鼓勵自由發言、發表合情合理的論點,也歡迎所有建議與指教。 司法院副院長2025 我們相信所有交流與對話,都是建立於尊重多元聲音的基礎之上,應以理性言論詳細闡述自己的想法,並對於相左的意見持友善態度,共同促進沙龍的良性互動。 許宗力在致詞時提出四點建議,包括解決司法公信力不彰、民眾對司法信賴度不高等問題,需要在司改會議解決。
司法院副院長: 司法院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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